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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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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所列名词术语适用于电信各的生产、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科研、教学、出版及援外等方面。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发电机组用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器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代号、特性、正常的使用、安装和运输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分类、标志、安装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及以下的船用低压电器(以下简称电器),包括船舶和移动式、固定式近海装置用控制电器和配电电器。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制定标准、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手册、教材及书刊。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试验规则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交流不超过1 000 V,额定频率不超过60 Hz,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船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在更高频率下工作的船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以下简称船用成套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上所用电气设备的系统设计的要求。
GB/T 7676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分级、通用技术要求、信息、标志和符号,包装和贮存以及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的电测量指示仪表,如:——电流表和电压表;——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指针式和振簧式频率表;——相位表、功率因数表和同步指示器;——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上述形式的多功能仪表;本部分也适用于:——某些与上述仪表连同使用的附件,如:? 分流器;? 串联电阻器和阻抗器;? 霍尔电流传感器;? 霍尔电压传感器;? 电子变换器。——当附件与仪表连用并在组合状态下进行调整时的仪表与附件的组合。——其分度线与输入电量的关系为已知,但不直接对应的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在其测量和/或辅助电路中具有电子器件的仪表和附件。GB/T 7676不适用于:——另有相应标准规定的特殊用途仪表;——另有相应标准规定的用作附件的特殊用途装置。本部分对仪表或附件的尺寸要求未作规定。
本部分规定了1000V及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船用电缆的选择和安装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连续装卸设备--连续装卸机械(以下简称连续装卸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与试验、使用与保养、维修与检验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港口轮连续卸船机、斗轮堆取料机、链斗式卸船机、散货装船机。其他同类的机械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装卸20ft及大于20ft集装箱的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工频(50Hz)、中频(400Hz)、双频(50Hz、400Hz)、直流、交直溜发电机的内燃机电站(以下简称电站,含汽车电站、挂车电站、移动式发电机组、固定式发电机组)的试验方法。具体产品的检验项目由产品规范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陆用和船用内燃机电站(发电机组)。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电站(发电机组)。
GB/T 23507的本部分规定了石油钻机交、直流电传动控制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和额定参数、技术要求、试验及标志、包装、贮运。本部分适用于陆地、沙漠石油和天然气钻机(修井机)和海洋钻井平台(修井平台)中的供电控制系统及绞车、钻井泵、转盘/顶驱、自动送钻的交、直流电传动控制系统和辅助供电、辅助电传动系统以及自动化系统涉及的外围电气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主令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380V及以下,交流60Hz额定电压440V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220V及以下的控制器。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应遵守的安全准则。杂物电梯是服务于规定层站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厢,轿厢的尺寸和结构型式不允许人员进入。轿厢借助于钢丝绳或链条悬挂或柱塞支撑,由电力或液压驱动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15°的刚性导轨上运行。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00kg,且不允许运送人员的杂物电梯。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杂物电梯。
GB/T 25444的本部分规定了移动式和固定式-近海设施电气装置的系统设计要求,适用于近海石油工业的钻井、生产、处理及贮存,包括管路、泵站或管道清扫站、空压机站和外露的单浮筒系泊设施。本部分适用于交流电压不大于35000V和直流电压不大于750V的永久的、临时的、移动或手持的所有电气装置。本部分不适用于固定的医疗设备或液货船上的电气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和强制式以及液压驱动的仅载货电梯。仅载货电梯服务于永久固定的层站,仅用于运载货物,具有单一运载装置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15°的固定的刚性导轨上运行。它安装于受限制区域和或仅由受过培训并得到授权的人员使用。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大于300kg、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且不用于运送人员的仅载货电梯。本标准考虑了按照设计或制造商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仅载货电梯时,所有与仅载货电梯有关的主要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实施之前制造的仅载货电梯。
GB/T 25890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要求,适用于向公共轨道交通设施(如城轨车辆、有轨电车及无轨电车等)供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直流3000V的地面电气装置。本部分规定了GB/T 25890通用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小船电气系统的设计、建造、安装和试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内河和海上航行的船长不大于50m或总登记吨不超过500GRT的小船。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用蓄电池为发动机启动和航行灯供电的小船,该蓄电池是由船内或船外驱动发动机的交流发电机充电。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单独或组合的直流和交流电气系统:a)额定电压不超过50V直流系统;b)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单相交流系统;c)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三相交流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制氮装置(以下简称制氮装置)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高于3.0 MPa、设计温度不高于150 ℃的变压吸附制氮装置和膜分离制氮装置的设计、制造和验收,也适用于海上石油平台用制氮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中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中压开关设备)的额定值、工作条件、设计和结构、性能要求和试验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 kV以上至15 kV、直流1.5 kV以上至6 kV的船用电力系统中运行的中压开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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