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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磁式直流测速发电机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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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控制电机的专用术语。本部分适用于制定标准、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手册、教材及书刊。本部分规定的术语应与GB/T 2900.1和GB/T 2900.25一起使用;本部分未作规定的术语,需要时可在有关标准中给予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永磁式低速直流测速发电机的型号和机座号、运行条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试验条件、检验规则及交付准备。本标准适用于永磁式低速直流测速发电机。本标准应与永磁式低速直流测速发电机(以下简称电机)产品专用技术条件一起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控制电机给定型号时应遵循的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控制电机及其组合的型号命名。
本标准规定了永磁式直流测速发电机的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交付准备。本标准适用于永磁式直流测速发电机(以下简称测速机)。
本标准规定了仪器仪表用机械元件、弹性元件、敏感元件、机电元件、仪表电机、仪器光源及显示器件七类产品的名称、性能特性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仪表元器件的生产、使用、科研和教学等方面,作为统一技术用语的依据。
GB/T 32891的本部分规定了在IEC 60034-1或IEC 60079-0定额范围内设计为由正弦波电压供电的单速电动机的效率分级,并满足以下要求:a) 额定输出功率(P<下标N>):0.12 kW~1 000 kW;b) 额定电压(U<下标N>) :50 V~1 000 V;c) 极数为:2P、4P、6P、8P;d) 在额定输出功率下保证其温升限值满足其绝缘等级时能长期连续运行;e) 环境温度范围为:-20 ℃~+ 60 ℃;f) 海拔不超过4 000 m。本部分建立的效率限定值是基于电动机的频率、极数和输出功率,并不区分电动机采用了何种技术,供电电压或为了变频供电需要增加了绝缘,甚至这类电动机技术根本无法达到更高的能效限制(见表1)。这个理念使得不同的电动机技术在关于他们的能效潜能方面能有充分的比较。本部分不包括电力传动系统的效率,尤其不包括由电源电压谐波、电缆损耗、滤波器和变频器导致的电动机损耗。本部分适用于:a) 带凸缘、底脚和/或转轴的机械尺寸不同于IEC 60072-1的电动机。b) 带非标转轴和凸缘的齿轮减速电动机。本部分不适用于:c) 10极及以上极数的单速电动机或多速电动机。d) 具有机械换向器的电动机(如直流电动机)。e) 成套组合机械(如泵、风机和压缩机)中不能与机械分离,即使提供临时端盖和轴伸端轴承也不能进行单独测试的电动机。这意味着电动机应是:--和驱动装置共用一些(连接部件除外,如:螺栓)基础部件(例如传动轴或外罩);--被设计为不能与驱动装置分离,也不能独立于驱动装置单独运行。即:本部分不包括分离(驱动装置)导致无法运行的电动机。本部分包括(TEAO,IC418)全封闭空气冷却电动机,如全封闭机座表面冷却电动机,用外部通风系统来冷却电动机。这类电动机效率测试时要拆除风扇,用一个和原风扇风量差不多的外部风扇来冷却电动机。f) 电动机与变频器一体式(紧凑型驱动),电动机离开变频器不能单独进行测试时,紧凑驱动装置的能效等级必须基于整个产品(PDS:电力传动系统),将在其他标准中予以规定。g) 制动电动机,其制动部分为电动机内部结构部件,在效率测试期间,制动装置不能拆除,也不能采用单独电源供电。当制造商能提供一台没有制动器的相同设计的电动机时,电动机的效率测试可在没有制动器的电动机上进行,得出的效率评定适用于装有或没有制动器的这两种电动机。h) 特殊设计为完全浸入液体内运行的的潜水电动机。i) 温度等级超过400 ℃的排烟风机电动机。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建设及生产期间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建设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及选煤厂的工业设备、钢结构井架、井筒装备、工作压力小于和等于10MPa的工业管道、小于和等于110kV的电气装置、通信、集控和架空索道等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本标准主要是根据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并参照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等编制的。本标准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及设备,建设单位可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本标准的制定原则,根据设计文件及设备出厂技术文件的要求自行补充临时标准,经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报煤炭工业部备案。
本规则适用于《电梯型式试验产品目录》(见附件A,以下简称《目录》)所列产品的型式试验。《目录》所列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型式试验:(1)制造单位首次制造或者境外制造在境内首次投入使用的;(2)产品主要参数超出适用范围的;(3)产品型式试验要求中规定的产品配置发生变更的;(4)出现其他影响产品安全性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本规范适用于一切与振动、冲击、转速、恒加速度、平衡有关的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SZ 系列微型直流伺服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保证期、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SZ 系列微型直流伺服电动机。本系列电动机是具有换向器的他励直流伺服电动机,可用于自动控制等系统中作执行元件,亦可作驱动元件。 本系列电动机按使用环境条件为普通型和湿热带型(户内)两类,湿热带型电动机在普通型的型号后加\"TH\"。 本系列电动机不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环境条件,例如:防爆、耐油、耐化学侵蚀、暴晒、雨淋等。
本标准规定了SY 系列微型永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保证期、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SY 系列电动机。本系列电动机是采用铝镍钴永磁材料励磁,封闭自冷式的微型永磁式直流伺服电动机,可用于自动控制等形同中作执行元件,亦可作驱动元件。 本系列电动机按使用环境条件分为普通型和湿热带型(户内)两类,湿热带型电动机在普通型的型号后加\"TH\"。 本系列电动机不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环境条件,例如:防爆、耐油、耐化学侵蚀、暴晒、雨淋等。
本标准规定了S系列电动机(包括S系列直流伺服电动机、交流换向器式串激电动机、交直流通用电动机和直流稳速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保证期、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S系列电动机。本系列电动机系封闭自冷式有换向器电动机,可用于自动控制等系统中作执行元件,亦可作驱动元件。
本标准规定了DI-150、SS-150、DI-153、SS-153型接触式自整角机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50Hz的DI-150、SS-150、DI-153、SS-153型接触式自整角机。
本标准规定了BD、BS系列无接触式自整角机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50Hz的4号及5号机座之BD、BS系列无接触式自整角机。
本标准规定了ND、NS、NED、DN、DI、SS、TS型自整角机的型式、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保证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50Hz、400Hz和500Hz的ND、DI、DN型自整角发送机;NS、SS型自整角接受机;NED型自整角差动接收机;TS-405及SS-405型自整角变压器。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工业部所生产的产品。作为计划、统计管理工作的产品类中划分的统一依据。 本标准不包括大型成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