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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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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室内用电涡流浴缸和涡流水疗器具的安全。本部分还适用于在传统浴缸内使空气或水产生循环流动的器具。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酒店、健身中心和类似场所由非人员使用的器具,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涡流浴缸和涡流水疗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进的危险;——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本部分规定了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场合使用的多功能淋浴房的安全。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在酒店、健身中心和类似场所由非人员使用的器具,属于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节一起阅读。GB 7000第2部分的每个标准详述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灯具光度数据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2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和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与试验,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体标准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标准特殊要求部分确定范围内的特定类型的灯具。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节序号无特殊意义,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适用条款的顺序由相应的GB 7000第2部分标准规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标准内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当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以“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辞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时,这句话是应被解读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该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明显不适用的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标准(在GB 7000第2部分中选择适用的)的要求,当GB 7000标准与IEC 60079标准有矛盾时,IEC 60079的规定优先。要关注含有“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试验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的改进以进行中的修订版和修改件为基础的方式在标准内体现。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派生的标准中有一个覆盖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产品的声明。声明可以对这类产品提出应用标准的时间要求,即直到应使用新标准的规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
GB 16916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型式的RCCB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本部分适用于交流额定频率50 Hz,60 Hz或50/60 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或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下称为RCCB)。RCCB用来对人进行间接接触保护,这时设备的外露导电部件应接到一个合适的接地极上。它们也可对由于过电流保护装置不动作而持续存在的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保护。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 mA的RCCB也可作为其他电击保护措施失效时的补充保护措施。本部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剩余动作电流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装置。RCCB预期用于污染等级2的环境中。RCCB适合于隔离用。除了带不可开断中性线的RCCB以外,符合本部分的RCCB适用于IT系统。当电源侧容易发生过度的过电压时(例如电源通过架空线引入),可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采用避雷器)(见GB 16895.12)。一般型RCCB耐误脱扣,是指浪涌电压(由操作暂态过电压或雷电感应产生的)在设备中产生负载电流而没有发生闪络。S型RCCB即使在浪涌电压引起闪络并产生续流时也具有足够的耐误脱扣能力。下列产品必须补充特殊的要求:——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见GB 16917.1);——装入家用及类似一般用途的插头、插座或器具连接器的RCCB或者专门与它们组合使用的RCCB;——以及预期使用于50Hz或60Hz以外频率的RCCB。对装入插座的RCCB或专门与插座组装的RCCB,本部分的技术要求可以与GB 2099.1或产品所投放市场的的相关要求一起使用(适用时)。本部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正常环境条件(见7.1)。对在严酷条件地区使用的RCCB,可补充必要的技术要求。采用电池的RCCB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型式的RCBO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本部分适用于交流额定频率50 Hz、60 Hz或50/60 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 000 A(在50 Hz或60 Hz时),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或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下称为RCBO)。RCBO用来对人进行间接接触保护,这时设备的外露导电部件应接到一个合适的接地极上。RCBO还可用来对建筑物及类似用途的线路设备进行过电流保护,也可对由于过电流保护装置不动作而持续存在的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保护。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 mA的RCBO也可作为其他电击保护措施失效时的补充保护措施。本部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装置。该装置也能在规定条件下接通、承载和分断过电流。RCBO预期用于污染等级2的环境中。一般型RCBO耐误脱扣,是指浪涌电压(由操作暂态过电压或雷电感应产生的)在设备中产生负载电流而没有发生闪络。S型RCBO即使在浪涌电压引起闪络并产生续流时也具有足够的耐误脱能力。RCBO适用于隔离用。除了带不可开断中性线的RCBO以外,符合本部分的RCBO适用于IT系统。当电源侧容易发生过度的过电压时(例如电源通过架空线引入),可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采用避雷器)(见GB 16895.12)。本部分也适用于由合适的剩余电流装置与断路器组装而成的RCBO,其机械装
