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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0.3规定了压力容器基本受压元件的设计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内压圆筒和内压球壳、外压圆筒和外压球壳、封头、开孔和开孔补强以及法兰的设计计算。 本部分给出了非圆形截面容器(规范性附录A)、钢带错绕筒体(规范性附录B)、常用密封结构(资料性附录C)和焊接接头结构(资料性附录D)的基本设计要求。 本部分还给出了关于低温压力容器的基本设计要求(规范性附录E)。
本标准规定了滚动轴承(以下简称轴承)及其分部件代号的编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轴承。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加工工艺装备的基本术语和定义。包括:一般术语、金属切削刀具术语、模具术语、金属切削机床夹具术语、辅具术语、钳工工具术语、计量器具术语、工位器具术语及工艺装备管理术语。标准适用于机械装备制造业的生产、科研、教学等。
本标准规定了炭素材料的取样工具、取样位置、取样数量及试样尺寸和精度。本标准适用于石墨电极、石墨阳极、石墨块、阴极炭块、炭电极、电炉炭块、炭糊、高纯石墨制品、中间相炭微球等炭素材料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本标准规定了力车内胎的种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装配力车轮胎的模型硫化内胎。本标准不适用于非模型硫化内胎和管式赛车轮胎用的内胎。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途、机床用机械分度头(以下简称分度头)的分类与命名、精度检验、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与包装。本标准适用于分度头的制造与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电炭材料及产品专用名词术语,包括一般术语、原材料、产品名称、电刷的外形结构、技术性能、试验方法、产品缺陷以及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电炭材料、产品及其标准的制定、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手册、教材或书刊,供从事电工工作的生产、科研、使用和教学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使用。 本标准所规定的术语中与GB/T2900.1-92《电工术语基本术语》的有关部分内容相协调;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术语,需要时可在有关标准中给以规定。
本标准等效采用标准ISO3448-1992《工业液体润滑剂—ISO粘度分类》。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园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简称“工具”。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本部分不适用于:--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医疗用工具;--与化妆品和药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热工具;--电动机驱动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电器;--工业机床用电气设备;--用来制作模型的由低压变压器驱动的小型台式工具,如制作遥控飞机模型或汽车模型等。
本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适用于测量非本征半导体单晶材料的霍尔系数、载流子霍尔迁移率、电阻率和载流子浓度。 本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仅在有限的范围内对锗、硅、砷化镓和磷化镓单晶材料进行了实验室测量,但该方法也可适用于其他半导体单晶材料,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室温电阻率高达10<上标4>Ω•cm半导体单晶材料的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制造工艺的一般术语、典型表面加工术语、冷作、钳工、装配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机械装备制造业的生产、科研、教学等。
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建设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电子设备及系统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 a.c.或1 500 V 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本部分未规定下述建设机械电气设备的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处理或生产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锯末)的机械;--易爆易燃环境中使用的机械;--当加工或使用某种材料时会产生特殊风险的机械。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为方便信息处理方面的交流,特制定此部分标准。本标准给出了与信息处理领域相关的概念的术语和定义,并明确了这些条目之间的关系。 为方便将此标准翻译成其他语言,给出的定义尽可能避免语言上的特殊性。 本标准定义了与计算机集成制造领域相关的概念。
本标准规定了液力偶合器的型式和类别、循环圆有效直径与基本性能参数。本标准适用于冶金、矿山、电力、起重运输、工程建筑、造船、石油、化工、轻工和建材等行业设备用的各类液力偶合器。
本标准规定了由多种水溶性添加剂和水配制而成的合成切削液的产品分类及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全。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其浓缩液可以是液态、膏状和固体粉剂等形态。使用时,用一定比例的水稀释后,形成透明或半透明的稀释液,适用于金属车削、铣削等多种切削加工工艺的润滑、冷却、防锈等。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切削机床的一般术语、车床、铣床、钻床、镗床、磨床、齿轮加工机床、螺纹加工机床、刨床和插床、拉床、锯床、组合机床及组合机床自动线、刻线机、管子加工机床、机床附件,运动、参数、零部件和加工方法的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金属切削机床(以下简称机床)。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的分类结构、类别、代码及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按职业分类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及行政管理和国内外信息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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