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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7的本部分规定了滚动轴承的通用技术规则。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滚动轴承。对于特殊用途的轴承,可另行制定补充技术条件。
《绝缘配合》的本部分给出了无标准绝缘水平规定的高压直流(HVDC)换流站的绝缘配合程序的导则。本部分仅适用于高压交流电力系统中的高压直流部分,而不适用于工业用的换流设备。所给定的原理及规则仅适用绝缘配合目的。本部分不涉及对人身安全的要求。高压直流换流站换流器采用晶闸管阀串联或并联组成,并且换流过程采用特有的控制和保护方式,因而与交流变电站相比,对设备的过电压保护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本部分给出了承受工频电压、直流电压、谐波电压和冲击电压的换流站设备过电压和绝缘配合的程序。提出了串联或并联避雷器的保护水平,优化避雷器配置的方案。给出了常规和背靠背直流换流站绝缘配合示例(见附录B、附录C)。本部分描述了换流站与常规变电站在绝缘配合的基本原理和设计目标上的差异。本部分仅涉及当前用于高压直流换流站过电压保护的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给出了避雷器基本特性、要求及运行中大过电压的计算过程;提出了典型的避雷器配置方案、避雷器应力以及确定该应力的方法。本部分包括了换流站交流场(不包括交流线路)和直流场设备的绝缘配合。由于线路和电缆对换流站设备绝缘配合有影响,所以也包括在内。尽管本部分用于普通高压直流系统(换流电压来自交流滤波器母线),但是绝缘配合主要原则也适用于附录D中电容换流(CCC)换流器和可控串补换流器(CSCC)及附录E中一些特殊的换流器结构。本部分讨论了有关电网换相换流器(LCC)的绝缘配合。本部分不包括柔性直流电压源换流器(VSC)。
GB/T 328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分子屋面防水卷材拉伸性能的试验方法。 方法A(IS0 1421),是适用于所有材料的方法,对于方法A不适用的材料,如材料没有断裂,方法 B(GB/T 528)可用来测定拉伸性能。
本标准规定了充气轮胎(外胎、内胎和垫带)物理性能试验方法用术语和定义、试样制备、外胎物理性能试验、轮胎内衬层渗透分析测定方法、内胎物理性能试验、垫带物理性能试验。本标准适用于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农业轮胎、工程机械轮胎和工业车辆充气轮胎。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轮胎、摩托车轮胎和力车轮胎。
本标准规定了以纤维织物及织物粘合材料(如橡胶、塑料)制成的平型传动带(简称 “平带”)的材料、结构、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织物结构,用于在规定使用条件下传递动力的平带。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有关规定条件。本标准规定了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的性能,如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定伸应力、定应力伸长率、屈服点拉伸应力和屈服点伸长率。其中屈服点拉伸应力和应变的测量只适用于某些热塑性橡胶和某些其他胶料。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三种试验方法,即:方法A:使用裤形试样;方法B:使用直角形试样,割口或不割口;方法C:使用有割口的新月形试样。撕裂强度值与试样形状、拉伸速度、试验温度和硫化橡胶的压延效应有关。
警告——使用本部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本标准规定了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使用下列标尺的压入硬度(邵尔硬度)试验方法:——A标尺,适用于普通硬度范围,采用A标尺的硬度计称邵氏A型硬度计;——D标尺,适用于高硬度范围,采用D标尺的硬度计称邵氏D型硬度计;——AO标尺,适用于低硬度橡胶和海绵,采用AO标尺的硬度计称邵氏AO型硬度计;——AM标尺,适用于普通硬度范围的薄样品,采用AM标尺的硬度计称邵氏AM型硬度计。
警告:使用GB/T 531本部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有关规定条件。GB/T 531的本部分规定了利用便携式橡胶硬度计测量硫化或热塑性橡胶压入硬度的方法。此类硬度计的使用主要是为了控制产品质量,把便携式硬度计固定于支架可提高其测量精度。
