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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棉服装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以各种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共混物等为填充物,或以动物毛皮、人造毛皮等为里或制成活里,成批生产的棉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填充物中含有羽绒羽毛的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本标准规定了干粉灭火剂的术语和定义、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第一主要组分含量不小于75%的干粉灭火剂;不适用于GA 578规定的超细干粉灭火剂和GA 979规定的D类干粉灭火剂。
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使用说明编制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家用电器和类似用途电器使用说明的编制。
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编制家具使用说明的基本要求、方法和应包括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编制各类家具使用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精梳涤棉混纺印染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服饰、家纺用含涤纶短纤维50%及以上与精梳棉混纺印染布的各类漂白、染色和印花布的品质。
本标准规定了直接测量法常用人体测量仪器的结构、测量范围、技术要求、检定规程以及包装与标志。本标准适用于人体测高仪、直角规、弯脚规、三脚平行规的设计和研制。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在交流110(66)kV~750kV、直流±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所穿戴的屏蔽服装。整套屏蔽服装包括上衣、裤子、手套、短袜、鞋子和面罩。
GB6675的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本部分适用于消费者首次得到的玩具,也适用于通过合理的、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后的玩具,除非另有特殊声明。本部分规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结构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状、尺寸、轮廓、间隙(如摇铃玩具、小零件、锐利尖端、锐利边缘、铰链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参数要求(非弹性头弹射物的大动能、某些乘骑玩具的小倾倒角等)。本部分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这些要求随玩具所对应不同年龄组而不同。特定年龄组儿童使用的玩具的要求是根据危险的特性及儿童应对的智力和体力而制定的。
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在所有玩具上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的类别及某些可能接触小型火源的玩具的易燃性能要求。本部分第5章所述的测试方法适用于在特定的测试条件下测试玩具或材料的易燃性能,其测试结果不能被用以确定这些玩具或材料在接近其他火源时完全没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本部分包括与所有玩具易燃性能有关的一般要求及对下列被认为易着火的玩具的具体要求和测试方法:--头戴玩具:用毛发、绒毛或类似材料制成的胡须、触须、假发等;模压和织物面具;头巾、头戴饰品;头戴玩具上的飘拂物,但不包括通常在礼品盒中提供的纸质花饰帽;--玩具化妆服饰和供儿童演出时所穿着的玩具;--供儿童进入的玩具;--含毛绒或纺织面料的软体填充玩具(动物和娃娃等)。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和材料。除非特别申明,本标准不仅适用于任何在市场上销售的玩具(含试用和免费赠送的玩具)及生产并供境内销售的玩具,而且适用于正常使用及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的玩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以儿童为使用对象的和使用中要求监管或符合特殊条件的玩具。
本标准规定了缝纫线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保管。本标准适用于涤纶缝纫线、普梳棉缝纫线和精梳棉缝纫线。
本标准规定了涂装(涂覆、涂布,下同)作业使用的涂料及有关化学品、涂装工艺、涂装设备器械、作业场所和涂装施工的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包括有机溶剂)在金属或非金属表面的涂装作业,包括露天涂装作业,建筑物、构筑物内外涂饰作业,塑料制品、纺织品、皮革制品、漆布等非金属的涂覆、涂布、印染、上光等有机溶剂作业。也适用于涂料及有关化学品、涂装工艺、涂装设备器械、涂装厂房(涂装作业场所)的科研、设计、生产、制造、运输、施工安装、经营(包括经营活动的技术交流、商品展览)与管理。 其他有机溶剂作业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焊接及相关作业场所用防护服装的防护级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与包装。本文件适用的产品用于防护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可能遭受的熔融物质及其热伤害。
本文件规定了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的技术要求、标识、包装,描述了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金属冶炼、铸造等存在熔融金属飞溅危害场所,用于避免或减少熔融金属对作业人员造成损伤的防护服。本文件不适用于对熔融冰晶石进行防护的服装。
GB/T 9414的本部分是维修性的应用指南,适用于产品从开始设计、开发到使用各个阶段维修性大纲的贯彻执行。GB/T 6992.2—1997描述了产品寿命周期阶段的各项任务。 为了使产品获得佳的维修性,本部分对如何考虑维修性方面的任务提供了指南。要说明的是,在本部分所述的完整的维修性大纲只适用于可能会长期使用的复杂产品。 对于相对简单的可维修产品,则需要通过剪裁以制定相对简单的维修性大纲,以满足不同复杂程度的产品和不同用户的要求。为了更加详细地说明如何承担维修性任务,本部分还采用了其他标准,特别是GB/T9414标准系列,作为引用文件或工具。 由于不同企业的环境和条件各不相同,因此用户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也会存在较大差别。编写本部分的前提是,当把产品作为一个研发项目(DI)时,由承包商从满足用户的具体要求为基本出发点来进行研发。但在许多场合,产品已经存在并只需要一点或不需要进行研发,也就是说产品是一个非研发项目(NDI),此时就不需要采用本部分所述的完整的维修性大纲。但是,当需要时仍可应用标准中规定的一些原则,通过剪裁的办法使其符合项目的需要。
本标准规定了浸水保温服的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记及包装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浸水保温服的制作及检验。
GB11291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系统和工业机器人单元集成的安全要求,工业机器人和工业机器人系统已在GB11291.1中定义。集成包括以下方面:a) 工业机器人系统或单元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和报废;b) 工业机器人系统或单元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和报废的必要资料;c) 工业机器人系统或单元的部件设备。本部分描述了与这些系统有关的基本危险和危险情况,并提出了消除和充分降低与这些危险相关的风险的要求。虽然噪声被定为是工业机器人的一种主要危险,但是本部分不予考虑。本部分也规定了对作为集成制造系统的部分的工业机器人系统的要求。本部分不专门涉及关于加工过程中的危险(如激光辐射、弹出碎片、焊接烟雾)。其他标准适用于这些加工过程中的危险。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正面碰撞时前排外侧座椅乘员保护方面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下标1>类汽车和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500 kg的N<下标1>类汽车,以及多用途货车。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和装卸、运输、贮存、销售、使用中的防毒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等作业场所及其操作人员。
GB/T 12703的本部分规定了服装及其他纺织制品摩擦带电荷量的测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服装及其他纺织制品,其他产品可参照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