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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锯切用原木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木材生产、加工、流通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筛分试验的总则、煤样、筛分试验设备和操作、分析化验项目和结果整理。本标准适用于测定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等煤样各粒级的产率和灰分、水分、硫分等。
本标准规定了色漆和清漆暴露在氙灯装置及水、水蒸气下的人工气候老化试验程序。老化的结果可以通过比较涂层在老化前、老化过程中以及老化后所选定的参数来单独评定。本标准描述了一些重要的参数,详细说明了暴露装置的使用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的三种包装方法、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钢丝绳包装、标志及质量说明书的一般要求。当产品标准或需方有具体规定时,按相应规定执行。
GB/T 2423的本部分给出了一种用来模拟主要用于设备型样品在使用过程中被剧烈搬动或维修时受到撞击、振动、跌落等粗率操作造成冲击效应的试验方法。模拟样品在作为松散约束的货物运输中受到的碰撞效应,需采用试验Ee:弹跳试验方法来评估;同样,模拟样品用于安装设备所受到的冲击效应,需采用试验Ea:冲击来评估。本试验通常仅适用于可能受到剧烈搬动的中小型设备,而且仅适用于有可能受到敲击和撞击危险的角和面。一般说来,经常被搬动和使用的设备(例如野外设备和备件)才可能受到上述的敲击和撞击。然而,当它们构成永久性装置的一个组成部分时,通常不会受到上述的敲击和撞击,因此就不需要进行此类试验。本试验不适用于易损坏的、没有防护的、形状不规则的设备(例如飞机头部雷达),因为这些设备从固定装置中取出来时通常是装在一个托架上或一个搬运架中。然而,当这些设备在它们的运输包装箱中,或在自己的托架上,或在搬运架中,并被看作是一个整体时,本试验也是适用的。对只有一个安装面的设备(例如标准底面),通常只在该面上进行试验。冲击试验是将样品固定在试验台上进行的。倾跌和翻倒、自由跌落、反复自由跌落和弹跳试验中样品是在自由状态下进行的。
GB/T 2423的本部分给出了一个标准的试验方法,用以确定样品经受规定严酷等级弹跳(例如轮式车辆上运输散装货物)能力的程序。本试验主要适用于准备运输的样品,包括将运输箱作为样品本身或样品包装一部分考虑的情况。但不宜用作低频振动试验。本试验主要应用于但不局限于电工产品,在需要时可用于其他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两类三种试验方法,导则包括在每一种试验方法中,本标准的导则可直接用于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并在地震试验应用。 本标准结合GB/T 2421一起使用。
本部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电动工具的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电工技术中涉及电动工具的技术领域。
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基本术语。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技术交流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木家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木家具产品。其他家具的木制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家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金属材料为主体结构的金属家具产品。其他有金属材料构件的家具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桌、椅、凳类家具的主要尺寸。本标准适用于双柜桌、单柜桌、梳妆桌(梳妆台)、单层桌、扶手椅、靠背椅、折叠椅、长方凳、方凳、圆凳的设计和生产,其他桌、椅、凳类家具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柜类家具的代号、主要尺寸。本标准适用于衣柜、床头柜、书柜、文件柜的设计和生产,其他柜类家具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床类家具的术语和定义、代号、主要尺寸。本标准适用于成年人用的单层床和双层床的设计和生产,其他床类家具也可参照执行。
除以下条文外,GB/T 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增加:本部分适用于步行式和手持式草坪修整机、草坪修边机,其具有非金属纤维绳的切割元件或自由回转的非金属切割器件,分别以不大于10 J的动能,由站立的操作者进行割草作业,它们的额定电压交流不大于250 V或直流不大于75 V。本部分不适用于:——切割器件不同于上述切割器件的剪刀型草坪修整机和草坪修边机;——带收集装置的草坪修整机和草坪修边机;——自进型草坪修整机和草坪修边机。
本标准规定了在船舶布置图中用于表示元件的符号。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布置图中元件符号的表示。本标准中的符号按1:100的比例绘制。若布置图按1:50或1:200的比例绘制,各个符号应按相应比例放大或缩小。所有符号应按其所表示设备的尺寸和比例来绘制。在2·1、3·1和4·1中规定的基本符号应与其他符号组合使用。组合实例见各符号表。本标准中未提及的各种特殊设备和机器等可用与其实际形状相似的符号表示,且在说明图例上注明编号予以区别。 表中规定的符号分类如下: a)舱壁(围壁)和舱壁孔; b)舱室家具; c)卫生设备; d)厨房和洗衣间; e)修理间; f)航行设备等; g)甲板设备; h)梯、舷墙等; i)舱口和舱口盖。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高等院校课桌椅的大小型号、功能尺寸、分配使用及其他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课桌椅的生产加工和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5 kV,借助外壳防护的电气设备的防护分级。本标准的目的如下:a) 规定电气设备下述内容的外壳防护等级:1) 对人体触及外壳内的危险部件的防护;2) 对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设备的防护;3) 对水进入外壳内对设备造成有害影响的防护。b) 防护等级的标识。c) 各防护等级标识的要求。d) 按本标准的要求对外壳作验证试验。各类产品引用外壳防护等级的程度和方式,以及采用何种外壳,留待产品标准决定,对具体的防护等级所采用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在有关产品标准中可增加补充要求。可在有关产品标准中作具体规定的细则参见附录B。对特殊型式的设备,产品标准可以规定不同的要求,但至少要保证相同的安全水平。本标准仅考虑在各方面都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外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壳的材料和工艺应保证达到所需要的防护等级。如果某类设备满足试验一般要求而且所选择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该设备型式,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该型式设备的空外壳。有关机械损坏、锈蚀、腐蚀性溶剂(如切削液)、霉菌、虫害、太阳辐射、结冰、潮湿(如凝露引起的)、爆炸性气体等外部影响或环境条件对外壳和壳内设备破坏的防护措施以及防止与外壳外部危险运动部件(如风扇)的接触由有关产品标准规定。不与外壳连接的隔板以及专门为人身安全设置的阻挡物,不看作外壳的一部分,本标准不予研究。
概述GB/T 4214系列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由电网供电或电池供电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括它们的附件和部件。如在GB/T 4214系列标准的特殊要求中未特别说明,类似用途可理解为在与家庭环境类似的条件下使用,如在小旅馆、咖啡厅、茶室、酒店、理发店、洗衣店等。本部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或目的而设计的器具、设备或机器;——作为建筑物或安装在建筑物上的设施的整体结构的一部分的器具,如加热或通风装置(家用风扇、灶具和可移动式立式加热器具除外)、集中供热的燃油锅炉、用于给排水系统的水泵等;——单独的电动机或发电机;——用于户外的器具。噪声类型GB/T 19052—2003中对不同噪声作了分类。GB/T 3767—1996中所列方法适用于家用电器发射的各种噪声的测量。GB/T 6881.2—2002和GB/T 6881.3—2002中所列方法适用于脉冲噪声以外的各种噪声。这在制定特殊要求时将会予以考虑。声源的尺寸GB/T 3767—1996中所列方法适用于任意尺寸的声源。GB/T 6881.2—2002和GB/T 6881.3—2002的1.3中给出了声源大小的限制。这在制定特殊要求时将会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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