警告——使用本部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本标准规定了用剥离法测定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层间或织物与织物层间粘合界面分离所需力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粘合层近似平面的样品或内径为50mm以上的圆筒状样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层间表面含有急剧弯曲角度或其他在切取试样时有严重不规则处的式样。本标准不适用于涂层织物,对于涂层织物可按照HG/T 3052的规定进行试验;也不适用于织物传送带,对于织物传送带可按照GB/T 6759的规定进行试验。
警告——使用本部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注意——在执行本标准程序时可能使用或产生一些物质,包括产生一些废弃物。在操作中应执行适当的安全作业文件或使用后物质的销毁文件,并保证满足地方环保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密度的两种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控制混炼胶的质量和对生产已知体积橡胶制品所需胶料量的估算。本标准不适用于橡胶相对密度的测量,橡胶的相对密度是指在一定温度下一定体积橡胶的质量与等体积纯水的质量之比。
1.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平板或曲面形状的固体塑料在厚度方向吸水性的方法。本标准也规定了当试样进入水中或在一定湿度的条件下,测量规定塑料试验样尺寸的吸水量。对单相材料假设通过试样厚度方向上具有恒定吸水性的费克扩散行为,那么可以测定通过厚度方向的水分扩散系数。该模型对均质材料和增强聚合物基料在玻璃化温度以下的试验是有效的。然而一些两相基料,如固化的环氧树脂可能要求多相吸收模型,不包含在本标准范围内。1.2 材料的吸水性和(或)扩散系数适于比较塑料暴露于相同条件下的平衡吸水量。若在非湿度平衡条件下比较材料的性能,就不局限于单相费克扩散行为。1.3 另一种情况是在一定时间内将规定尺寸的塑料试样浸泡于水中或规定的湿度下,该方法可用于相材料不同批次的比较,或给定材料质量控制。所有试样尽可能相同,有相同的物理性质即表面光洁度。内应力等。然而在这些条件下试样达不到平衡吸水性,所以该试验不能用于比较不同种类塑料的吸水性。为了保证结果的可靠性,建议试验同时进行。1.4 本标准得到的结果适用于大多数塑料,但不适用于具有吸水性和毛细管效应的泡沫塑料、颗粒或粉末。塑料暴露于潮湿条件一定时间,可用于塑料间的相互比较。测定扩散系数的试验不适用于所有塑料。方法2不适用于浸入沸水中后不能保持形状的塑料(见6.4)。
GB/T 1040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规定条件下测定塑料和复合材料拉伸性能的一般原则,并规定了几种不同形状的试样以用于不同类型的材料,这些材料在本标准的其他部分予以详述。本方法用于研究试样的拉伸性能及规定条件下测定拉伸强度、拉伸模量和其他方面的拉伸应力/应变关系。本方法适用于下列材料:——硬质和半硬质(见3.12和3.13)热塑性模塑、挤塑和浇铸材料,除未填充类型外还包括填充的和增强的混合料,硬质和半硬质热塑性片材和薄膜;——硬质和半硬质热固性模塑材料,包括填充的和增强的复合材料,硬质和半硬质热固性板材,包括层压板;——混入单向或无定向增强材料的纤维增强热固性和热塑性复合材料,这些增强材料如毡、织物、无捻粗纱、短切原丝、混杂纤维增强材料、无捻粗纱和碾碎纤维等;预浸渍材料制成的片材(预浸料坯);——热致液晶聚合物。鉴于ISO 1926,本方法一般不适用于硬质泡沫材料或含微孔材料的夹层结构材料。
本文件在GB/T 1040.1的基础上规定了用于测定模塑和挤塑材料拉伸性能的试验条件。本文件适用于下述材料:——硬质和半硬质的热塑性模塑、挤塑和铸塑材料,包括经填充和增强的复合材料,增强填充材料如短纤维、细棒、小薄片和细粒料,不包括纺织纤维增强的复合材料(见GB/T 1040.4和GB/T 1040.5)。“硬质塑料”和“半硬质塑料”的定义见GB/T 1040.1—2018中第3章;——硬质和半硬质的热固性模塑和铸塑材料,包括填充和增强的复合材料,但纺织纤维增强材料(见GB/T 1040.4和GB/T 1040.5)除外;——热致液晶聚合物。本文件不适用于硬质微孔材料或含有微孔材料夹层结构的材料,见GB/T 9641。本文件不适用于厚度小于1 mm的柔性薄膜和片材,见GB/T 1040.3。本文件所用的试样既可模塑成规定尺寸,也可由注塑和压塑的板材经机加工、切割或冲压而成。优选多用途试样(见GB/T 37426)。
1.1 GB/T 1040 的本部分在第 1 部分基础上规定了测定厚度小于 1mm 的塑料薄膜或薄片拉伸性能 的试验条件。 1.2 见 GB/T 1040.1-2006 中的 1.2 。 1.3 本部分通常不适用于测定以下材料的拉伸性能: a)泡沫塑料; b)纺织纤维增强塑料。 1.4 见 GB/T1040.1-2006 中的 1.5 。
