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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子电器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家用电子电器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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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565-2015职业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的分类结构、类别、代码及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按职业分类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及行政管理和国内外信息交流等。

GB/T 10963.3-2016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3部分:用于直流的断路器

GB 10963的本部分规定了适用于在直流电路中运行的单极和二极断路器(以下简称断路器)的技术要求。这些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分类、断路器特性、标志和其他产品资料、标准的使用工作条件、结构动作要求以及为保证试验结果的重复性所必须的有关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单极断路器是指额定直流电压不超过250 V,二极断路器是指直流电压不超过50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这些断路器设计成供未受过训练的人员使用,并且无需维修。本部分的断路器预期在污染等级2的环境中使用。本部分的断路器具有隔离功能。本部分的断路器也适用于符合特定短路试验要求的采用悬浮供电方式(不接地)的直流电源系统。本部分也适用于具有几个额定电流的断路器,只要在正常运行时从一个额定值变换至另一个额定值的器具是不可触及的,并且不用工具不能变换其额定值。对于防护等级高于GB 4208中IP20,以及常在恶劣环境条件场所(例如过湿、过热、过冷或灰尘沉积)和在危险场所(例如易发生爆炸的场所)下使用的断路器,可要求特殊的结构。本部分的断路器具有防止意外断开的特性,不会受冲击电流、电气负载的影响。

GB/T 13187-2012磁带录放音系统.一般条件与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无孔空白与已登录磁带及盘式、盒式和卡式录放系统的尺寸、机械和电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相应产品标准的编制。

GB/T 15860-2011激光唱机通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激光(CD)唱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种CD唱机以及各种音频系统中的CD部分,其他类似产品参照执行。

GB/T 16916.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 第1部分:一般规则

GB 16916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型式的RCCB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本部分适用于交流额定频率50 Hz,60 Hz或50/60 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或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下称为RCCB)。RCCB用来对人进行间接接触保护,这时设备的外露导电部件应接到一个合适的接地极上。它们也可对由于过电流保护装置不动作而持续存在的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保护。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 mA的RCCB也可作为其他电击保护措施失效时的补充保护措施。本部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剩余动作电流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装置。RCCB预期用于污染等级2的环境中。RCCB适合于隔离用。除了带不可开断中性线的RCCB以外,符合本部分的RCCB适用于IT系统。当电源侧容易发生过度的过电压时(例如电源通过架空线引入),可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采用避雷器)(见GB 16895.12)。一般型RCCB耐误脱扣,是指浪涌电压(由操作暂态过电压或雷电感应产生的)在设备中产生负载电流而没有发生闪络。S型RCCB即使在浪涌电压引起闪络并产生续流时也具有足够的耐误脱扣能力。下列产品必须补充特殊的要求:——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见GB 16917.1);——装入家用及类似一般用途的插头、插座或器具连接器的RCCB或者专门与它们组合使用的RCCB;——以及预期使用于50Hz或60Hz以外频率的RCCB。对装入插座的RCCB或专门与插座组装的RCCB,本部分的技术要求可以与GB 2099.1或产品所投放市场的的相关要求一起使用(适用时)。本部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正常环境条件(见7.1)。对在严酷条件地区使用的RCCB,可补充必要的技术要求。采用电池的RCCB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GB/T 16917.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第1部分: 一般规则

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型式的RCBO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本部分适用于交流额定频率50 Hz、60 Hz或50/60 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 000 A(在50 Hz或60 Hz时),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或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下称为RCBO)。RCBO用来对人进行间接接触保护,这时设备的外露导电部件应接到一个合适的接地极上。RCBO还可用来对建筑物及类似用途的线路设备进行过电流保护,也可对由于过电流保护装置不动作而持续存在的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保护。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 mA的RCBO也可作为其他电击保护措施失效时的补充保护措施。本部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装置。该装置也能在规定条件下接通、承载和分断过电流。RCBO预期用于污染等级2的环境中。一般型RCBO耐误脱扣,是指浪涌电压(由操作暂态过电压或雷电感应产生的)在设备中产生负载电流而没有发生闪络。S型RCBO即使在浪涌电压引起闪络并产生续流时也具有足够的耐误脱能力。RCBO适用于隔离用。除了带不可开断中性线的RCBO以外,符合本部分的RCBO适用于IT系统。当电源侧容易发生过度的过电压时(例如电源通过架空线引入),可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采用避雷器)(见GB 16895.12)。本部分也适用于由合适的剩余电流装置与断路器组装而成的RCBO,其机械装

GB/T 17576-2011CD数字音频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影响唱片和唱机之间互换性的CD唱片的参数,也可以作为希望按照本标准中所描述的系统生产唱片和/或唱机的制造厂参考。本标准适用于预录节目目光学反射式数字唱片系统、包括直径为120 mm和80 mm的CD唱片。

