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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43的本部分规定了一种使用力-挠度曲线测定塑料简支梁冲击性能的试验方法。遵循GB/T 1043.1—2008规定的几种不同类型的试样和试验,以及根据不同的材料类型、试样类型和缺口类型而规定的试验参数。描述了动态效应,例如传感器-冲击刀系统的共振,试样共振以及初始接触与惯性峰之间的关系(参见图1中曲线b和附录A)。简支梁和悬臂梁试验方法间的对比参见GB/T 1043.1—2008的第1章。GB/T 1043.1—2008适用于只用冲击强度表征冲击行为,并且冲击试验机的势能要与待测试样的断裂能近似匹配(见ISO 13802:1999,附录C)。本部分适用于使用力-挠度曲线或力-时间曲线详细表征冲击行为,以及用于研制能避免上述提及的能量匹配要求的自动化冲击仪器。本部分适用的材料范围参见GB/T 1043.1—2008的第1章。保证试验结果可比的通用要求参见GB/T 1043.1—2008的第1章。本部分得到的试验数据不适用于零部件的设计计算,对试验数据的使用方法也不属于本部分讨论的内容。应用本方法所得的数据时,须标明引用本部分或与相关当事人协商。通过改变试验环境温度、试样缺口半径、试样厚度以及使用不同条件制备试样等方法可以获得材料的断裂行为的信息。本部分不涉及解析力-挠度曲线上每个点的形成机理,对该机理的解析方法现仍处于研究阶段。只有在试样制备条件和试验条件均相同时,测定的结果才具有可比性。综合评价试样对冲击应力的响应时,需要确定变形速率以及温度对结晶度和水分含量等材料参数的影响关系。因此,不能用本部分直接预测制品的冲击断裂行为,但可以用本部分测量从制品上裁取的试样。如果通过前期试验建立了本部分与GB/T 1043.1—2008的可比性,则冲击强度可采用本部分测定的结果。
GB/T 2423的本部分规定了多输入多输出振动(以下简称:MIMO)试验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试验设备、试验方法与条件、信息要求、试验实施及结果分析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确定或验证在经受多激振器激励后样品的机械薄弱环节和/或特性降低情况。本试验方法也可用于验证样品的机械结构和功能完好性以及研究它们的动态特性。
本标准给出了声学和有关声学的常用的和基础的名词和术语。 本标准给出的声学术语共有914条,分成十三章(第2-14章)。当一术语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定义时,则用a,b,c分行并列叙述。附录A为汉英声学名词,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此附录同时作为声学术语的汉文索引。附录B为英汉声学名词,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也作为声学术语的英文索引。 本标准声学术语中所列的名词(汉文或英文),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义词时,对于未加区别的名词,表示这些名词的地位是同等的,均可使用。对圆括号()里的名词,一般表示过去曾用过的名词,现在仍可使用,但本标准不作推荐。方括号[]里的字表示可以省略。定义中圆括号()里的字一般是注释。名词中的花括号{}表示主要根据所列学科的规定。斜体表示拼音。
本标准规定了确定小型可移动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比较简单的工程法。这种测量是将声源置于所需考虑频率范围内具有规定混响时间的专门设计的房间内。被测声源的A计权声功率级是由各传声器位置测量单一的A计权声压级来确定,而不由倍频程声压级求和得到。直接方法避免了需要用标准声源,但要求用专用混响测试室。直接方法基于这样的前提:可以用测试室中空间和时间平均声压级来得到声源发射的声功率级。选择专用混响测试室的特性,使对被测设备声功率输出的影响要小。要专门规定测试室中传声器位置和声源位置的数量。专用混响室的设计导则见附录B。 除直接方法之外,也述说了比较法(见8.3)。然而,因为GB/T 6881.2的比较法对测试室要求的限制明显地少,所以当专用混响测试室不便应用时,推荐用 GB/T 6881.2的比较法。 注:确定小型噪声源声功率级的精密方法在GB/T 6881.l和GB/T 6882中规定。
