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40-9567|
高强度装饰台面板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GB/T 15969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例如,编程和调试工具(PADT),人机界面(HMI)等)的要求和相关试验,它们具有(按其预期使用)机械、工业过程的控制和命令。本部分还适用于执行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和/或其相关外围设备功能的任何产品。本部分不涉及整个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安全或其他方面。
本标准界定了游乐设施的基本名词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游乐设施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记;通用要求和专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石材、金属板、人造板材为饰面材料的构件式幕墙、单元式幕墙、双层幕墙,还适用于全玻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采光顶、金属屋面、装饰性幕墙和其他建筑幕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混凝土板幕墙、面板直接粘贴在主体结构的外墙装饰系统,也不适用于无支承框架结构的外墙干挂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的安全质量要求以及机械性能、高温和低温、噪声和振动、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和电气安全的附加要求。本标准仅涉及教学仪器零部件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如式样和特性。本标准适用于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
本标准适用于为包括服装和鞋类、皮革制品、衬衫、袜类和针织品、内衣、手套、室内装饰和包装业、修鞋等行业的(工业、商业或试验)用途而设计的缝纫机、缝纫单元和缝纫系统,本标准为此类缝纫机、缝纫单元和缝纫系统认定了存在的危险,规定了相应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不考虑此类机器在其他行业中使用和维护时可能产生的危险。 本标准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在干燥、管理良好、整洁的环境中加工干燥缝料的机器。对不在干燥、管 理良好、整洁的环境中使用的缝纫机、缝纫单元和缝纫系统,应有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例如,装外壳以提高防护等级(IP 代码——参见GB 4208)。 本标准旨在帮助制造商在设计机器时就考虑降低或消除本标准规定的用途和维护中所产生危险的风险。4.2~4.8列出了与重大危险和危险情况相对应的安全要求和措施。重大危险是指那些被认定且评估为需要采取措施以降低风险的危险。 本标准不适用于步进移动机身类缝纫机、鞋底缝纫机和符合ISO 11111的大飞梭绣花机、属于GB 16655范围内的集成缝纫系统或符合GB 4706.74的家用缝纫机。 注:当家用缝纫机用于用途时,则有必要按本标准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例如,使用护指装置)。
GB/T 32710的本部分规定了测量、控制与实验室用的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种子发芽试验箱、光照培养箱、辐照试验箱、恒温恒湿培养箱、霉菌培养箱、综合药物稳定性试验箱、药物光稳定性试验箱的电击和电灼伤,机械危险,火焰从设备内向外蔓延,过高温,流体和流体压力的影响,辐射影响(包括激光器、声压和超声压),释放的气体、爆炸和内爆以及生物和化学危险的安全内容。但不包括与安全无关的设备的可靠功能、性能或其他特性、运输包装的有效性、电磁兼容(EMC)要求、对爆炸环境的防护措施、维修(修理)、维修(修理)人员的防护。本部分适用于测量、控制与实验室用的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种子发芽试验箱、光照培养箱、辐照试验箱、恒温恒湿培养箱、霉菌培养箱、综合药物稳定性试验箱、药物光稳定性试验箱等。
GB/T 32710的本部分规定了测量、控制与实验室用的湿热试验箱、盐雾试验箱、长霉试验箱、低温试验箱、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高温低气压试验箱、高低温试验箱、高温试验箱、低气压试验箱和氙弧灯耐气候试验箱的电击和电灼伤,机械危险,火焰从设备内向外蔓延,过高温,流体和流体压力的影响,辐射影响(包括激光器、声压和超声压),释放的气体、爆炸和内爆以及生物和化学危险的安全内容。但不包括与安全无关的设备的可靠功能、性能或其他特性、运输包装的有效性、电磁兼容(EMC)要求、对爆炸环境的防护措施、维修(修理)、维修(修理)人员的防护。本部分适用于测量、控制与实验室用的湿热试验箱、盐雾试验箱、长霉试验箱、低温试验箱、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高温低气压试验箱、高低温试验箱、高温试验箱、低气压试验箱和氙弧灯耐气候试验箱等。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实验室操作台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移动实验室内操作台。
本标准规定了非能动安全系统压水堆核电厂(以下简称“非能动核电厂”)设计过程中应满足的设计目标,以及为实现设计目标而需遵循的设计原则、总体设计准则和设计准则。本标准适用于非能动核电厂的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用点支承装置的分类和标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幕墙用点支承装置,采光顶、雨篷和护栏等用点支承装置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方木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和轻型木结构的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不超过8度的建筑工程中混凝土升板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地区的砖、石砌体房屋,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和单层空旷房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1 建筑设计水流速度不大于3.3m/s,建筑淹没水深不大于2.5m的洪泛区;2 建筑设计水深不大于8m、平均风速不大于22.6m/s的蓄滞洪区。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科研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本条是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本标准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工程立项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本次修编将有关地下铁道工程的验收标准与施工标准分开,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体系,以统一地下铁道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地下铁道工程由原来的地下隧道,发展为地上和地下的城市轨道交通,其制式也多样化,本标准除不适用于“磁悬浮”“跨坐式”“直线电机”制式城市轨道交通外,也适用于其他制式的城市轻型轨道交通的施工。
本规范适用于贮存散料,且平面形状为圆形或多边形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筒仓、压缩空气混合粉料调匀仓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