GB1 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方面的要求,如电气、温度和机械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本部分包括了下列类型的干式变压器、电源(包括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其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a)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不构成配电网络一部分的隔离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其具有下列特性:——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额定频率不超过500Hz;以及,除了GB 19212的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规定的数值:·对隔离变压器:——单相变压器额定输出不超过25kVA,多相变压器不超过40kVA;——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超过交流50V而不超过交流500V,或者按布线规程的规定或对某个特殊用途,不超过交流1000V。·对安全隔离变压器:——单相变压器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0kVA,多相变压器不超过16kVA;——在导体之间或任意一个导体与保护接地之间,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50V。b)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不构成配电网络一部分的分离变压器、自桐变压器、调压器和小型电抗器,其具有下列特性:——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OV;——额定电源频率不超过500Hz;以及,除了GB 19212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规定的数值:·对既是独立用又是配套用的变压器,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15kV,对独立用的变压器,额定输出电压不小于交流50V。·额定输出不超过下列规定值:——对单相变压器,1kVA;——对单相电抗器,2kvar;——对多相变压器,5kVA;——对相电抗器,10kvar。c)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装有一个或多个a)类或b)类变压器、不构成配电网络一部分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其具有下列特性:——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额定电源频率一超过500Hz;——内部工作频率,对电源,不超过500Hz,对开关型电源,不超过100MHz;以及,除了GB 19212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具有下列规定的数值:·对装有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单相或多相电源或开关型电源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而不超过500V或无纹波直流708V,或者按布线规程的规定或对某个特殊用途,不超过交流或无纹波直流708V,或者按布线规程的规定或对某个特殊用途,不超过交流1000V或无纹波直流1000V。·对装有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和形状型电源;——单相或多相电源和形状型电源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在导线之间或任意一条导线与保护接地之间,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对装有分离变压器、自耦变压器和调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单相或多相电源和开关型电源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对既是独立用又是配套用的变压器,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15kV,对独立用的变压器,额定输出电压不小于交流50V;d)本部分也适用于额定输出不超过1000VA、t<下标 w>温度不大于140℃(t<下标 w>)的带t<下标 w>标志的变压器。但是,变压器的t<下标 w>标志是可以任选的。本部分也适用于装有电子电路的变压器、电源、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1200V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本规范规定的电气设备的材料和辅助材料除外;不能独立使用的半成品或初级产品;用于医疗目的的电气设备;爆炸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电梯;电栅栏激发器;船舶、飞行器和铁路等特殊电气设备。
GB/T 28026的本部分给出了交直流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的地面装置以及可能受牵引供电系统影响的地面设施的电气安全和保护措施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地面装置维护工作中对电气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所有新建线路和既有线路更新改造的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包括:——铁路;——导向式公共交通系统,例如:有轨电车、高架和地下的铁路、山区铁路、无轨电车系统及安装有接触网或接触轨的磁悬浮系统;——物料运输系统。本部分不适用于:——地下矿山牵引供电系统;——吊车,有轨运输平台和类似运输设备,临时建筑(例如:展会结构),因为这类设施目前尚无以接触网供电的先例,它们不会受牵引供电系统的影响;——悬式缆车;——缆索铁路。本部分不对维修作业规程进行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剩余电流电器包括检测剩余电流的功能,把该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的功能,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功能。大额定剩余电流是30mA.对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V 的SRCD,其大额定电流是16A;对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30V的SRCD,其大额定电流是20A。本标准适用于组装入或专门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两级插座一起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电器(SRCD: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符合本标准的SRCD由相-中性线供电、相-相供电或相-中间接地导体供电。