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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使用的要求。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a) 管壳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a) 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b) 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10<上标4>。超出1.5条范围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建造。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热交换器:a) 直接火焰加热的热交换器;b) 烟道式余(废)热锅炉;c) 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热交换器;d) 非金属制热交换器;e) 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热交换器。热交换器界定范围:a) 热交换器与外部管道连接:1)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2)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3)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4)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c)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d) 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垫板等;e) 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本标准所列名词术语适用于电信各的生产、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科研、教学、出版及援外等方面。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给水、锅水、蒸汽回水以及补给水的水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 MPa,且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本标准不适用于铝材制造的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散装矾土(生、熟料)化学成分、粒度、水分及体积密度样品的采取和制备。
本标准规定了以Fortran语言表示的程序的形式,并建立以Fortran语言表示的程序的解释。本标准的目的是对在各种计算系统上使用的Fortran程序增进其可移植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并有效地执行。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保护型式为“i”)结构和评定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整体或部分拟用于I类、Ⅱ类或Ⅲ类设备场所的本质安全电气系统。本部分是对GB 3836.4—2010的补充,GB 3836.4—2010的要求适用于本质安全电气系统中的电气设备。按照本部分要求设计的Ⅱ类或Ⅲ类本质安全电气系统的安装要求在GB/T 3836.15—2017中予以规定。
GB 4706. 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从空气调节器和制冷设备中将制冷剂回收和/或再生的,装有开启式或全封闭电动机一压缩机驱动的电器的安全,单相器具的大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 V。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人员使用的器具。 上述器具可能由一个工厂或多个工厂生产的组件组成。如果提供的是多组件,而且这些单独的组件要一起使用,那么本部分的技术要求应以装配在一起的组件使用为基础。
本部分适用于核普测量中脉冲幅度直方图数据的交换,而与数据来源、读或写数据设备以及容纳数据的媒体无关。
1.1 本标准在假定观测值相互独立时,对决定分布是否为正态的假设应否被拒绝的方法和检验,给出了一个导引。1.2 当对观测值是否服从正态分布存在疑问时,使用偏离正态分布的检验是有用的,甚至是必须的。利用t检验检查一个随机观测样本的均值是否偏离给定的理论值,就是这种情况的一个例子。然而,在稳健方法(即观测值的真实的概率分布不是正态时,结论仅有轻微的变化)的情况下,偏离正态分布的检验并不是非常必要的。1.3 涉及基于正态性假设的统计方法时,也并非严格地必须使用这样一个检验。观测值的正态分布可能是完全没有疑问的,可以是理论的(如物理的)原因构成了这个假设,也可以是根据先验信息接受了这个假设。1.4 本标准中偏离正态分布的检验是针对非分组的原始数据,而不是分组数据。检验也不适用于截尾数据。1.5 本标准中偏离正态分布的检验可以应用于观测值,也可以应用于它们的函数,如取对数、平方根等。1.6 当样本容量小于8时,偏离正态分布的检验效果是非常差的。因此,本标准限制样本量至少为8。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中转站、水泥制品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GB/T 5080的本部分为可靠性试验设计、实施和利用统计方法分析试验数据提供指南。 本部分阐述的试验涉及修理产品和不修理产品,以及检验产品是否具有恒定失效强度或失效率。 本部分适用于: ——当根据合同明确或隐含的要求进行可靠性试验时; ——当设计可靠性试验时; ——在可靠性试验期间; ——当对可靠性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和编制可靠性试验报告时。 当合同或试验方案指定使用统计方法的标准,而没有指定参考特定的标准时,本部分也适用。 在一个新产品研制、设计验证、设计定型期间,需要进行不同的试验。这些试验的目的是发现产品在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并且消除这些缺陷,从而提高产品的性能、质量、安全性、健壮性、可靠性、可用性,同时降低费用。虽然有关试验条件、试验设计和试验文件编制等指南均适用于大多数试验,但本部分仅涉及使用统计方法分析试验数据的内容。 尽管本部分对可用性试验、维修性试验和可靠性增长试验有所论述,但因为它们是个十分重要的论题,所以它们在各自的标准中有更为详细的介绍:可用性试验(见GB/T15647—1995),维修性试验(见GB/T9414(所有部分)),可靠性增长试验(见GB/T15174—1994、IEC61164:1995)。 本部分不包含软件测试(见IEC61704),但是本部分适用于包含硬件和软件的产品。因此本部分适用的产品范围十分广泛,它包括民品、工业产品、军品以及航空产品。本部分包含了对验证、测定、比较以及成功率/失败率评估的分析,并在第9章中给出了一个进行可靠性试验数据统计处理指南的流程图。 本部分虽然没有对环境试验、加速步进应力试验和过应力试验进行详细描述,但是一些做法和统计工具可用于这些试验。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装置的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预作用装置。
GB/T 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振动(正弦)试验用机械式振动系统(以下简称振动系统)的特性要求、测量仪器、测量不确定度、检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周期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GB/T 2423.10振动试验用振动系统的检验。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试验设备的检验。
GB/T 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振动(正弦)试验用液压式振动系统(以下简称振动系统)的特性要求、测量仪器、测量不确定度、检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周期。本部分适用于GB/T 2423.10振动试验用振动系统的检验。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试验设备的检验。
GB/T 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稳态加速度试验用离心机(以下简称离心机)的特性要求、测量仪器、测量不确定度、检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周期。本部分适用于GB/T 2423.15稳态加速度试验用离心机基本参数的检验方法。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试验设备的检验。
GB/T 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温度、振动(正弦)综合试验设备(以下简称试验设备)的特性要求、测量仪器、测量不确定度、检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周期。本部分适用于GB/T 2423.35、GB/T 2423.36和GB/T 2424.22温度(低温、高温)、振动(正弦)综合试验设备的检验。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试验设备的检验。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GB/T 5274的本部分规定了用称量法制备瓶装校准混合气体的方法,该校准混合气体的一个或多个组分的物质的量分数(摩尔分数)可量值溯源。本部分也规定了每一组分摩尔分数不确定度的计算方法,该不确定度计算时需要评估以下因素的不确定度贡献,这些因素包括:称量过程、组分纯度、混合气体的稳定性和终混合气体的验证等。本部分仅适用于气态或能完全气化组分的混合气体的制备,组分可以以气态或液态引入气瓶。本部分涵盖了二元或多元混合气体(包括天然气)的制备。本部分不包括单个过程中多个混合气体批量制备的方法。为了确定混合气体的保质期(长贮存期),本部分规定了稳定性评价的方法,但是该方法不适用于相互发生反应的组分的稳定性的评价。本部分还规定了对制备混合气体所用的每一原料(气体或液体)中的杂质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垂直方向试样火焰蔓延时间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单组分或多组分(涂层、绗缝、多层、夹层制品及类似组合)的纺织织物和产业用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