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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79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槽、重型弹性圆柱销的型式尺寸、应用、技术条件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d<下标1>=1 mm~50 mm、材料为钢、奥氏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带直槽并承受重载的弹性圆柱销。
GB/T 879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槽、轻型弹性圆柱销的型式尺寸、应用、技术条件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d<下标1>=2 mm~50 mm、材料为钢、奥氏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带直槽并承受轻载的弹性圆柱销。
GB/T 879的本部分规定了卷制、重型弹性圆柱销的型式尺寸、应用、技术条件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d<下标1>=1.5 mm~20 mm、材料为钢、奥氏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卷制并承受重载的弹性圆柱销。
GB/T 879的本部分规定了卷制、标准型弹性圆柱销的型式尺寸、应用、技术条件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d<下标1>=0.8 mm~20 mm、材料为钢、奥氏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卷制并承受标准载荷的弹性圆柱销。
GB/T 879的本部分规定了卷制、轻型弹性圆柱销的型式尺寸、应用、技术条件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d<下标1>=1.5 mm~8 mm、材料为钢、奥氏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卷制并承受轻载的弹性圆柱销。
本部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表面处理的基础词汇,表面预处理、阳极氧化、着色及封孔、涂装及涂料、性能及检测六个方面的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铝及铝合金的表面处理。
GB/T 8013的本部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有机聚合物涂膜的分类、表面预处理、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市政、交通、电气、包装、建筑及装饰等领域用铝材有机聚合物涂膜。
本标准规定了几种不同类型的标准试板,并规定了涂漆前的处理方法,这些标准试板用于色漆、清漆及有关产品的通用试验方法中。规定了钢板、马口铁板、镀锌板、铝板、玻璃板、硬质纤维板、纸面石膏板和纤维补强水泥板的标准试板。
注意:本标准可能与的某些健康、安全和环境法规不-致,并且标准要求使用的-些物质和/或工艺,如果不采取合适的措施,会对健康产生危害。本标准没有讨论标准使用过程中涉及的任何健康危害、安全或环境的事项和法规。生产者、需方和/或标准使用者有责任建立合适可行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条例,并采取适当措施使其符合;地方和/或条例和法规的规定。遵从本标准不意味着免除法律义务。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的要求。本标准的内容包含需方向电镀生产方提供的资料和电镀前;后热处理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未加工成形的钢铁板材;带材和线材的锌电锾层;—密绕弹簧的锌电镀层;—非防护装饰性用途的锌电镀层。本标准没有规定电镀锌前基体金属的表面状态的要求,但基体金属表面的缺陷会对外观和膜层性能产生不利影响。螺纹件上电镀层的厚度可以通过螺纹等级或装配等尺寸要求加以限定。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镉电镀层的要求。包括由需方提供给电镀方的信息,并包括镀层及对电镀前后热处理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未加工成形的板材、带材或线材的镉电镀层;密绕弹簧的镉电镀层;或用途以外的保护性、自润滑性、延展性、导电性和低接触电阻的使用目的。本标准没有对电镀镉前基体金属的表面状况指定要求。螺纹件的镀层厚度会受到螺纹等级和配合等尺寸要求的限制。
本标准规定了铁和钢(包括铸铁、锻铁、碳钢、低合金钢和不锈钢)上的黑色氧化膜的要求。黑色氧化膜可用来减小滑动面或支承面间的摩擦,或用于装饰,或减少光反射。这种膜无论是否经过附加防腐处理,都可用于需要黑色表面的地方;即使经过附加防腐处理,在轻度腐蚀条件下,也仅能获得很有限的腐蚀防护性能。 本标准对黑色氧化前基材的状态、加工和表面粗糙度没有规定要求。
本标准概述了已标准化一定程度的重量法和其他化学分析法测定阳极氧化膜或自催化沉积层、机械沉积层、化学转化膜、电沉积层、热浸镀锌层和真空沉积层平均表面密度的一般方法。 各种方法描述如下: ——有化学或电化学方法溶解覆盖层或基体来测量覆盖层表面密度的重量法; ——利用溶解覆盖层的光度法或容量法测定覆盖层表面密度的分析方法; ——用无损测试仪器测量覆盖层表面密度的物理分析法。 除GB/T 9792描述的重量法外,本标准没有给出引用方法的测量不确定度。
警告:本标准包含了对除冰防冰液材料的技术要求,但本标准并没有对不同型号除冰防冰液在操作过程中的混合相容性问题进行说明。不同型号的除冰防冰液混合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使用者应熟悉除冰防冰液安全和正确的使用方法。本标准提及的原料、方法或操作过程可能涉及使用有害材料,但本标准并没有明确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使用者有责任了解和掌握正确的方法,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某些除冰防冰液的组分可能具有轻微的毒性,应避免与人体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作业人员应避免长时间地暴露于高浓度的产品蒸汽环境中。本标准规定了机场道面除冰防冰液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质量保证条款、包装、标志、产品说明书和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液态机场道面除冰防冰产品,不适用于航空器除冰防冰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磷化废水中磷回收技术的术语和定义、金属磷化废水的产生、金属磷化废水的特性、金属磷化废水中磷的回收及安全。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处理一沉淀法回收金属磷化废水中的磷。
本标准规定了在低碳钢、低合金钢、高强度钢、耐腐蚀钢、铝合金、钛合金及其他适宜基体金属上物理气相沉积铝涂层的技术要求。物理气相沉积铝涂层不适合应用于抗拉强度>1 400 MPa的各种钢材,由于这类钢材在使用、存贮期间的腐蚀或过阴极保护可能会导致氢脆现象的发生。警告:本标准的使用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有害的材料、危险的操作过程和设备。本标准没有提及使用时所有与安全有关的问题。在使用前,本标准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确定其与相关法规的适应性。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主传动增速齿轮箱轴承的代号方法、结构型式、外形尺寸、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防锈和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主传动增速齿轮箱轴承(以下简称轴承)的生产检验和用户选型、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在环境温度为10 ℃~35 ℃条件下进行测试时,环槽铆钉、套环和铆接后的机械性能、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记方法及验收与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拉铆紧固连接的环槽铆钉连接副。本标准适用的环槽铆钉连接副:——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Ⅰ型,性能等级5.8R、公称直径5 mm~10 mm;性能等级8.8R、公称直径12 mm~35 mm;——由合金钢制造的Ⅰ型,性能等级10.9R、公称直径12 mm~36 mm;——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Ⅱ型,公称直径5 mm~20 mm。
本标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水洗和免洗无铬化学转化膜的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抽样检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挤压铝及铝合金零部件、型材、卷材、板材以及铸造铝合金部件的无铬化学转化膜。无铬化学转化膜可单独作为防腐层,也可作为有机涂层(如涂料、橡胶、胶黏剂)的底层。
本标准规定了电泳涂料特有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阴极电泳涂料和阳极电泳涂料。
本标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化学转化膜层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n 本标准适用于按HB/Z193《铝及铝合金化学转化浸渍工艺》处理的航空产品铝及铝合金零(组)件化学转化膜层的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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