SRCD仅用于对其出线端提供附加保护。SRCD预期使用在其前级已确保提供故障保护(间接接触防护)的电路中。SRCD既不能提供隔离功能,也不能使用在IT系统中。SRCD不应使用在配电板中,它们不用来保护一个完整的配电电路或完整的终端电路。这些产品预期安装在符合GB 17466.1的安装盒内;或符合GB/T 19215.1的电缆槽管系统;或符合IEC 61534供电管道系统;或靠近插座盒并符合上述标准之一的安装盒内。这些产品不预期使用在符合GB 17466.24或GB 7251系列的外壳中。本标准范围为涉及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RCD,包括在GB 16916或者GB 16917中。由电池,或除了供电给负载以外的其他电路供电的SRCD没有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本标准也适用于带过载或过电流保护的SRCD。本标准也适用于组装有剩余电流电器的接线组件,该剩余电流电器仅用来对临近接线组件的单台固定电气设备(例如:干手器、水冷却器等)提供保护。本标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正常温度和环境条件。在更严酷环境条件下使用的SRCD可能需要补充技术要求。SRCD的插座部分符合GB 2099.1-2008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小船电气系统的设计、建造、安装和试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内河和海上航行的船长不大于50m或总登记吨不超过500GRT的小船。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用蓄电池为发动机启动和航行灯供电的小船,该蓄电池是由船内或船外驱动发动机的交流发电机充电。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单独或组合的直流和交流电气系统:a)额定电压不超过50V直流系统;b)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单相交流系统;c)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三相交流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交流电路的电弧故障保护电器,以下称作AFDD。本标准规定了AFDD的技术要求和试验程序。AFDD可由制造厂设计为:--具有断开机构的单一装置,能在规定条件下断开被保护电路;或--作为一种与保护电器组合在一起的单一装置;或--作为独立单元,按附录D与声明的保护电器现场组装。所组合的保护电器应是符合GB 10963.1—2005的断路器或符合GB 16916.1—2014、GB 16917.1—2014、GB 22794—2008的剩余电流保护器(RCD)。在一定条件下如果持续燃弧,由于电弧故障电流的影响,会引起着火危险。这些装置预期降低固定电气装置终端电路的火灾危险。三相电气装置中性线断开引起的过电压,从而引起的着火,也可用此类装置来保护,作为一种附加的选择,见9.22。本标准适用于在规定条件下能够执行检测燃弧电流、将燃弧电流与火灾危险动作值比较以及当燃弧电流超过动作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等功能的装置。符合本标准的AFDD适用于IT系统,带不可断开中性线的AFDD除外。大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240 V。符合本标准的AFDD是由相与中性线供电。大额定电流(I<下标n>)交流不超过63 A。本标准不包括由被保护电路以外电路供电或由电池供电的AFDD。AFDD预期由非人员操作,不需要维修且提供隔离。对于以下产品,可能需要特殊要求:--与家用或类似一般用途的插头和插座或电器耦合器组合在一起的AFDD;--预期使用在50Hz或60Hz以外频率下的AFDD。当电源侧可能发生过高的过电压时,可能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低压电器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或直流不超过1500 V电路中 起通断、保护、控制或调节作用电器的检验。额定交流电压1000 V~1200 V的电器可参照本部分执行。本部分所涵盖的低压电器产品标准见附录A。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交流50 Hz(或60 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相间),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 000 A的交流空气式断路器的检验。本部分也适用于既能用于交流又能用于直流电路的断路器,且单极断路器额定直流电压不超过220 V,二极断路器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额定直流短路能力不超过10 000 A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的检验:—保护电动机的断路器;—整定电流为用户所能调节的断路器。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交流50 Hz(或60 Hz),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的检验:—采用电池的RCCB;—用于电动机保护的RCBO;—整定电流值可由用户在使用时自行调节的PCBO。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主触头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OOO V或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的检验: —直流起动器;一特殊用途和在起动位置连续运行的星-三角起动器、转子变阻式起动器及两级自耦减压起动器;—不平衡转子变阻式起动器;—不仅用于起动而且用于调速的起动器;—液态起动器和\"液态-汽态\"起动器;—半导体接触器和在主电路中使用半导体接触器的起动器;—定子变阻式起动器;—特殊用途的接触器和起动器;—接触器的辅助触头和接触器式继电器的触头。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低压熔断器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或直流不超过1 500 V,且装有额定分断能力不小于6 kA的封闭式限流熔断体的低压熔断器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小型熔断器的检验。
SN/T 143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交流接触器的能效要求、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额定频率50Hz、额定工作电压380V(400V),额定工作电流6A~630A的直动式,三极电动式,整体式交流接触器。本部分不适用于外加节电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接触器及半导体接触器(固态接触器)。
SN/T 143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行程开关的抽样、检验及结果的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在交流电压至1 000 V(频率不超过1 000 Hz),直流电压至600 V的电路中,作控制、限位、定位、行程、信号、或程序转换用的进出口行程开关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交流或直流工作电压低于100 V的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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