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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化仪表用记录纸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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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86的本部分规定了确定所有以过程控制用标准化信号工作的电动和气动模拟图纸记录仪,包括连续划线和打点的记录仪以及多笔和多点记录仪的性能的方法。有些试验可能不适用于所有记录仪,而某些类型的记录仪则可能需要附加试验。本部分旨在为以标准化信号工作的过程控制用电动和气动模拟图纸记录仪的性能评定规定统一的试验方法。当不需要按本部分作全面评定时,可只进行所需的试验。试验结果应按本部分有关条文的要求列入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阐明报告所述的评定不是全面评定,并指出省略的项目。
GB/T 3386的本部分适用于以过程控制用标准化信号工作的(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电动和气动模拟图纸记录仪,包括连续划线和打点的记录仪以及多笔和多点记录仪。有些试验可能不适用于所有记录仪,而某些类型的记录仪则可能需要附加试验。本部分旨在为电动和气动模拟图纸记录仪的检查和例行试验,例如验收试验或修理后的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全性能试验或者是在严酷条件(如:高温)下使用的记录仪宜采用GB/T 3386.1。只要有可能,应按GB/T 18271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人员必须备有并熟知该标准。可接受性能的定量标准宜由制造厂与用户协商确定。试验报告应指明做了那些试验。本部分的要求应在征得制造厂和用户同意后生效。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自动平衡时记录仪和指示仪(以下简称仪表)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模拟电信号的电子自动电位差计、平衡电桥式记录仪和指示仪(以下简称为电位差计和电桥)。电位差计的输入侧额定外电阻值不大于10000Ω;电桥的输入侧额定外阻值不大于1500Ω。本标准仅适用于一般工作条件下使用的仪表,特殊工作条件下使用的仪表的额外技术要求不属于本标准范围。本标准亦不包括带有附加装置的仪表的附加要求。
GB/T l2763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的基本内容、方法、资料整理及调查成果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地质、地球物理环境基础要素调查,一些、专项调查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仪器仪表用机械元件、弹性元件、敏感元件、机电元件、仪表电机、仪器光源及显示器件七类产品的名称、性能特性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仪表元器件的生产、使用、科研和教学等方面,作为统一技术用语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精密工程测量脱离其控制网的布设原则、等级、作业要求和数据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放样、安装调试、变形监测定阶段的精密测量工作。在其他领域应用时,其原则也可参照执行。
工业过程测量及控制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描述硬件和软件系统以及系统元件的特性、规范和合格检定的专门术语。这些术语可用于定义与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可能面临的工作条件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有关术语。希望教育和出版界也能采用本术语。 本标准包括一般术语和术语,用以描述过程工业测量和控制仪表装置和仪表系统的物理性质、用途和性能。过程工业包括化学、石化和石油工业,发电、食品、纺织和造纸、冶金工业以及空调设备等众多工业行业。 在使用本标准时,使用者应切记本标准的主要用途是作为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学科的公共语言。
本标准规定了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工频(50Hz)、中频(400Hz)、双频(50Hz、400Hz)、直流、交直溜发电机的内燃机电站(以下简称电站,含汽车电站、挂车电站、移动式发电机组、固定式发电机组)的试验方法。具体产品的检验项目由产品规范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陆用和船用内燃机电站(发电机组)。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电站(发电机组)。
GB/T 28475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工业炉窑控制装置(以下简称微控装置)的性能评定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部分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的过程控制用微控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建立和实施热处理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以及对质量策划和持续改进、人员、物料、设备、工艺材料、工艺及过程控制、作业场所与安全卫生等全面质量控制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组织建立热处理质量控制体系、编制热处理文件、管理热处理设备仪器仪表、控制生产过程质量、实施技术改造和规划设计等,也适用于评审组织的热处理质量控制体系。
1.0.1为提高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统一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1.0.3本规范不适用于制造、贮存、使用爆炸物质的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矿井井下等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1.0.4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1.0.5当需要修改设计文件及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应出具相关文件。1.0.6直接安装在设备和管道上的仪表和仪表取源部件,应按设计文件对分工和分界的规定进行施工。1.0.7自动化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0.8自动化仪表工程中的焊接施工应符合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1.0.9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冶金工厂、矿山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生产阶段的工程测量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生产的露天煤矿采场边坡以及内、外排土场边坡工程的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烟煤胶质层指数测定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烟煤胶质层指数测定仪(以下简称测定仪)。
本规范适用于冶金工业自动化仪表施工验收。
1.O.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维护经济权益,以合同为依据实施化工建设项目进口设备、材料的检验特制定本标准。1.O.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建设项目的成套、单项、单机进口的机器,静置设备,电气、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业控制计算机等设备和材料及其文件、资料,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机械保证期终止日为止的国外检验、国内口岸检验,开箱检验与质量检验。本标准亦适用于由国外承包商负责采购供应的中国制造厂制造的设备、材料的检验。1.O.3 本标准为进口设备、材料检验的通用规定。各化工建设项目应根据具体装置和合同环境等特点,编制相应的检验方案或细则。1.O.4 合同中规定的或由买方确认的卖方和制造厂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检验规范应是执行检验的技术依据。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图纸上指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应为具体设备、材料的检验依据。1.O.5 当卖方提供的标准、规范不全或不能满足检验的需要时,经买卖双方协商可采用相应的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产品制造厂标准或我国现行标准。1.O.6 在化工项目进口设备、材料检验中,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防火、防爆等规定,必须符合我国现行法规和标准的规定。1.O.7 本标准应与《化工建设项目进口设备、材料检验管理办法》配合使用。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行业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中的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的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地下水环境评价、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的地下水动态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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