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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 微动开关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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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电气和电子设备用的机电开关。 本部分适用的开关: a)借助导电部件(触头)的机械运动来断开、接通或转换电路连接的装置;b)大额定电压为480V;c)大额定电流为63A。本部分不适用于供信息处理系统使用的键盘和辅助键盘。本部分也可适用于机电琴键(按键)开关。开关系列将在对应本总规范的详细规范中描述。
本标准规定了仪器仪表用机械元件、弹性元件、敏感元件、机电元件、仪表电机、仪器光源及显示器件七类产品的名称、性能特性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仪表元器件的生产、使用、科研和教学等方面,作为统一技术用语的依据。
本标准提供了用体积管检定涡轮流量计和容积式流量计的操作指南,适用于GB/T 17286.2 中所规定的被称为常规体积管的各类体积管和被称为小容积体积管的其他类型体积管。 本标准可用作体积管操作的参考手册,也可用于人员培训。本标准不涉及不同生产厂家制造的结构类似体积管之间的具体差异。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1200V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本规范规定的电气设备的材料和辅助材料除外;不能独立使用的半成品或初级产品;用于医疗目的的电气设备;爆炸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电梯;电栅栏激发器;船舶、飞行器和铁路等特殊电气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有人驾驶飞机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要求。 本标准所涉及的电气设备包括发电、配电和用电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供电系统研制的要求和验证。 本标准适用于对飞机供电系统提出研制的要求和验证,所需的补充资料在本标准内用空格标出。如果没有填写关于飞机供电系统性能要求的资料,则本标准不能用于签订技术协议与合同。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飞机液压系统的设计和安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运输类飞机液压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飞行模拟器液压系统的数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飞机飞行模拟器,军用模拟器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为飞行模拟器承制方、使用方、飞机设备的订购方和有关管理机构,提供建造和验证符合空勤人员训练要求的、足够逼真的飞行模拟器所必须的数据范围和内容。 本标准不是确定飞行模拟器数据要求的唯一方法。
LY/T 2568的本部分规定了以汽油机为动力的组合式手持吹吸机(以下简称“组合式吹吸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以汽油机为动力的、单人操作的组合式吹吸机,以汽油机为动力的单功能吹风机和单功能吸风机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带粉碎或不带粉碎功能的便携式吹、吸及吹吸风机(以下简称“锂电吹吸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和处理。本标准适用于以标称电压不大于直流75 V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组或电池包供电的便携式园林用吹、吸及吹吸风机。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使用者自行安装的通用电池包或电池组为动力源的吹吸机;——其他非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吹吸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宇航用主要电气、电子和机电元器件(以下简称元器件)的筛选方法、程序和与筛选有关的其它技术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宇航用国产元器件承制方进行的筛选。其它军事装备采用国产元器件的筛选,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站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型式分类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起重量范围为20t~500t的水电站设备安装、检修用的单、双小车桥式起重机,其吊具为吊钩、吊叉或平衡吊梁或其中两者同时使用。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500t的起重机或其他桥式起重机的相同部分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仪器和石油电子设备防雷和浪涌保护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在野外现场使用的石油仪器仪表和石油电子设备在防雷和浪涌保护方面的设计、配置、实施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电子设备用微动开关(含连接电源需要的微动开关)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大额定电压不超过500V、大额定电流不超过25A(直流或交流均方根值)的微动开关。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热控系统检修运行维护的内容、方法和技术管理应达到的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已投产机组热控系统的检修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This European Standard applies to the following groups of machines:Group and secondary packaging machines and the collating systems associated with them.The individual machines are described in 3.2 of this European Standard.This European Standard deals with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machine design, construction, installation,commissioning, operation, adjustment, maintenance and cleaning of group and secondary packagingmachines.The extent to which hazards, hazardous situations and events are covered, are indicated in Clause 4.ExclusionsThis European Standard is not applicable to the following machines: -- machines that were manufactured before the date of publication of this document by CEN; -- strapping machines. These machines are covered by EN 415-8; -- crate loaders and un-loaders for pre-formed rigid containers. These machines are covered by EN 415-2; -- cartoning machines. Cartoning machines are covered by EN 415-3.This European Standard does not consider the following hazards: -- use of group and secondary packaging machines in potentially explosive atmospheres; -- health, safety or hygiene hazards associated with the products that may be handled by the machines, but does include general advice on this subject; -- hazards that may be associated with electromagnetic emissions from group and secondary packaging machines; -- hazards that may be associated with decommissioning group and secondary packaging machines.
The document provides instructions on the methods to be used when installing, repairing or modifying aircraft electrical and optical fibre interconnection systems, subject to the limitations defined in 4 of this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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