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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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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焦化厂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焦化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 以及现有设施的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 , 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 ( 附科学依据 ), 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后 , 方能使用和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的活性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含硫化氢酸性气为原料的克劳斯硫回收工艺中,以氧化钴、氧化钼为主活性组分,以氧化铝为载体的非低温型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
本标准规定了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的堆积密度、颗粒抗压碎力、磨耗率以及比表面积、孔体积、平均孔直径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含硫化氢酸性气为原料的克劳斯硫磺回收工艺中,以氧化钴、氧化钼为主活性组分,以氧化铝为载体的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含硫化氢酸性气为原料的克劳斯硫回收工艺中,以氧化钴、氧化钼等为主活性组分,以氧化铝或氧化铝/氧化钛为载体的低温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的堆积密度、颗粒径向抗压碎力、磨耗率以及比表面积、孔体积、平均孔直径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含硫化氢酸性气为原料的克劳斯硫磺回收工艺中,以钴、钼、镍为主要活性组分,以氧化铝、二氧化钛为载体的低温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钴、钼为主要活性组分,以氧化铝或氧化铝/氧化钛为载体的低温硫磺尾气加氢催化剂中三氧化钼(MoO<下标3>)(10%~13%)、氧化钴(CoO)(1.5%~3.5%)、镍(Ni)(0.1%~2.0%)、钙(Ca)(0.01%~0.1%)、镁(Mg)(0.01%~0.05%)质量分数的测定。
本标 准 规 定 了炼油与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工艺排气、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以及废水收集、处理、储存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同时也对厂界环境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企业自用燃料硫含量、火炬放空等非正常排放、排气筒高度等进行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炼油与石油化工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对 新 、 改 、扩建炼油与石油化工生产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炼油与石油化工企业内的锅炉(含电站锅炉 ) 、废 物 焚烧炉执行相应的北京市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以锅炉、废物焚烧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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