GB/T 12060的本部分规定了声系统传声器的电阻抗、灵敏度、指向性图案、动态范围和外界影响的测量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用于语言和音乐的声系统传声器。但是适用于具有多通道传声器的每个音频通道,例如立体声或类似用途的传声器。本部分还适用于嵌入式传声器和带有数字音频输出模拟特性的传声器。 本部分适用的传声器包括了所有的器件,如变压器、前置放大器或构成传声器完整部分的其他元件,直至制造商规定的输出端。 本部分不适用于测量传声器。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专用和部分常用的材料及材料性能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行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教学等领域。
本部分适用于能检测金属的和(或)非金属的物体存在与否的电感式和电容式接近开关、能检测反射声音物体存在与否的超声波式接近开关、能检测物体存在与否的光电式接近开关和能检测磁性物体存在与否的非机械磁性式接近开关。上述接近开关应是全封闭式,并且具有半导体开关元件,可用于连接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250 V(50 Hz或60 Hz),或直流不超过300 V的电路。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模拟量输出的接近开关。本部分旨在说明接近开关的下列内容:——定义;——分类;——特性;——产品信息;——正常使用、安装和运输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额定特性的验证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振动对建筑物影响所需进行的测量和数据处理的基本原则。这里关心的除振源的动态范围、频率或其他参数以外,并不关心振源本身。结构振动的影响的评价主要是针对结构的响应,并且包括适当的分析方法,用以确定频率、持续时间和幅值。本标准只适用于结构振动的测量,不考虑声压及其他形式的压力波,但是需要考虑这些激励的响应。这里定义的建筑物是地面上的且有人居住的,某些特定的厂房像柱、烟囱、井架、构筑物等不在考虑的范围内,虽然他们经常有工作人员进出。建筑物的结构响应与激励源有关,制定本标准的终目的是检验建筑物受振源(即激励的频率、持续时间、幅值等)作用下的测量方法。我们关注的激励源主要有地震、爆炸、风压、声震、内部机器、交通、建筑施工等。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声学材料阻尼性能的弯曲共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均匀和分层均匀的声学材料,其测量结果可为声学结构设计和噪声振动控制设计提供依据,也可用于评价各种复合结构试样的振动阻尼效果。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在10Hz至1000Hz频率范围内,储能模量的测量范围下限可达0.5MPa,损耗因数的测量范围为10<上标-2>至10<上标-1>量级。
GB/T 17249的本部分涉及工作场所的噪声控制的各个方面,它包括不同的技术措施、相关的声学评价量、嗓声降低量及其检测方法。 本部分仅涉及可听声。 注:参考文献列出了和噪声控制措施相关的标准和文献。
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GB/T 16404中用于声功率测定的声强测量的准确性。为了满足GB/T 16404的要求,仪器应以1/3倍频程或1/1倍频程带分析声强,并有A计权频带级供选用。它们除可测量声强级外还可测量声压级,用作GB/T 16404中描述的现场指示器使用。 本标准仅适用于空间上分离的声压传声器对测量声强的仪器。 本标准规定了声强测量仪及其相关的校准器的功能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将使用不同仪器包括不同厂家的探头和外部机所组成声强仪进行等效测量,使产生的差异减到小。
概述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测定连接管道的风机和其他通风设备进、出口端辐射入具有消声末端的管道内声功率的方法。本方法适用于空气温度为-50 ℃~+70 ℃和辐射稳态宽、窄带和离散频率噪声的风机。测试管道直径范围为0.15 m~2 m。附录H和附录I分别描述了直径d<0.15 m和d>2 m的测试管道内测定风机声功率的方法。本标准的测定方法对传声器头部位置气流大平均流速的限值取决于传声器防护罩的类型:--泡沫球风罩:15 m/s;--鼻锥:20 m/s;--采样管:40 m/s。若超过这些值,靠上述的传声器防护装置不足以抑制湍流压力脉动(见3.9)。声功率测试时,要按照GB/T 1236规定的方法测量气流参数。