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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多孔陶瓷制品的孔道直径试验仪器和设备要求、试验步骤及结果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多孔陶瓷制品毛细孔道大直径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气态氢在使用、置换、储存、压缩与充(灌)装、排放过程以及消防与紧急情况处理、安全防护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气态氢生产后的地面上各作业场,不适用于液态氢、水上气态氢、航空用氢场所及车上供氢系统。氢气生产中的相应环节可参照执行。
GB/T 5274的本部分规定了用称量法制备瓶装校准混合气体的方法,该校准混合气体的一个或多个组分的物质的量分数(摩尔分数)可量值溯源。本部分也规定了每一组分摩尔分数不确定度的计算方法,该不确定度计算时需要评估以下因素的不确定度贡献,这些因素包括:称量过程、组分纯度、混合气体的稳定性和终混合气体的验证等。本部分仅适用于气态或能完全气化组分的混合气体的制备,组分可以以气态或液态引入气瓶。本部分涵盖了二元或多元混合气体(包括天然气)的制备。本部分不包括单个过程中多个混合气体批量制备的方法。为了确定混合气体的保质期(长贮存期),本部分规定了稳定性评价的方法,但是该方法不适用于相互发生反应的组分的稳定性的评价。本部分还规定了对制备混合气体所用的每一原料(气体或液体)中的杂质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气瓶减压器的制造要求、接头、符号和物理特征、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贮存要求、型式试验程序和检验规则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过程中,压力在30MPa以内的压缩气体、溶解乙炔、液化石油气(LPG)、甲基乙炔-丙二烯混合物(MPS)和二氧化碳(CO<下标2>)等单级、双级气瓶用减压器。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焊接、切割操作过程中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为安全地实施焊接、切割操作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定期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无缝气瓶(含钢质无缝气瓶、铝合金无缝气瓶、不锈钢无缝气瓶和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焊接气瓶(含钢质焊接气瓶和不锈钢焊接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含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液化二甲醚钢瓶)、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含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车用液化二甲醚钢瓶)、溶解乙炔气瓶、缠绕气瓶[包括小容积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含车用)和金属内胆纤维全缠绕气瓶(含车用)]、绝热气瓶(含焊接绝热气瓶和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的检验机构。本标准不适用于站用气瓶、长管拖车及管束式集装箱用大容积无缝气瓶的检验机构。
本标准规定了在恒定热容量的氧弹量热仪中,测定建筑材料燃烧热值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总燃烧热值(PCS)的方法。附录A规定了计算净燃烧热值(PCI)的方法。 本试验方法的精度参见附录B。
本标准规定了1 100 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以下简称GIS)运行维护的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1 100 kV交流GIS(含HGIS)。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管路减压器(的定义和命名、符号和单位、制造要求、物理特性、型式试验及程序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贮存、检验规则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将压力在30 MPa以内气瓶压缩气体或甲基乙炔-丙二烯混合物(MPS)、溶解乙炔汇流到总管的高压气体,调节至所需要输出压力的单级和双级管路减压器。本标准不造用于GB/T 7899所述的直接安装在气瓶上的减压器。
本部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GB/T 27476的本部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与机械因素有关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实验室,校准和科研实验室可参照使用。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场所内的实验室,其他场所的实验室可参照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GB 24159设计制造的“焊接绝热气瓶”的充装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下使用,贮存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二氧化碳和氧化亚氮低温液体,设计温度不低于-196℃,公称容积为10L~450 L,工作压力为0.2 MPa~3.5 MPa可重复充装的立式气瓶。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无缝气瓶集束装置的型式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要求、检验规则、标志要求、涂敷要求、储运和安全使用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充装压缩气体和高压液化气体的集束装置。集束装置内的气瓶应符合GB 5099的规定,且具有相同的公称工作压力、直径和容积,公称工作压力范围为8MPa~30MPa,单只气瓶的公称水容积应不大于150L,集束装置气瓶的总水容积小于或等于3000L。集束装置的使用环境温度为-40℃~60℃。用于充装氧气的集束装置,其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大于20MPa。 本标准不适用于充装毒性程度为有毒或剧毒气体的集束装置,也不适用于充装消防用气体以及固定在车上使用的集束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碳化钨粉生产的基本安全要求、生产工序、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碳化钨粉的安全生产。
GB 30079的本部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铸轧带产品生产的基本安全要求、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要求、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本部分适用于铝及铝合金铸轧带的安全生产。
GB 30079的本部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冷轧板、带、箔材生产的基本安全要求、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要求、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本部分适用于铝及铝合金冷轧板、带、箔材的安全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系统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安全要求和保护性措施、型式试验、例行试验以及标识、标签和包装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系统(以下简称PEMFC备用电源系统),包括:--提供交流电或直流电的PEMFC备用电源系统;--使用氢气和空气作为反应气体的PEMFC备用电源系统。对安装场地的安全要求不在本标准中规定。适用于本标准的PEMFC备用电源系统应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为实现设定的功能,该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的部件组成:--燃料储存及供应系统:用于储存PEMFC备用电源系统所用燃料及为PEMFC备用电源系统提供燃料的系统;--空气供应系统:用于计量、调节、处理并对PEMFC备用电源系统所需空气进行加压的系统;--热管理系统:为保持PEMFC备用电源系统内部的热平衡而提供冷却、散热功能,和/或加热功能的系统;--水处理系统:对回收或添加的水进行处理和净化,以供PEMFC备用电源系统使用的系统;--电输出调节系统:控制或转换所产生的电能,可在制造商设计范围内满足用电需求的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由传感器、执行器、阀门、开关、逻辑元件和控制板等组成,用于将PEMFC备用电源系统参数维持在制造商设定的范围内而无需人工进行干预的系统;--通风系统:通过强制或者自然通风的方法实现PEMFC备用电源系统的机柜内外空气交换的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深冷容器用材料与气体的相容性要求,但不包括在低温工况下的机械性能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材料与气体相容性判定的一般原则、材料与纯氧或富氧环境相容性的具体要求以及深冷容器及其附属设备用金属和非金属材料与氧相容性的试验方法。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冷冻液化气体介质环境中以及可能与冷冻液化气体接触的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二甲醚钢瓶的结构型式、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和设计使用年限等。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公称工作压力为1.6 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 L,可重复盛装液化二甲醚(符合GB 25035规定)的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钢瓶)。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低温绝热气瓶(包括焊接绝热气瓶和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盛装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液态氧化亚氮和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体,设计温度不高于-196 ℃,公称工作压力为0.2 MPa~3.5 MPa可重复充装的焊接绝热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本标准也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盛装介质为液化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箱,设计温度不高于-196 ℃,公称工作压力为0.6 MPa~3.5 MPa可重复充装的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以下简称“车用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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