1.1 GB/T 1040的本部分在第1部分基础上,规定了测定各向同性和正交各向异性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拉伸性能的试验条件。 对单向增强复合材料的规定见GB/T 1040的第5部分。 1.2 见GB/T 1040.1-2006 中的1.2 1.3 本部分适用于下列材料: ——混入非单向增强材料的纤维增强热固性和热塑性复合材料,所用的非单向增强材料如毡片、机织物、无捻粗纱织物、短切原丝及上述增强材料的组合物、混杂纤维、无捻粗纱、短切或磨碎纤维或预浸渍材料(预浸料)等(对于直接注塑试样,见GB/T 1040.2-2006 中的1A 型试样); ——带有单向增强材料的上述材料复合制品和用单向层压片材构成的多向增强材料,所提供的层压片材应是匀称的; ——由这些材料制作的成品。 涉及到的增强纤维包括玻璃纤维、碳纤维、聚芳酰胺纤维或其他类似纤维。 1.4 本部分应使用按ISO 1368 或其他等效方法制作的试板或从带有合适平面的成品或半成品经机加工制成的试样。 1.5 见GB/T 1040.1-2006 中的1.5
GB/T 1040的本部分在第1部分基础上规定了单向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拉伸性能的试验条件。见GB/T 1040.1--2006中的1.2。本部分适用于用单向纤维增强的,并满足GB/T 1040本部分测试要求(包括破坏模式)的所有聚合物复合材料。本部分适用于用热塑性材料或热固性材料制成的复合材料,包括预浸渍材料(预浸料)。涉及到的增强材料包括碳纤维、玻璃纤维、聚芳酰胺纤维或其他类似纤维。涉及到的增强材料几何形状,包括单向(即完全成一条直线的)纤维、无捻粗纱以及单向织物和窄带织物等。本部分不适用于由几种单向层压板在不同角度下复合成的多向复合材料(见GB/T l040.4-2006)。本部分应使用两种不同类型试样中的一种,试样类型取决于与纤维方向有关的施加应力的方向(见第6章)。见GB/T 1040.1---2006中的1.5。
本标准规定了在标准条件下测定塑料压缩性能的方法。规定了标准试样 , 但其长度可以调整 , 以防止其压缩翘曲而影响试验结果 , 以及试验速度的范围。本标准用于研究试样的压缩行为并用来测定在标准条件下压缩应力 -应变与压缩强度、压缩模量及其他特性的关系。本标准适用于下述材料 :——硬质和半硬质热塑性模塑和挤塑材料 , 包括用短纤维、小条、小片或颗粒填充的增强复合材料以及未填充的复合材料或半硬质的热塑性片材 ;——硬质或半硬质的热固性模塑材料 , 包括填充或增强的复合材料 , 硬质或半硬质的热固性片材 ;——热致液晶聚合物。按照 IS0 10350-1:1998 与 GB/T19467.2-2004, 本标准适用于加工前纤维长度≤7.5mm 的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本标准一般不适用于纺织纤维增强的复合塑料和层压材料、硬质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或泡沫橡胶的夹层结构的材料.本标准采用的试样可以是选定尺寸的模塑试样 , 也可以是用标准多用途试样中部机加工而成的试样 (GB/T11997-2008) 或由如模塑、挤塑或铸塑成板材的成品或半成品上机加工而成。本标准规定了优选的试样尺寸。用不同的试样或用不同条件下制备的试样所进行的试验 , 其结果是不可比较的。其他因素 , 如试验速度和状态调节情况 , 也能影响试验结果。因此。当需要对试验数据进行比较时 , 应严格地控制这些因素并把它们记录下来。
GB/T 1043的本部分规定了塑料在规定条件下测定简支梁冲击强度的方法。规定了几种不同类型的试样与试验。根据材料类型、试样类型和缺口类型规定了不同的试验参数。本部分用于研究规定类型的试样在规定冲击条件下的行为和评估试样在试验条件下的脆性和韧性,也可用于同类材料可比数据的测定。本部分适用于下列范围的材料:—硬质热塑性模塑和挤塑材料,包括经填充和增强的材料,硬质热塑性板材; —硬质热固性模塑材料,包括经填充和增强的材料,硬质热固性板材,包括层压材料;—纤维单向或多向增强热固性和热塑性复合材料,如毡、织物、纺织粗纱、短切原丝、复合增强材料、无捻粗纱和磨碎纤维、预浸渍材料制成的片材(预浸料坯),包括经填充和增强的材料;—热致液晶聚合物。本部分不适用于硬质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的夹层结构材料。本部分适用于规定尺寸的模塑试样和自标准多用途试样(见GB/T 11997)的中部经机加工制成的试样,或由成品、半成品,如模塑制品、层压板、挤出或浇铸板材经机加工的试样。本部分规定了试样的优选尺寸。用不同尺寸和缺口的试样以及不同条件下制备的试样进行试验时,其结果是不可比的。本部分不应作为设计的依据。但在不同温度下的试验、改变缺口半径和/或厚度以及在不同条件下制备试样,可以获得材料的典型性能资料。
GB/T 1147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小功率内燃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道路车辆、船舶、农用拖拉机和林业机械、工程机械、发电机组、排灌机械用中小功率内燃机(以下简称内燃机),其他目前尚无合适标准可用的中小功率内燃机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