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40-9567|
低压无功补偿装置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绝缘配合》的本部分给出了无标准绝缘水平规定的高压直流(HVDC)换流站的绝缘配合程序的导则。本部分仅适用于高压交流电力系统中的高压直流部分,而不适用于工业用的换流设备。所给定的原理及规则仅适用绝缘配合目的。本部分不涉及对人身安全的要求。高压直流换流站换流器采用晶闸管阀串联或并联组成,并且换流过程采用特有的控制和保护方式,因而与交流变电站相比,对设备的过电压保护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本部分给出了承受工频电压、直流电压、谐波电压和冲击电压的换流站设备过电压和绝缘配合的程序。提出了串联或并联避雷器的保护水平,优化避雷器配置的方案。给出了常规和背靠背直流换流站绝缘配合示例(见附录B、附录C)。本部分描述了换流站与常规变电站在绝缘配合的基本原理和设计目标上的差异。本部分仅涉及当前用于高压直流换流站过电压保护的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给出了避雷器基本特性、要求及运行中大过电压的计算过程;提出了典型的避雷器配置方案、避雷器应力以及确定该应力的方法。本部分包括了换流站交流场(不包括交流线路)和直流场设备的绝缘配合。由于线路和电缆对换流站设备绝缘配合有影响,所以也包括在内。尽管本部分用于普通高压直流系统(换流电压来自交流滤波器母线),但是绝缘配合主要原则也适用于附录D中电容换流(CCC)换流器和可控串补换流器(CSCC)及附录E中一些特殊的换流器结构。本部分讨论了有关电网换相换流器(LCC)的绝缘配合。本部分不包括柔性直流电压源换流器(VSC)。
GB 1094的本部分适用于下列电抗器:——并联电抗器;——串联电抗器,包括限流电抗器、中性点接地电抗器、功率控制电抗器、电动机启动电抗器和电弧炉串联电抗器;——滤波(调谐)电抗器;——电容器阻尼电抗器;——电容器放电电抗器;——接地变压器(中性点耦合器);——消弧线圈;——高压直流输电和工业用平波电抗器。但下列电抗器除外:——额定容量小于1 kvar的单相电抗器和额定容量小于5 kvar的三相电抗器;——各种专用电抗器,例如:高频的线路阻波器或安装于铁道车辆上的电抗器。若小型电抗器或专用电抗器无相应标准时,本部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适用。
GBT 3859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可控和(或)不可控电子阀器件的所有半导体电力变流器和半导体电力开关的性能。电子阀器件主要有半导体器件,包括不可控器件(即整流二极管)和可控器件(即各种晶闸管和功率晶体管)。可控器件可反向阻断或反向导通,可借助电流、电压或光控制。假设非双稳器件在开关状态下工作。本部分主要从总体上规定对变流器的基本要求,以及适用于把交流电变换为直流电或把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的电网换相变流器的要求。假如其他类型的电力电子变流器尚无产品标准,本部分的内容也适用。这些特定的要求适用于进行功率变换、换相(例如: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或特殊用途(例如:直流电动机传动用半导体变流器 )的半导体电力变流器,或已知特性的组合(例如:电传动机车车辆用直接直流变流器)。本部分适用于未被专用产品标准涵盖或特殊性能未被专用产品标准涵盖的所有电力变流器。电力变流器的专用产品标准应参考本部分。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变流器中至少有一部分是自换相型的所有类型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例如:交流变流器,间接直流变流器,直接直流变流器。 GB/T 3859.1中的要求,只要不与本部分相矛盾,也同样适用于自换相变流器。对于某些特殊应用,如不间断电源设备(UPS),交、直流调速传动和电气牵引设备,可使用另外的标准。 注:试验限制可适用于特殊应用,如大功率无功变流器。
GB/T 6115的本部分规定了串联应用于输电线路的晶闸管控制的串联电容器(简称TCSC)装置的设计和试验。本部分适用于TCSC的晶闸管阀、电容器、电抗器的额定参数以及TCSC控制特性、保护特性、冷却系统和系统运行。
GB/T 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大型交流电弧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技术分级、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订货和供货。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容量70 t及以上的炼钢用三相交流电弧炉,对类似的工业用大型电弧炉或大型直流电弧炉可供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半导体变流器与供电系统的兼容问题,并提供相互干扰的处理原则和方法。本标准是GB/T 3859在半导体变流器与供电系统的兼容方面的补充。本标准适用于电网换相半导体变流器,其他类型的半导体变流器可以参照使用。本标准不涉及音频和射频方面兼容性问题。
GB/T 16895的本部分包括低压发电设备、辅助回路以及固定电气装置的灯具和照明装置的选择和安装。
GB/T 18039的本部分关注频率在0~9 kHz范围内的传导骚扰,给出了工厂和非公用供电系统的兼容水平。本部分适用于交流50 Hz低压和中压供电系统。本部分不包括船舶、飞机、海上平台及铁路的供电系统。本部分涉及的兼容水平可用于工厂的内部连接点(IPC)。在设备接入上述供电系统接入点,干扰的严重程度在多数情况下可与内部连接点相当。某些场合,特别是对特殊负荷长距离供电的场合,或者干扰源、或者内部装备之间干扰被放大的情形之下,其干扰不同于内部连接点。兼容水平是按电磁环境的不同类型给出,期望对工厂内部或者其他非公用电网内部连接点的兼容水平加以指导:a)设置对工业电网产生电磁骚扰的限值(包括3.1.5定义的规划水平);b)选择设备对工厂和非公用供电系统传导骚扰的抗扰度水平。骚扰现象包括:——电压偏差;——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电压不平衡;——电源频率偏差;——谐波(50次及以下);——间谐波(50次及以下);——高频电压分量(频率高于50次谐波);——暂态过电压;——直流分量。