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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高水平放射性废液(以下简称“高放废液”)贮存厂房设计所涉及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乏燃料后处理产生的高放废液贮存厂房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的供配电系统、暖通空调、及排水系统、照明系统、能源管理信息化及楼宇自控(BA)系统、用电计量、分析及评价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既有的、正在运行中的一至五星级标准的旅游宾馆、饭店及其他宾馆、饭店、招待所,新设计的相应楼宇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焦化厂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焦化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 以及现有设施的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 , 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 ( 附科学依据 ), 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后 , 方能使用和运行。
本规程规定了工业氧气及相关气体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储存、输配和使用中应遵守的要求。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采用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的单位。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领域管道系统用球阀、止回阀、闸阀和旋塞阀的设计、制造、试验和文件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工业领域管道系统,满足GB/T 24259《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道输送系统》要求的球阀、止回阀、闸阀和旋塞阀。本标准不适用于海底管道阀门。本标准不适用于额定压力值超过PN 420(Class 2500)的阀门。附录A提供的订购指南有助于买方确定阀门的类型和确定阀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制定了整套水下生产系统从设计到废弃各个阶段的一般要求和推荐做法,作为一个纲领性文件用于指导和制定涉及到水下生产系统各个组成部分更为详细要求的子系统标准。同时,对于子系统标准内未包括的某些部分,如系统设计、结构、管汇、吊装设备、颜色和标记等,也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要求。对那些应用范围有限的特种设备,如密闭在干式舱中的组合式采油树、采油树和管汇等,这里未做专门讨论,但本部分中的相关条款同样适用于这类设备。
本标准给出了石油和天然气工业海上生产平台新建管道系统的设计和安装的低要求和指南。管道系统的高压力高达69000kPa(G),在温度范围内对材料的要求满足ASME B31.3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本部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天然气(LNG)车辆燃料系统加注设施防止火灾和爆炸采取的合理保护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储罐容积不超过265 m<上标 3>的各种类型液化天然气(LNG)车辆燃料系统加注设施,以及LNG~CNG(压缩天然气)转化设施的设计、安装、操作和维护。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生效以前已经建成或已被批准建造安装的设施、设备和结构装置,另有说明的除外。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气体(亦称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液化气体(包括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站、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的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安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压缩气体(亦称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液化气体(包括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站、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本标准不适用于车用气瓶和焊接绝热气瓶充装站。
GB 27898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牌和操作指导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工作原理类似的气压给水设备可参照采用。
GB 27898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牌和操作指导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工作原理类似的恒压给水设备可参照采用。
GB 27898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牌和操作指导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工作原理类似的增压稳压给水设备可参照采用。
GB 27898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牌和操作指导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工作原理类似的气体顶压给水设备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无缝气瓶集束装置的型式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要求、检验规则、标志要求、涂敷要求、储运和安全使用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充装压缩气体和高压液化气体的集束装置。集束装置内的气瓶应符合GB 5099的规定,且具有相同的公称工作压力、直径和容积,公称工作压力范围为8MPa~30MPa,单只气瓶的公称水容积应不大于150L,集束装置气瓶的总水容积小于或等于3000L。集束装置的使用环境温度为-40℃~60℃。用于充装氧气的集束装置,其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大于20MPa。 本标准不适用于充装毒性程度为有毒或剧毒气体的集束装置,也不适用于充装消防用气体以及固定在车上使用的集束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设施的分类原则、编码方法与分类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空间设施数据的获取、管理、交换、共享和服务。
本标准规定了铝电解安全生产的基本安全要求、工序及设备设施安全作业要求及其他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铝电解企业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护、检修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镁及镁合金冶炼安全生产的基本安全要求、设备设施安全作业要求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本标准适用于镁及镁合金冶炼企业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等。
本标准规定了含氰废水处理处置的术语和定义、处理处置方法及排放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含氰废水的处理处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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