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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室、 电波暗室电磁环境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屏蔽室、 电波暗室电磁环境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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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或感应炊具用射频发生器实现的器具产生的射频传导和辐射骚扰。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疗设备、电玩具、自动售货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电网供电器具和电池供电器具均包括在本部分使用范围内。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还有:——上述提及设备的单独部件,诸如电动机、开关装置如(电源或保护)继电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则对这些单独部件没有发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有:——在其他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发射要求的设备。——装有额定输入电流每相大于25 A的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和带有该种调节控制器的设备。——单独使用的电源。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 kHz~400 GHz。同时适用本部分不同条款和/或其他标准的多功能设备在使用相关功能时应满足每一条款/标准的要求(详见7.2.1)。本部分的限值是在概率的基础上确定的,它能使骚扰抑制保持在经济合理的水平,同时仍能达到足够的射频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即使符合限值,仍可能会有射频的干扰发生。在此情况下可能需要附加规定。与器具安全性能有关的电磁现象的影响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GB/T 6113.105-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5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5 MHz~18 GHz天线校准场地和参考试验场地

GB/T 6113的本部分规定了依据GB/T 6113.106-2018在5 MHz~18 GHz频率范围进行天线校准的校准场地要求,也规定了依据GB/T 6113.104—2016在30 MHz~1 GHz频率范围进行符合性试验场地(COMTS)确认的参考试验场地(REFTS)要求。CISPR 16-1-1和GB/T 6113.104-2016给出了测量设备的规范,CISPR 16-4给出了有关不确定度的更详尽的信息和背景资料,这有助于对天线校准及场地确认过程中的测量不确定度进行评估。

GB/T 6113.106-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6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EMC天线校准

GB/T 6113的本部分给出了确定天线系数(AF)时的天线校准程序和相关信息,适用于辐射骚扰测量天线。AF受周围环境和其相对于发射源所在空间位置的影响。本部分所关注的天线校准旨在提供天线视轴方向上的自由空间AF,适用于9 kHz~18 GHz频率范围,包括的天线类型有:单极天线、环天线、偶极子天线、双锥天线、对数周期偶极子阵列(LPDA)天线、复合天线和喇叭天线。本部分还可作为每一种校准方法、校准布置和校准用测量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的指南。

GB/T 6113.204-200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2-4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抗扰度测量

本部分为基础标准GB/T 6113《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系列中的2-4部分,规定了9 kHz~18 GHz频率范围内电磁兼容抗扰度现象的测量方法。

GB/T 7260.2-2009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第2部分: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的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下述场所的UPS: -单台UPS或由数台UPS互连与相关控制器/开关装置构成单一电源组成的UPS系统; -连接至工业、住宅、商业和轻工业的低压供电系统的任何操作者可触及区或独立电气场所。 本部分拟作为下述定义的C1类、C2类和C3类产品在投放市场前进行EMC合格评定的产品标准。 C4类设备作为固定安装处理。通常在其终使用场所安装后检查。有时可在安装完成前进行部分检查。见附录E。 选择这些要求是为保证UPS在公共场所或工业场所具有适当的电磁兼容电平。但是,这些电平不能覆盖在任何场所都可能发生、但概率很低的极端情况。 本部分考虑了UPS的物理尺寸和功率额定值范围涉及的不同的试验条件。 作为独立的产品,UPS单元或UPS系统应满足本部分的相关要求,但不应考虑用户连接在UPS设备输出端的任何负载产生的EMC现象。 本部分不覆盖特殊安装环境,也未考虑UPS故障情况。 本部分不覆盖直流供电的电子镇流器或基于旋转式机组的UPS。 本部分规定了: -EMC要求; -试验方法; -低性能的电平。

GB/T 7354-2018高电压试验技术 局部放电测量

本标准定义了局部放电的术语和有关的被测参量,规定了使用的试验回路、测量回路、通用的模拟及数字测量方法,并给出了校准方法及对校准仪器的要求、试验程序、区分局部放电和外界干扰的准则。本标准适用于电气设备、组件或系统在频率为400 Hz及以下的交流电压试验或直流电压试验时产生的局部放电测量。本标准条款可用于起草特定电气设备局部放电测量的技术条件。本标准主要涉及脉冲型(短持续时间)局部放电的电气测量,也给出了主要用于局部放电定位的非电气测量方法(参见附录G)。特定电力设备的特性诊断可由局部放电信号的数字化处理(参见附录F)以及主要用于局部放电定位的非电气测量方法(参见附录G)完成。本标准主要阐述交流电压试验时局部放电的电气测量方法,也提及了在直流电压试验时出现的特殊问题(见第4章)。本标准术语、定义、基本试验回路和程序一般也都适用于其他频率下所进行的试验,但可能要求特殊的试验方法和测量系统特性,这些要求未在本标准中考虑。附录B作为要求给出了对校准器性能试验的要求。

