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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漆和清漆 多组分涂料体系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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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对同类着色颜料(商定的参照颜料和试验样品)耐光性比较的通用试验方法。规定了两种暴露方法。A法,颜料样板在玻璃下暴露于自然光;B法,颜料样板直接暴露于人造光。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色漆、清漆、色漆与清漆用漆基、聚合物分散体和缩聚树脂如酚醛树脂(可熔酚醛、线型酚醛树脂溶液等)的不挥发物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也适用于含有颜料、填料和其他助剂(如增稠助剂和成膜助剂)的分散体。本标准也能用于未增塑的聚合物分散体和胶乳,其不挥发剩余物(主要为聚合材料和少量助剂如乳化剂、保护胶体、稳定剂、作为成膜助剂加入的溶剂,特别是用于胶乳浓缩液中的防腐剂)在试验条件下应化学稳定。对可增塑的样品,不挥发剩余物通常包括增塑剂。 注1:样品的不挥发物含量不是一个绝对量,取决于测定时采用的加热温度和时间。所以采用本方法时,由于溶剂 的滞留、热分解和低分子量组分的挥发,使所得到的不挥发剩余物含量仅仅是相对值而非真值,因此本方法主要用于同类产品不同批次的测试。 注2:本方法适用于合成胶乳,只要其加热时间合适(IS0 124规定加热时2 g试样在相继两段加热时间内的质量损 失应少于0.5mg)。 注3:测定不挥发物的方法通常还包括采用红外线或微波辐射的干燥方式。由于这些方法不通用,对这些方法是不能进行标准化的规定。一些聚合物组分在此处理条件下会分解而得到错误的结果。 IS0 3233:1998色漆和清漆通过测量干涂层密度来测定不挥发物的体积分数,它规定了测定色漆、清漆及有关产品不挥发物的体积分数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色漆和清漆暴露在氙灯装置及水、水蒸气下的人工气候老化试验程序。老化的结果可以通过比较涂层在老化前、老化过程中以及老化后所选定的参数来单独评定。本标准描述了一些重要的参数,详细说明了暴露装置的使用条件。
本标准界定了涂料领域(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使用的术语。与特定应用和性能(如防腐蚀保护、粉末涂料)有关的术语将在与之相关的标准中加以解释。本标准中的纳米技术相关术语与ISO/TS 80004-4标准相统一。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用于闭杯闪点在-30℃~300℃范围内的色漆(含水性色漆)、清漆、漆基、胶黏剂、溶剂、石油及有关产品闭杯闪闪点测定的方法。当使用带有闪点检测器(A.1.6)的仪器时,本标准也适用于脂肪酸甲酯(FAME)闪点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在色漆、清漆或相关产品的单涂层或多涂层体系上进行拉开法附着力试验而测定附着力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对于比较不同涂层的附着力大小是有效的。对附着力有明显差别的一系列已涂漆试板提供相对评定等级则更为有效。 本标准适用于多种底材,不同类型的底材采用不同的步骤。易变形底材,如薄金属、塑料和木材;坚硬底材,如厚的混凝土板和金属板。对于特定的场合,涂层可以直接制备在试柱表面上。
本标准规定了用目视比较法测定两种同类着色颜料的相对着色力和冲淡色的通用试验方法。 当本通用方法不适用于某特定产品时,应规定一个专用方法测定颜料的冲淡色和相对着色力。
GB/T 523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泳涂漆型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部分适用于表面经阳极氧化、着色和电泳涂漆(水溶性清漆或色漆)复合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用途和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其他铝合金加工材也可参照执行本部分。
GB/T 5237的本部分规定了喷粉型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部分适用于以热固性聚酯、聚氨酯、三氟氯乙烯-乙烯基醚(简称FEVE)粉末和热塑性聚偏二氟乙烯(简称PVDF)粉末等作涂料的建筑用静电喷粉型材(以下简称型材)。用途和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其他铝合金加工材也可参照执行本部分。
GB/T 5237的本部分规定了喷漆型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以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部分适用于有机溶剂型或水性溶剂型聚偏二氟乙烯(PVDF)漆作膜层的建筑用静电喷涂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用途和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其他铝合金加工材也可参照执行本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船壳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涂敷在船舶满载水线以上的建筑物外部所用的涂料,亦可用于桅杆和起重机械用涂料。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油舱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装载除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等特种油品以外的石油烃类油舱内表面双组分船用油舱漆。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船体设计水线以上部位及内部结构(液舱除外)用防锈漆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船体设计水线以上部位及内部结构(液舱除外)用防锈漆,也适用于海洋平台设计水线以上部分及内部结构(液舱除外)用防锈漆。
本标准规定了船体设计水线以下和水线部位外表面用防污防锈漆体系(包括防污漆、防锈漆和连接漆)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船体材料的船舶设计水线以下和水线部位的防污防锈漆体系(包括防污漆、防锈漆和连接漆)。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压载舱漆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不小于500t的所有类型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船长不小于150m的散货船双舷侧处所保护涂层。
本标准规定了暴露在海水中的涂层耐阴极剥离性能测定的试验方法,包括:方法原理、试验溶液、试验装置、试样及其制备、试验步骤、涂层的检查及试验结果评价、试验报告等。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物等暴露在海水中的金属基材上的涂层。本标准不适用于评估陆地结构物上的涂层。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包括以下两种:方法A:外加电流法;方法B:牺牲阳极法。
GB/T 8013的本部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市政、交通、电气、包装、建筑及装饰等领域用铝材阳极氧化膜。本部分不适用于壁垒型无孔阳极氧化膜、铬酸溶液中阳极氧化生成的膜和用作有机涂层或金属镀层底层的阳极氧化膜。
GB/T 8013的本部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复合膜的分类、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市政、交通、电气、包装、建筑及装饰等领域用铝材阳极氧化复合膜。
GB/T 8013的本部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有机聚合物涂膜的分类、表面预处理、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市政、交通、电气、包装、建筑及装饰等领域用铝材有机聚合物涂膜。
GB/T 8923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压水喷射清除或部分清除水溶性污染物、铁锈、已涂覆的涂层和外来杂质后的一系列钢材表面处理等级。各种等级通过文字叙述和典型样板照片共同定义。另外,本部分还规定了初始表面状态和清理后闪锈等级,也是通过文字叙述和典型样板照片共同定义。本部分描述了与表面清洁状态有关的目视外观,多数情况下,足以满足使用要求,但是,对很可能暴露于诸如水浸泡和连续冷凝等严酷环境条件下的涂层,应考虑采用ISO 8502各部分规定的物理和化学方法对已经目视评定清洁的表面上可溶性盐和其他不可见污染物进行试验检测。虽然通过进行高压水喷射处理不会产生粗糙的表面或引起现有粗糙度的显著变化,但表面粗糙度特性仍可参考ISO 850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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