根据供电网络的特性将电磁环境的兼容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本标准规定了定桨距失速型并网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信息、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与电网并联运行、采用异步发电机的定桨距失速型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静止无功补偿装置(SVC)的现场试验及交接原则。 本标准不包括SVC系统组成部分的工厂试验及仿真试验。 SVC内部设备的现场试验、SVC子系统的现场试验及SVC全系统的现场交接应由供应商完成,SVC全系统的现场验收应由用户或双方协议进行。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晶闸管技术、应用在中压(MV)及以上输配电系统及工业环境中的SVC。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中变换功率的所有电网换相型高压直流换流站。本标准假定使用的是12脉动晶闸管换流器,6脉动晶闸管换流器也可参照使用。在某些工程中,可能将同步补偿机或静止无功补偿器连接在高压直流换流站的交流母线上。本标准不包括确定这些设备的损耗的方法。本标准提出了一套确定高压直流换流站的总损耗的标准方法。典型的高压直流设备如图1所示。这些方法涉及除了上段提及的设备外的所有部分,定义了空载损耗和运行损耗,并提出了尽可能使用测量参数确定这些损耗的计算方法。若换流站的设计与本标准假定的典型设计相比,采用了新的元件或新的回路结构,或采用了可能影响损耗的特殊的附加电路,则其损耗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直流输电用普通晶闸管的型号、尺寸、额定值、特性、检验规则、标志和订货单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用电触发反向阻断晶闸管系列。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交流侧、用于提供无功补偿的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以及用于滤除交流侧谐波并在基波频率50 Hz或60 Hz下提供无功补偿的交流滤波电容器和交流滤波电容器组。 本标准的目的是: a) 阐述关于性能、试验和定额的统一规则; b) 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 c) 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1 000 kv输变电工程中限制过电压的措施和采用限制措施之后的过电压水平;推荐了架空线路和变电站雷电性能的计算分析方法;提供了根据1 000 kV输电线路和变电站设备的绝缘特性以及可能的影响因素,从安全运行和经济合理两方面来确定设备绝缘水平和空气间隙距离的原则、方法和推荐值。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为1 000 kV(系统高电压为1 100 kV)交流输变电工程的过电压与绝缘配合。
本标准规定了±8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直流输电工程交流侧滤波器的设计、试验、现场测量和安装维护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仅考虑了交流侧谐波畸变和声频干扰频率范围内的滤波,不涉及电力系统载波(PLC)频段和无线电干扰频段谐波的滤波器。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三道防线的内容、设防要求;对预防控制、防止电网失稳的控制、防止电网崩溃的控制及恢复控制等,提出了控制目标、控制原则、应用条件等;对电力系统稳定控制所涉及的规划设计、科研制造、生产运行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本标准对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各方面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电网及所有并网运行设备和系统,各级发电、输电、供电、用电企业和用户以及从事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的科研、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均应遵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1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继电保护产品以及直流输电系统的换流变压器和交流滤波器保护产品动模试验的典型接线方式、故障模拟及对动态模拟试验系统(以下简称动模)的基本要求,作为交流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1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继电保护产品以及直流输电系统的保护产品进行电力系统动态模拟试验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1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继电保护产品以及直流输电系统的保护产品动模试验。110kV以下电压等级及100MW以下发电机组的继电保护产品的动模试验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对高压无源电力滤波装置进行了定义、分类,规定了设计原则、设计依据、设计方法、应用技术的基本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工频50Hz、额定电压为1 000V 及以上至110kV 及以下高压无源电力滤波装置(以下简称滤波装置)。滤波装置的设计与应用,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标准就工业上用于抑制谐波和无功补偿的无源交流滤波器和并联电容器的使用给出了指导意见,包括低压和高压。本标准中提出的建议措施适用于1次以上至25次(含25次)的谐波。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感应力加热装置用电容器;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等(详细内容见标准)。本标准的目的是分析并联电容器和滤波器在受谐波电压和谐波电流影响的工业交流电网中的常规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并给出建议。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