GB/T 19212.2-2012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2部分:一般用途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的电源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GB 19212.1-2008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GB 1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一般用途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的电源的安全规定,例如关于电气、温度和机械方面的安全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及电子线路的电源。本部分不适用于预定要与变压器和电源的输入和输出端子或输出插座连接的外部电路及其元器件。本部分不适用于IEC 60076-11所包括的变压器。本部分适用于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或配套用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的电源,其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额定电源频率和内部运行频率不超过500Hz。额定输出不超过:——对单相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的单相电源,为1kVA;——对多相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的多相电源,为5kVA.如果采购方和制造方另有协议时,则本部分也适用于对额定输出不限制的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的电源。本部分适用于干式变压器,其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空载输出电压或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或无纹波直流1415V。对独立的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的独立的电源,其空载输出电压和/或额定输出电压不低于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本部分所包括的分离变压器只用于按安装规程或终端产品标准不要求电路之间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场合。本部分适用于与某一指令设备(其范围由有关技术委员会决定)配套的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的电源。

GB/T 19212.3-2012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3部分:控制变压器和内装控制变压器的电源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GB 19212.1-2008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GB 1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控制变压器和内装控制变压器的电源的安全规定,例如关于电气、温度和机械方面的安全规定。本部分适用于控制变压器和内装控制变压器及电子线路的电源。本部分不适用于预定要与变压器和电源的输入和输出端子或输出插座连接的外部电路及其元器件。本部分不适用于IEC 60076-11所包括的变压器。本部分适用于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或配套用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的电源,其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额定电源频率和内部运行频率不超过500Hz。额定热输出不超过:——对单相控制变压器和内装控制变压器的单相电源,为25kVA;——对多相控制变压器和内装控制变压器的多相电源,为40kVA.如果采购方和制造方另有协议时,则本部分也适用于对额定输出不限制的控制变压器和内装控制变压器的电源。本部分适用于干式变压器,其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空载输出电压或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或无纹波直流1415V。对独立的控制变压器和内装控制变压器的独立的电源,其空载输出电压和/或额定输出电压不低于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本部分所包括的控制变压器只用于按安装规程或终端产品标准不要求电路之间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场合。本部分适用于与特定设备(其范围由有关技术委员会决定)配套的控制变压器和内装控制变压器的电源。

GB/T 19212.5-2011电源电压为1 100V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5部分:隔离变压器和内装隔离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GB 19212.1-2008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 本部分规定了一般用途隔离变压器和内装一般用途隔离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安全方面的要求。带有电子电路的变压器也包括在本部分中。 本部分适用于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和配套用的干式变压器。其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 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100V,额定频率及内部运行频率不超过500Hz。 额定输出不超过: ——对单相变压器,25kVA; ——对多相变压器,40kVA。 如果采购方和制造方另有协议时,本部分也适用于对额定输出不限制的变压器。 本部分不适用于预定要与变压器的输入和输出端子连接的外部电路及其元器件。 本部分适用于在安装规程或设备规范中要求电路间的绝缘为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变压器。

GB/T 19212.7-2012电源电压为1 100V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7部分:安全隔离变压器和内装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GB 19212.1-2008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GB 1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一般用途安全隔离变压器和内装一般用途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安全方面的要求。带有电子电路的变压器也包括在本部分中。除非另有规定,以下“变压器”包括一般用途安全隔离变压器和内装一般用途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电源装置。本部分适用于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和配套用的干式变压器。其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100V,额定频率及内部运行频率不超过500Hz.额定输出不超过:——对单相变压器,为10kVA;——对多相变压器,为16kVA.如果采购方和制造方另有协议时,本部分也适用于对额定输出不限制的变压器。空载输出电压或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本部分不适用于预定要与变压器的输入和输出端子连接的外部电路及其元器件。本部分适用于在安装规程或设备规范中要求电路间的绝缘为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变压器。

GB/T 19212.8-2012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8部分:玩具用变压器和电源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GB 19212.1-2008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GB 1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用变压器和电源的安全规定,例如关于电气、温度和机械方面的安全规定。本部分适用于玩具用变压器和内装玩具用变压器及电子线路的电源。本部分不适用于预定要与变压器和电源的输入和输出端子或输出插座连接的外部电路及其元器件。本部分适用于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玩具用变压器和内装玩具用变压器的电源,其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250V,额定电源频率和内部运行频率不超过500Hz。额定输出不超过200VA,额定输出电流不超过10A.本部分适用于独立变压器和特殊用途变压器。本部分适用于干式玩具用变压器,其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对玩具用变压器和内装玩具用变压器的电源,其空载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33V,或者,对内装玩具用变压器的电源,其空载输出电压不超过无纹波直流46V。对玩具用变压器和电源,其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24V,或者,对玩具用电源,其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无纹波直流33V。本部分通常不考虑儿童摆弄玩具用变压器和内装玩具用变压器的电源时的专门安全问题。

