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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车辆用低压电缆 (电线)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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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缆及相关的专用术语和定义。
GB/T 2951规定了配电及通信用电缆和光缆,包括船舶及近海用电缆和光缆的聚合物绝缘和护套材料的试验方法。GB/T 2951的本部分规定了热老化试验方法。这些方法适用于普通类型的绝缘和护套材料(弹性体、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等)。
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与机械系统,包括以协同方式在一起工作的一组机械,但不包括系统更高层次的方面(例:系统之间的通信)。 本部分可应用于额定电压高于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过36kV和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的情况下工作的设备或设备的部件,对较高的电压或频率,需满足特殊要求。 在本部分中“高压设备”一词也覆盖了作为再高压下工作的设备整体中部分的低压设备。除非特别注明,本部分中的技术条件主要适用于高压下工作的部分。这些技术条件引用GB 5226.1-2002,亦适用于高压设备。 本部分所覆盖的电气设备是从电源到机械电气设备的连接点处开始的(见5.1)。 本部分是一个应用标准,不限制或约束技术进步。它不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如保护、联锁或控制),这些要求是其它标准或规则为保障人身免受非电气伤害所需要的。有特殊要求的各种类型机械对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 本部分具体适用于,但不限于3.26所定义的机械。(附录A列出的机械,其电气设备属本部分范围) 下述机械的电气设备可以附加特殊技术要求: ——露天使用(例:在户外或其他的保护性建筑之外)的机械; ——使用、处理和生产易爆炸的物质(例:油漆或锯屑)的机械; ——在易燃和易爆的环境中使用的机械; ——在使用或加工某种物质时存在着特殊危险的机械; ——矿山机械。 直接用电能作为加工手段的动力电路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结构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M<下标2>类和M<下标3>类客车,包括无轨电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卧铺客车、专用校车、专用客车和非道路行驶的客车。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车辆中火花点火引擎用无屏蔽高压点火电线的等级、类型、尺寸、试验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岸边装卸符合GB/T 1413的20 ft和40 ft集装箱的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水平轴双馈式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等级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与保管等。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大于200 m<上标2>的双馈式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开启式客车安全顶窗的产品分类及型号表示、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及储存。本标准适用于M<下标2>类和M<下标3>类客车用开启式安全顶窗。
GB/T 251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传动的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以下简称机车车辆)上,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旋转电机。这些机车车辆可从外部电源或内部电源获得动力。本部分的目的是通过试验确认电机的性能,并为评定电机对某一规定负载的适应性以及与其他电机进行比较提供依据。可按GB/T 25117.2选择进一步的试验,为避免重复,一些型式检验和研究性试验可在联合试验台上进行。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环境中及工业现场的自动化岛内和岛间的通信网络媒体安装的基本要求。本标准包括对称线缆布线和光纤布线,以及无线媒体的布线设施,但不包括无线媒体本身。其他媒体见IEC 61784-5系列标准。本标准是工业自动化岛通信网络的配套标准,尤其是对IEC 61158系列和IEC 61784系列标准中规定的通信网络。此外,本标准还包括:——ISO/IEC 24702中规定的工业环境电信综合布线的安装;——ISO/IEC 24702中规定的电信综合布线与自动化岛的特定布线之间的连接,其中,用自动化引出端(AO)代替ISO/IEC 24702的电信引出端(TO)。本标准提供解决工业自动化领域关键问题(拓扑、气候条件、振动、化学污染、EMC、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的指南。本标准为设计者、安装者、验证者和验收测试人员、管理和维护人员分配任务、规定和相应职责,并且/或者给予指导。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电机和控制器的引出线及接插件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电机和控制器的引出线及接插件。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分检衡器的术语、产品型号、要求、检验方法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还为以溯源的方式评价自动分检衡器的计量特性或技术特性,为其提供标准化的要求和试验程序及表格。本标准适用于对预包装分立载荷或散状的单一载荷进行称量的自动衡器。
GB/T 28026的本部分给出了交直流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的地面装置以及可能受牵引供电系统影响的地面设施的电气安全和保护措施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地面装置维护工作中对电气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所有新建线路和既有线路更新改造的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包括:——铁路;——导向式公共交通系统,例如:有轨电车、高架和地下的铁路、山区铁路、无轨电车系统及安装有接触网或接触轨的磁悬浮系统;——物料运输系统。本部分不适用于:——地下矿山牵引供电系统;——吊车,有轨运输平台和类似运输设备,临时建筑(例如:展会结构),因为这类设施目前尚无以接触网供电的先例,它们不会受牵引供电系统的影响;——悬式缆车;——缆索铁路。本部分不对维修作业规程进行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电压1 kV以上至不大于15 kV的交流供电系统。IEC 60092其他部分所含的要求在适当时也适用,但受到下列条款中规定的例外情况的制约。
本标准规定了光纤复合低压电缆产品的代号、规格、型号和标记、材料、技术要求、标志、交货长度、试验、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0.6/1 kV及以下的光纤复合低压电缆。
GB/T 30843的本部分规定了通用变频调速设备或其元件有关电气、热和能量等除供电电源以外安全方面的要求。本部分不覆盖用于牵引和电动车辆的变频调速设备、电动机等。本部分适用于额定输入电压在交流1 kV~35 kV之间,额定输入频率为50 Hz或60 Hz,输出电压不超过35 kV,输出频率小于120 Hz的通用变频调速设备(以下简称“变频调速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电气控制柜的术语和定义,使用环境,分类、组成及型号标记,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电气控制柜。其他电气箱和特殊车辆控制柜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以及安装在机车车辆上的电气屏柜电缆布线的工作条件、布线要求、标记和检验。本标准适用于机车、动车组、客车、城轨车辆和磁悬浮车辆的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汇流排、端子排、端子、插头和插座等)间,与输变电、电能采集、电气控制或系统监控相关的布线。其他用途的机车车辆(如工程作业车辆、工矿专用车辆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 10 kV~20 kV电压等级配电线路旁路作业的工作制度、技术要求、作业方式、工具装备、操作要领及安全措施等。本标准适用于10 kV~20 kV电压等级旁路作业检修和维护配电线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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