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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氏体 铁素体型双相不锈钢无缝钢管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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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0.6~50mm、公差为m6和h8、材料为不淬硬钢和奥氏体不锈钢的圆柱销 。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6~50mm、公差为m6、材料为不淬硬钢和奥氏体不锈钢的内螺纹圆柱销。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压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本部分规定了金属制压力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钢制容器不大于35MPa。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设计温度范围:-269℃~900℃。钢制容器不得超过按GB 150.2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的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确定。
GB 150的本部分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允许使用的钢号及其标准,钢材的附加技术要求,钢材的使用范围(温度和压力)和许用应力。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温度-253℃~800℃、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压力容器。 本部分不适用的范围为:GB 150.1规定的不适用范围;制冷、造纸行业的容器,搪玻璃容器和简单压力容器;TSG R0004中1.4条所规定的范围。
GB 150.3规定了压力容器基本受压元件的设计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内压圆筒和内压球壳、外压圆筒和外压球壳、封头、开孔和开孔补强以及法兰的设计计算。 本部分给出了非圆形截面容器(规范性附录A)、钢带错绕筒体(规范性附录B)、常用密封结构(资料性附录C)和焊接接头结构(资料性附录D)的基本设计要求。 本部分还给出了关于低温压力容器的基本设计要求(规范性附录E)。
本部分规定了GB 150适用范围内的钢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按相关标准。 本部分适用的压力容器结构形式为单层焊接压力容器、锻焊压力容器和多层压力容器(包括多层筒节包扎、多层整体包扎、钢带错绕和套合容器)。 对于奥氏体型钢材制低温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196℃),由参与建造的各方协商规定附加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由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予以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使用的要求。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a) 管壳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a) 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b) 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10<上标4>。超出1.5条范围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建造。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热交换器:a) 直接火焰加热的热交换器;b) 烟道式余(废)热锅炉;c) 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热交换器;d) 非金属制热交换器;e) 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热交换器。热交换器界定范围:a) 热交换器与外部管道连接:1)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2)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3)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4)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c)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d) 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垫板等;e) 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钢的脱碳层取样、测定方法和试验报告的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钢材(坯)及其零件的脱碳层深度。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的分类方法及钢丝生产和使用中有关的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制定钢丝及相关领域的标准化文件和技术文件,用于规范钢丝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分类和术语。
1.1 GB 567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破片安全装置的应用、选择和安装的基本技术要求。1.2 本部分适用于下列爆破片安全装置:——本部分适用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或其他密封承压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为防止超压或出现过度真空而使用的爆破片安全装置。——本部分适用的爆破片安全装置中爆破片的爆破压力不大于500MPa,且不小于0.001MPa。1.3 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爆破片安全装置:——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压力剧增,反应速度到达爆轰时的 承压设备。——国防军事装备有特殊要求的爆破片安全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桥梁用结构钢的术语和定义、牌号表示方法、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不大于150 mm的桥梁用结构钢板、厚度不大于25.4 mm的桥梁用结构钢带及剪切钢板,以及厚度不大于40 mm的桥梁用结构型钢。
GB/T 879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槽、重型弹性圆柱销的型式尺寸、应用、技术条件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d<下标1>=1 mm~50 mm、材料为钢、奥氏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带直槽并承受重载的弹性圆柱销。
GB/T 879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槽、轻型弹性圆柱销的型式尺寸、应用、技术条件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d<下标1>=2 mm~50 mm、材料为钢、奥氏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带直槽并承受轻载的弹性圆柱销。
GB/T 879的本部分规定了卷制、重型弹性圆柱销的型式尺寸、应用、技术条件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d<下标1>=1.5 mm~20 mm、材料为钢、奥氏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卷制并承受重载的弹性圆柱销。
GB/T 879的本部分规定了卷制、标准型弹性圆柱销的型式尺寸、应用、技术条件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d<下标1>=0.8 mm~20 mm、材料为钢、奥氏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卷制并承受标准载荷的弹性圆柱销。
GB/T 879的本部分规定了卷制、轻型弹性圆柱销的型式尺寸、应用、技术条件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d<下标1>=1.5 mm~8 mm、材料为钢、奥氏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卷制并承受轻载的弹性圆柱销。
本标准规定了不锈钢焊条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本标准适用于熔敷金属中铬含量大于11%的不锈钢焊条。
本标准规定了不锈钢棒(圆钢、方钢、扁钢、六角钢和八角钢的总称,以下简称钢棒)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尺寸(直径、边长、厚度或对边距离,以下简称尺寸)不大于25Omm的热轧和锻制不锈钢棒。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供应尺寸大于250mm的热轧和锻制不锈钢棒。
本标准规定了球墨铸铁件的牌号、订单信息、生产方法和化学成分、技术要求、试样制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质量证明书、防锈、包装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砂型或导热性与砂型相当的铸型中铸造的普通或低合金铁素体珠光体球墨铸铁件以及固溶强化的铁素体球墨铸铁件,特种铸造方法生产的球墨铸铁件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球墨铸铁管、球墨铸铁管件、配件和接头;本标准不适用于奥氏体球墨铸铁;本标准不适用于奥铁体球墨铸铁(等温淬火球墨铸铁)。
本标准规定了铸铁轧辊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质量证书和超声波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加工使用的铸铁轧辊和工作层为铸铁材质的复合轧辊(含辊环),其他用途的铸铁轧辊可参照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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