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25-0567|
卫星导航产品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的项目及其试验条件、试验内容及程序、试验记录与报告的一般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海洋船舶常规项目的试验。本标准规定以外的特殊装置与设备及海上移动平台的试验可参照执行。
GB/T l2763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声、光要素调查的技术指标、测量方法、数据记录和整理。本部分适用于海洋声、光要素调查,也可适用于江河、湖泊的声、光要素测量。
本标准规定了机载多普勒导航系统(以下简称多普勒系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飞机所使用的多普勒系统,其他飞行器所使用的多普勒系统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导航雷达(以下简称雷达)接口及安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雷达设计、制造的准则和接口协调,也适用于雷达在船舶上的电气、机械安装,也适用于自动雷达标绘仪(ARPA)在船舶上的电气及机械安装。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外业数字测图方法生产1:500、1:1 000、1:2 000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的作业方法、技术规定和精度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外业数字测图方法生产1:500、1:1 000、1:2 000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
本标准规定了从150 kHz~2 500 MHz频率范围内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用于车辆、挂车和装置的电子/电气零部件。本标准中频率分布的细节参考了电信联盟(ITU)出版物及在中国的实际应用情况。本标准中的限值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使其免受同一车内零部件/模块产生的骚扰。第5章提供了整车(无论连接到电网充电与否)测量的方法和限值,第6章提供了零部件/模块测量的方法和限值。只有根据车辆限值进行的整车试验才能被用于终评价零部件的兼容性。被保护的接收机类型包括:广播接收机(声音和电视),地面移动通信,无线电话,业余的、民用的无线电设备,卫星导航系统(北斗、GPS等)、Wi-Fi和蓝牙设备。本标准中的车辆是以内燃机、电力或二者共同实现自行驱动的装置。车辆包括(但不限于)乘用车、货车、农用拖拉机及雪地车。可参照附录A中的流程图判定装置或设备是否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不包括保护电控系统免受射频(RF)发射、瞬态或脉冲电压波动影响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在其他标准化委员会出版物中。本标准中的限值为推荐值,在车辆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可以更改。本标准也适用于车辆制造商、零部件和设备供应商在车辆交付使用后,附加和连接在车辆线束或车载电源连接器上的零部件和设备。由于安装位置、车身结构和线束设计会影响无线电骚扰对车载接收机的耦合,第6章定义了多种限值等级。使用的限值等级(作为频带的函数)需经车辆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一致同意。本标准定义的试验方法用于帮助车辆制造商和供应商改善整车和零部件设计,以确保车载射频发射控制在一定水平。整车试验限值作为指导,其制定基于典型无线电接收机使用车载天线这一情况,如果未配备该特定天线,则使用试验天线。出于经济原因,车辆制造商应自主确定哪些频段用于车内可能的无线电业务。例如,虽然电视波段占用了无线电频谱的一段重要部分,但是许多车型可能不会安装电视接收机,在这样的车上试验和改善该频段噪声源是不经济的。1979年,世界管理无线电通信大会(WARC)将第一区域的低频限制到148.5 kHz。就车辆而言,150 kHz试验就足够了。用于传导骚扰和车辆充电模式测量的人工网络见附录E。存在脉冲噪声的情况下判断无线电通信降级的定性方法可参见附录H。电动和混合动力车辆车内屏蔽的高压电源系统的试验方法见附录I。零部件试验用ALSE的性能确认方法可参见附录J。
本标准规定了车载卫星导航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车载卫星导航设备的研制和生产。以无线通信和卫星导航相结合,并具备路径导航功能的其他车载电子产品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在建立重力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绝对重力测量、相对重力测量、平面坐标和高程测定、数据处理、成果检查验收等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重力控制网,施测基准点、基本点、一等点及相应的引点。
本标准规定了农林小气候观测仪(以下简称农林小气候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与标志和运输、贮存、堆码。本标准适用于农林小气候仪的研制、生产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渔业船舶系泊、航行及捕捞试验的一般要求、试验条件、试验项目及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造的船长不小于24m的柴油机动力渔船,其他船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客车的设施配置、服务规范、安全要求与质量评价等。本标准适用于为满足旅游者需要而进行的客车的生产服务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的组成及功能、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与证书和设备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包含路面损坏、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构造深度、道路前方图像和地理位置信息等指标的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系统),其他单项指标检测设备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位置提供装置和位置使用装置之间进行通信的接口的数据结构和内容,以便位置使用装置能获取并明确解译位置信息,并使用户能确定其结果是否满足使用的需求。地理位置信息的标准化接口允许将各种定位技术获取的位置信息集成到各种地理信息应用中,例如测量、导航和智能交通系统。本标准适用于那些位置信息更为重要的各种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卫星导航定位坐标系统的定义、建立原则、常用坐标系统、坐标系统间的转换及地图投影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应用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使用,也可用于地理信息和其他相关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
GB/T 30290的本部分定义了卫星定位车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车载终端与信息服务中心之间信息交换规程及帧格式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通过卫星导航定位技术、采用公众或专用移动通信网络、具有服务中心的车辆信息服务系统,可作为系统通信协议设计和测试依据。通过非卫星定位技术、具有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亦可参照执行。
GB/T 30290的本部分规定了卫星定位车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信息安全模型、密钥分配、设备认证、访问控制、数据机密性及数据完整性保护等安全保密机制,定义了车载终端安全保密模块的接口和通信协议。本部分适用于通过卫星导航定位技术、采用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具有信息服务中心的车辆信息服务系统,可作为系统信息安全功能的设计和测试依据。通过陆基等定位技术、采用专用移动通信网络、具有信息服务中心的信息处理系统的信息安全功能亦可参照执行。
GB/T 30290的本部分规定了卫星定位车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车载终端的基本组成、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采用卫星定位技术、采用公众移动通信网络或专用移动通信网络、具有信息服务功能的车载终端研制和生产。采用其他定位技术的车辆信息服务系统车载终端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界定了因特网术语和定义以及缩略语。本标准适用于国内数据通信领域涉及引用或使用因特网术语的各类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运载火箭的通用、总体、弹道、载荷和动特性、空气动力、气动热、力学环境、热环境、电磁环境、自然环境、结构系统、分离系统、发动机、增压输送系统、控制系统、测量系统、推进剂利用系统、故障检测和处理系统、逃逸系统、电源与供配电系统、地面测发控系统、发射场、总装、测试和发射流程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运载火箭设计、生产、试验和发射等研制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时间同步系统(以下简称“时间同步系统”)的基本架构、配置方式,时间同步系统及设备的功能、运行、性能、试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110 kV(66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智能变电站,其他变电站可参照执行。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