GB/T 12193-2017移动通信调频接收机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通信调频接收机(以下简称接收机)性能的定义、测量条件和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作频率为25 MHz~1 000 MHz,传输单路话音和其他类型信号,其音频带宽不超过10 kHz的移动通信调频接收机。

GB/T 12668.3-2012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第3部分 :电磁兼容性要求及其特定的试验方法

GB 12668 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传动系统(PDS)的电磁兼容性(EMC)要求。PDS的定义如3.1中所述。这里的电气传动系统包括调速的交流电动机传动和直流电动机传动。这些EMC要求是针对变流器输入和/或输出电压(线电压)有效值在交流35 kV以下的PDS而规定的。本部分适用于对PDS的评价。同时也可用于对单独销售的CDM或 BDM(见3.1)的评价。本部分包含:对于要投放市场的产品的符合性评价要求;对于在设备投放市场之前不能测量出高频发射的场合(这类PDS在3.2.6中被定义为C4类)推荐的工程设计实践。

GB/T 13621-1999100~1000MHz接力通信系统的容量系列波道配置及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100~1000MHz频段接力通信系统的容量系列、波道配置、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100~1000MHz小容量接力通信系统的研究开发、引进、进网监测、工程设计、运营维护等。

GB/T 15868-1995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船用无线电设备和海上导航设备通用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本标准根据IMO决议A.694(17),规定了以下设备的通用要求和型式试验。 a)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船用无线电设备; b)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74年修订版第Ⅴ章第12条要求装船的电子导航设备及其他导航设备。 本标准的要求不影响新技术的应用,只要提供的功能不低于标准中的规定。 低性能标准,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仅限于对上述设备的通用部分。 如果设备标准中某项要求与本标准不相同时,应优先考虑设备标准中的要求。 IMO决议A.694(17)的条款号在括号内表示。

GB/T 17113-2008无绳电话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接入公众电话网使用的工作频率为45/48MHz的模拟无绳电话机(以下简称无绳电话机或话机)的使用环境、基本功能、接口特性、无线技术指标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供电要求、安全要求、防雷击要求、基本环境适应性、可靠性要求等技术要求却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接入公众电话网使用的工作频率为45/48MHz的模拟无绳电话机。

GB/T 17309.1-1998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第1部分:一般考虑 射频和视频电性能测量以及显示性能的测量

本标准叙述了符合ITU-R(CCIR)规定的地面广播电视标准的电视广播接收机(以下简称电视机)的标准测量条件和测量方法。适用于本标准的电视机,可以是用于直接接收无线广播电视的电视机,也可以是经电缆网络接收的电视机,或可作为录像机的放像、家用音像设备和游戏机的监视器。本标准不包括专用于音频通道的测量。有关音频通道的测量方法在IEC107-2,IEC107-3,IEC107-4和IEC107-5中叙述;有关非标准广播信号条件下的测量方法,在IEC107-6中叙述。 本标准叙述了电视机性能的测量,并列出了对这些性能有用的特性及对这些特性统一的测量方法,以便对电视机进行统一的比较。但没有规定性能要求。 本标准没有叙述一般安全要求,该部分按照IEC 65号公告或其他IEC安全标准执行。同时也没有叙述干扰和抗扰度的要求,这些要求按照CISPR 13和20号公告执行。

GB/T 17619-1998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ESA)对电磁辐射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

GB/T 17626.2-201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和电子设备遭受直接来自操作者及其操作者对邻近物体的静电放电时的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还规定了不同环境和安装条件下试验等级的范围和试验程序。本部分的目的在于建立通用的和可重现的基准,以评估电气和电子设备遭受静电放电时的性能。此外,它还包括从人体到靠近关键设备的物体之间可能发生的静电放电。本部分的规定包括:——放电电流的典型波形;——试验等级的范围;——试验设备;——试验配置;——试验程序;——校准程序;——测量不确定度。本部分对“实验室”试验和“设备安装完成后的试验”提出了技术要求。本部分不对特殊设备和系统的试验进行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所有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通用的基本准则。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设备的使用者和制造者)负责选择试验和确定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为了不妨碍协调和标准化的任务,极力建议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用户和制造商考虑(在其未来的工作或原标准的修改中)采用本部分中规定的相关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1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气、电子设备的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要求,规定了试验等级和必要的试验程序。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电气、电子设备受到射频电磁场辐射时的抗扰度评定依据。在本部分中给出的试验方法描述了评估设备或系统抵抗一定环境的抗扰度的符合性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防止所有发射源的射频电磁场的抗扰度试验。特别关注对防止数字无线电话和其他射频发射装置的射频辐射。本部分是一个独立的试验方法。不可使用其他试验方法替代来声称符合本部分。

