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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17的本部分适用于各种型式、容量和用途,准确度范围较宽的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对于某个具体情况来说,只需应用本标准的相关条款。本部分提供了过热蒸汽或饱和蒸汽轮机的试验方法。其中包括确定湿蒸汽比焓所需的测量及方法,并叙述了在核电厂中考虑到放射性安全条例情况下进行试验需要的预防措施。本部分规定了验收试验的准备、实施、评估、与保证值的比较以及计算测量不确定度等方面统一的规则,同时也包含了进行验收试验条件的细节。如果有本部分未涉及的任何复杂或特殊的情况,则制造商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之前达成适当的协议。
本标准规定了对设备及管道绝热结构表面温度测试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测试方法、测试要求、测试组织准备工作、数据处理、测试不确定度、绝热效果评价工程质量分析好测试报告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部门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绝热效果测试与评价。不适用于建筑、冷库、国防或科研以及某些有特殊要求的绝热效果测试与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民用船舶起居处所的空气调节(简称空调)与通风的设计参数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海上民用船舶起居处所及报房的空调与通风。
本标准规定了供暖散热器(以下简称散热器)散热量测定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与单位、测试样品的选择、测试系统配置和测试方法及测试报告。本标准适用于热媒为水(热媒温度低于当地大气压力下水的沸点温度)的散热器标准散热量的测定;测试样品的标准散热量不宜小于400 W,且不宜大于2 600 W。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带热源散热器。
本标准界定了在燃气轮机领域内使用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开式循环(使用常规燃烧系统)、闭式循环、半闭式循环及联合循环燃气轮机。
本标准界定了供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的构造、性能通用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供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的设计、生产和应用,也适用于供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的科研、教学和出版工作。本标准不适用于锅炉等热源设备和交通工具使用的供暖设备、消烟、排毒设备和通用的风机等通风设备以及交通工具和特殊用途的空调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制冷量大于等于7000W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1843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机驱动的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应用于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制冷量不大于50 kW的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本标准界定了制冷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制冷的产品制造、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管理以及科研、教育等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冷却机的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配用压缩机功率大于7.5 kW的谷物冷却机。
本标准规定了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以下简称“空调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型号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使用GB/T 7778规定的A1类制冷剂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使用A2L类制冷剂的机组及双制冷循环系统和多制冷循环系统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地)源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动机械压缩式制冷系统,以循环流动于地埋管中的水或水井、湖泊、河流、海洋中的水或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或共用管路中的水为冷(热)源的水源热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轨道车辆空调机组(以下简称“空调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车辆运行速度小于或等于200km/h的空调机组。运行速度大于200km/h的轨道车辆空调机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反击式/冲击式水轮机、蓄能泵及水泵水轮机水力性能现场验收/相关目的试验。在未颁布其他相关标准前,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小各类型上述水力机械验收试验之用。但对小型水力机械,标准中某些条款可放宽使用,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确定。 本标准适用于水轮机与发电机,水泵与电动机,水泵水轮机与电动发电机直联式结构,其他形式结构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水轮机、蓄能泵及水泵水轮机水力性能现场测试的参数、要求的测试条件、采用的测试方法以及供货技术合同各保证事项是否得到满足的评价方法。 若现场验收试验条件不能满足本标准的要求时,则需方与供方协商,对本标准相关条款作适当修改补充后推荐使用,或建议采用模型验收试验。 本标准除与保证事项密切相关的经济利益外,不包括纯属商业性质的问题。 本标准不涉及机械的结构细节及机械部件的力学特性。 本标准有处理任何试验环节出现争议的准则和相应的措施。本标准还涉及试验结果的计算方法,终报告的范围、内容和格式等。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空调器(以下简称“空调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制冷用途的汽车用空调器。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式空调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制冷量14000W及以下的移动式空调器,包括了分体移动式与整体移动式空调器两大系列。
本标准规定了直接蒸发式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由电动机驱动的直接蒸发式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精密空调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控制调节温度不大于±1℃、相对湿度不大于±5%范围的空调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制冷与空调用同轴套管式换热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R134a、R22、R407c、R410A等A1类制冷剂,水、盐水和乙二醇溶液等为载冷剂的制冷与空调用换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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