因此,测试管道通常在风机出口端装有“星形”整流栅以使涡流小(见5.2.9和7.3)。按照GB/T 1236 C型安装的大风机,可以省去整流栅,但只限于旋涡角不超过15°的条件(附录J举例说明了旋涡角的测定方法)。适用的声源类型本标准描述的测试方法适用于风机至少有一端与管道相连的声源,以及其他风机/消声器的组合或被称作“黑匣子”的风机组合体。本标准涉及的风机和其他设备包括:--连接管道的离心风机;--连接管道的轴流风机;--连接管道的混流风机;--连接管道的空气处理机;--连接管道的吸尘装置;--连接管道的空调装置;--连接管道的热风机。本标准也适用于辅助风机传送的气流平稳、且测试管道内声压与湍流压力脉动的信噪比不低于6 dB (见7.2.1)的其他气动声源,例如静压箱、风阀和节流装置。GB/T 25516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黏弹阻尼材料复模量的图形表示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宏观均质线性和热流变性简单的黏弹阻尼材料。其复模量可以是切变模量、杨氏模量、体积模量,也可以是纵向波传播模量或拉梅模量。本图示法适用于大多数黏弹阻尼材料,而且具有足够的精度。 本标准同时给出推荐术语,包括:参数、符号和定义。 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涉及黏弹阻尼材料的各种技术领域间的交流。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悬臂梁共振法测定材料振动阻尼特性的方法。测定量包括材料的损耗因子η、弹性杨氏模量E、弹性剪切模量G。 本标准适用于在结构振动、建筑声学和噪声控制等方面应用的材料。在50Hz到5kHz的频率范围及材料的有效使用温度范围内进行测量。
GB/T 18490的本部分规定了激光加工机和手持式激光加工机的噪声危害、降低噪声的通用要求和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和/或保护措施的安全要求的验证,以及噪声测试的规程。本部分适用于GB/T 18490.1和GB/T 18490.2范围内的激光加工机和手持式激光加工机及其相关辅助设备的噪声降低和噪声测量。噪声排放特征包括操作工位的发射声压级和声功率级。声明的噪声排放值允许与市场上的激光加工机和手持式激光加工机相比较。在特定的准确度等级下,使用附录A的噪声测试规程可以确保噪声排放特征值的测定过程的复现性。本部分所规定的噪声排放测量方法符合工程法的要求,即准确度2级。
本标准规定了平压两用木工刨床(以下简称机床)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实施日期以后生产的机床。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在ISO 179-1、ISO 180和ISO 8256中分别描述的塑料简支梁冲击试验、悬臂梁冲击试验和拉伸冲击试验所使用的摆锤冲击试验机的检验方法。本标准只涉及摆锤式试验机。在冲击试样过程中所吸收的冲击能量W(见2.13)等于摆锤的势能E(见2.12)与冲击试样后摆锤的剩余能量之差。考虑摩擦和空气阻力的损失(见表2和4.6),对冲击能量进行修正。本标准描述的方法是关于试验机各部分几何和物理性能的检验方法。有些几何性能在装配好的试验机上难以进行检验,因此由制造者负责这些性能的检验,并且在试验机上提供能够按本标准进行检验的参考平面。这些方法在试验机安装时、修理时、移动后或进行周期检验时予以应用。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第4章规定的几何和物理性能的各种容量和(或)类型的摆锤式冲击试验机。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空调器的技术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空调器的设计与制造。
GB/T 26548的本部分规定了手持式动力驱动的钻和冲击钻手柄部位手传振动辐射测量的试验方法,确定了安装有钻头的钻,其手柄握持部位振动量的型式检验程序。其测得的结果用于比较相同型式不同型号的机器。本部分适用于由气动或其他动力驱动的,通过回转和冲击作用在各种材料上钻孔的直柄式钻、枪柄式钻和角式钻(见第5章)。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丝杆推进的重型钻或是以内燃机驱动的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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