GB/T 17626.9-2011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运行条件下的设备主要对下述场所的脉冲磁场骚扰的抗扰度要求:—工业设施和发电厂;—中压和高压变电站。本部分的适用性是由安装在不同地点的设备,如第3章中所述出现的现象而决定。本部分不考虑在现场设施的电缆中或其他部分中的容性和感性耦合而引起的骚扰。与此有关的传导骚扰在其他EMC标准中考虑。本部分的目的是制定一个具有通用性和重复性的基准,以评价处于脉冲磁场中的家用、商业和工业用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性能。本部分规定了下列几项:—推荐的试验等级;—试验设备;—试验配置;—试验程序。

GB/T 17626.10-2017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运行条件下的设备对中压和高压变电站中的阻尼振荡磁场骚扰的抗扰度要求。本部分主要适用于安装在高压变电站中的电子设备。其他可能的应用由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虑。对安装在不同地点的设备,本部分的适用性由第3章中所描述的电磁现象确定。本部分不考虑在电缆中或现场设备的其他部件中的容性和感性耦合而引起的骚扰。与此有关的传导骚扰在其他标准中考虑。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具有共同性和重复性的基准,以评价中压、高压变电站中处于阻尼振荡磁场中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性能。本部分规定了以下几项:——推荐的试验等级;——试验设备;——试验布置;——试验程序。

GB/T 17626.11-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与低压供电网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方法和优选的试验等级范围。本部分适用于额定输入电流每相不超过16A连接到5OHz或者6OHz交流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与400Hz交流网络相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这些网络的试验将在以后的标准中涉及。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种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在经受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的通用准则。GB/T17626 的本部分中所规定的试验方法为评估设备或系统对定义的电磁现象的抗扰度表述了一致的方法。正如GB/Z 18509-2001中所述的,这是IEC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用的EMC基础出版物。也正如GB/Z 18509-2001声明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确定本抗扰度标准是否适用,若适用,则负责确定适当的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分委员会准备与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作,评估用于他们产品的特定抗扰度试验值。

GB/T 17626.13-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低压电网(5O Hz)中每相额定电流小于或等于 16A 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骚扰频率高至 2kHz 的谐波、谐间波的抗扰度试验方法,并提出了基本试验等级的范围。 本部分不适用于连接到16<上标2/3>Hz或40OHz交流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这些网络中的设备的试验将在其他标准中考虑。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基准,以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谐波、谐间波和电网信号频率的低 频抗扰性能。本部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是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谐波、谐间波和电网信号频率的抗扰性能的通用方法。GB/Z 18509-2001中详细说明本部分是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使用的基础标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使用该抗扰度标准,如果确定使用该标准,则负责确定使用的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GB/Z 18509-2001 也表明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其分委员会将准备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作制订相关产品特殊抗扰度试验的评价标准。 电气部件(例如电容器,滤波器等)的可靠性鉴定不属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也不考虑长期(超过15分钟)的热效应。 推荐的试验等级非常适合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对重工业环境,产品委员会根据需要的水平负责确定等级X,也可能根据需要规定更复杂的波形。不过,建议的简单波形已经在单相网络(单相系统 中经常出现平顶波)和工业网络(三相系统中经常出现尖顶波)中观测到。

GB/T 17626.14-2005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波动抗扰度试验

本部分规定了电气和/或电子设备在其所处的电磁环境下的抗扰度试验。本部分仅考虑传导现象,包括连接到公用和工业供电网络的设备的抗扰度试验。 本部分的目的是给出一个基准,用以评估电气和电子设备在遭受正和负的低幅值电压波动时的抗扰性能。 本部分所涉及的电压波动不包括闪烁,它是由灯光亮度波动产生的生理现象。 本部分适用于每相额定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或电子设备。不适用于连接到直流或400Hz交流配电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有关连接到这些网络的设备的试验在其他的标准中给出。 特殊电磁环境下要求的抗扰度试验水平及相关的性能判据,在适用的产品、产品类或通用标准中给出。但是很多类型的产品对电压波动不敏感,因此这些设备不需要进行本项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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