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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器、注射针及其他医疗器械6%(鲁尔)圆锥接头 第1部分:通用要求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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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压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本部分规定了金属制压力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钢制容器不大于35MPa。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设计温度范围:-269℃~900℃。钢制容器不得超过按GB 150.2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的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确定。
GB 150的本部分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允许使用的钢号及其标准,钢材的附加技术要求,钢材的使用范围(温度和压力)和许用应力。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温度-253℃~800℃、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压力容器。 本部分不适用的范围为:GB 150.1规定的不适用范围;制冷、造纸行业的容器,搪玻璃容器和简单压力容器;TSG R0004中1.4条所规定的范围。
GB 150.3规定了压力容器基本受压元件的设计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内压圆筒和内压球壳、外压圆筒和外压球壳、封头、开孔和开孔补强以及法兰的设计计算。 本部分给出了非圆形截面容器(规范性附录A)、钢带错绕筒体(规范性附录B)、常用密封结构(资料性附录C)和焊接接头结构(资料性附录D)的基本设计要求。 本部分还给出了关于低温压力容器的基本设计要求(规范性附录E)。
本部分规定了GB 150适用范围内的钢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按相关标准。 本部分适用的压力容器结构形式为单层焊接压力容器、锻焊压力容器和多层压力容器(包括多层筒节包扎、多层整体包扎、钢带错绕和套合容器)。 对于奥氏体型钢材制低温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196℃),由参与建造的各方协商规定附加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由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予以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使用的要求。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a) 管壳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a) 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b) 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10<上标4>。超出1.5条范围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建造。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热交换器:a) 直接火焰加热的热交换器;b) 烟道式余(废)热锅炉;c) 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热交换器;d) 非金属制热交换器;e) 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热交换器。热交换器界定范围:a) 热交换器与外部管道连接:1)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2)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3)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4)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c)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d) 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垫板等;e) 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工程一般用途圆锥的锥度与锥角系列。 本标准仅适用于光滑圆锥,不适用于锥螺纹、伞齿轮等。 圆锥表面尺寸和公差的注法见GB/T 15754。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X射线荧光分析方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烧失量(LOI)、SO<下标3>、不溶物(IR)、SiO<下标2>、Fe<下标2>O<下标3>、Al<下标2>O<下标3>、CaO、MgO、TiO<下标2>、Cl<上标->、K<下标2>O、Na<下标2>O、S<上标2->、MnO、P<下标2>O<下标5>、CO<下标2>、ZnO、F<上标->、游离氧化钙(fCaO)、SrO的测定。水泥化学分析方法又分为基准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种测定方法,当有争议时以基准法为准。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和制备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螺纹(一般用途米制螺纹)的基本牙型。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机械紧固螺纹联接,其螺纹本身不具有密封功能。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螺纹的公差和标记。普通螺纹的基本牙型和直径与螺距系列分别符合GB/T 192和GB/T 193标准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紧固螺纹。
GB/T 230的本部分规定了标尺为A、B、C、D、E、F、G、H、K、15N、30N、45N、15T、30T和45T的金属材料洛氏硬度和表面洛氏硬度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和便携式洛氏硬度计。对于特定的材料或产品,适用其他特定标准,例如:GB/T 3849.1、GB/T 9097。
本标准规定了滚动轴承(以下简称轴承)及其分部件代号的编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轴承。
本文件规定了单列、双列和配对圆锥滚子轴承及其分部件的外形尺寸,还规定了该类轴承凸缘外圈的凸缘尺寸以供选择,同时还规定了每一轴承的尺寸系列代号。
GB/T 273的本部分规定了单向和双向平底推力轴承的优先外形尺寸。此外,本部分还规定了尺寸系列为11、12、13、14、22、23和24轴承的座圈小内径和轴圈大外径尺寸。本部分还规定了单向推力轴承外形尺寸总方案的延伸规则,参见附录A。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作条件下的滚动轴承(以下简称“轴承”)与轴和轴承座孔配合选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本标准规定的配合适用于下列情况:a)轴承外形尺寸符合GB/T 273.1—2011、GB/T 273.2—2006、GB/T 273.3—2015,且公称内径d≤500 mm;b)轴承公差符合GB/T 307.1—2005中的0、6(6X)级;c)轴承游隙符合GB/T 4604.1—2012中的N组;d)轴为实心或厚壁钢制轴;e)轴承座为钢或铸铁件。本标准不适用于无内(外)圈轴承和特殊用途轴承(如飞机机架轴承、仪器轴承、机床主轴轴承等)。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GB/T 273.3-1999的调心球轴承及带紧定套的调心球轴承(以下简称轴承)的外形尺寸。本标准适用于调心球轴承的设计和选型。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GB/T 273.3-1999的调心滚子轴承和带紧定套的调心滚子轴承(以下简称轴承)的外形尺寸。本标准适用于调心滚子轴承的设计和选型。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GB/T 273.1-2011的单列圆锥滚子轴承(以下简称轴承)的外形尺寸。本标准适用于轴承的设计和选型。
GB/T 307的本部分规定了向心轴承的尺寸和几何特性、与公称尺寸的极限偏差以及公差值,以限定向心轴承的界面(倒角除外)。公称外形尺寸在ISO 15、ISO 355和ISO 8443中给出。本部分不适用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向心轴承(如冲压外圈滚针轴承)或特殊场合使用的向心轴承(如飞机机架轴承和仪器精密轴承)。这些轴承的公差在相应的标准中给出。倒角尺寸极限在ISO 582中给出。
GB/T 307的本部分确立了滚动轴承尺寸和旋转精度的测量准则,旨在概述所使用的各种测量和检验原则的基本原理,以阐明符合于GB/T 4199—2003和GB/T 6930—2002中的定义。 本部分所规定的测量和检验方法之间互不相同,所提供的也不是唯一的解释。鉴于还有其他适用的测量和检验方法,且随着技术进步,会有更方便的方法出现。因此,本部分不限定必须使用某一特殊方法。但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应按本部分规定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生产厂及订户对轴承的测量、检验和验收。
GB/T 307的本部分规定了滚动轴承的通用技术规则。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滚动轴承。对于特殊用途的轴承,可另行制定补充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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