GB/T 19212.14-2012电源电压为1 100V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14部分:自耦变压器和内装自耦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GB 19212.1-2008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本部分规定了一般用途自耦变压器和内装一般用途自耦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安全方面的要求。带有电子电路的变压器也包括在本部分中。除非另有规定,以下“变压器”包括一般用途自耦变压器和内装一般用途自耦变压器的电源装置。本部分适用于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和配套用的干式变压器。绕组可以是包封式的或非包封式的。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100V,额定频率及内部运行频率不超过500Hz.铁心容量不超过:——对单相变压器,为2kVA;——对多相变压器,为10kVA.额定输出不超过:——对单相变压器,为40kVA;——对多相变压器,为200kVA.如果采购方和制造方另有协议时,本部分也适用于对铁心容量和额定输出不限制的变压器。如果适用时,空载输出电压或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或无纹波直流1415V,且对独立用变压器,空载输出电压及额定输出电压应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本部分不适用于预定要与变压器的输入和输出端子连接的外部电路及其元器件。本部分包括的变压器只适用于在安装规程或终产品标准要求电路间部绝缘的场合。

GB/T 20044-2012电气附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PRCD)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以下称为PRCD)的分类、特性、标志和产品资料、使用和安装的标准工作条件、结构和操作的要求、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PRCD由一个插头、一个剩余电流装置(RCD)和一个或几个插座或接线器件组成,其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或与电源电压无关。PRCD 不带过电流保护,适用于对地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16A 的单相电路。除了固定装置提供的保护以外,PRCD 用来对其下端的电路提供直接接触的电击危险保护。 PRCD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0.03A。 插头和插座应符合有关的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把该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等功能的移动式装置。 PRCD不能用来作为固定装置的一部分使用,他们的连接装置可以是插头,插座,端子或电缆等。 本标准技术要求适用于7.1规定的环境条件。在更严酷环境条件下使用的PRCD 可能需要补充的技术要求。 包含电池的PRCD没有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具有检测电源侧故障的附加功能,并能在供电电路故障时防止其闭合的PRCD。

GB/T 21097.1-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

GB/T 21097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以及标识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和处置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注1:本部分的规定适用于包括远程销售和电子销售的产品及其制造商,并与销售技巧无关。使用远程销售和电子销售渠道的制造商和分销商应采用同样的形式和以同样的方式执行本部分,以避免其他渠道的分销商承担本部分中通过远程销售或电子销售的产品的废旧和回收的管理费用。 注2:本部分应包括所有消费者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以及那些有可能成为市政垃圾的特殊用途的电器。

GB/T 22387-2016剩余电流动作继电器

本标准规定了剩余电流动作继电器(以下简称剩余电流继电器)的型式、分类、特性、标志、正常工作条件、安装条件、结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继电器适用于在交流额定电压为400 V及以下的配电线路中使用,用来检测线路中的接地故障电流。本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继电器是指能同时完成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与基准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基准值时,发出一个机械开闭信号的装置,包括剩余电流互感器和控制部分成为一体的整体式剩余电流继电器以及剩余电流互感器和控制部分分开安装,但通过电气连接组合在一起使用的分体式剩余电流继电器。本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继电器可与低压断路器或低压接触器等组装成组合式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用来对电气线路进行接地故障保护,防止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设备和电气火灾事故,也可用来对人身触电危险提供间接接触保护。本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继电器也可与声光报警装置组成剩余电流监视器,用来监视电气线路中的接地故障电流。当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0.5 A时,也可作为剩余电流式火灾监控装置,用于监视系统的接地故障电流,防止由于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电气火灾。本标准不适用于兼有过载保护功能的继电器。

GB/T 22794-201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和带过电流保护的F型和B型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IEC 61008-1和IEC 61009-1的范围适用,补充下列内容。本标准规定了F型和B型RCD(剩余电流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对A型剩余电流装置技术要求的补充。本标准只能与IEC 61008-1或IEC 61009-1一起使用。额定频率为50 Hz,60 Hz或者50/60 Hz的F型RCCB(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断路器)和F型RCBO(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断路器),用于变频器由相线和中性线或者相线和接地的中间导体供电的电气装置,能对额定频率交流正弦剩余电流、脉动直流剩余电流和可能产生的复合剩余电流提供保护。B型RCCB和B型RCBO在1 000 Hz及以下的正弦交流剩余电流、脉动直流剩余电流、复合剩余电流以及平滑直流剩余电流均能提供保护。符合本标准的RCD不能在直流电源系统中使用。其他没有被IEC 61008-1或IEC 6109-1覆盖的剩余电流场合使用的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正在考虑中。用于制造商声明或符合性验证的型式试验宜按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或附录D的试验程序进行。F型RCCB和F型RCBO型式试验的全部试验程序分别在表A.1或表B.1中给出;B型RCCB和B型RCBO型式试验全部试验程序分别在表C.1或表D.1中给出。

GB/T 23384-2009产品及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标识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及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标识类型、产品可回收利用标识及要求、塑料零部件成分标注及再生利用标识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者和进口者。

GB/T 23685-2009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废电器电子产品在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过程的资源有效利用和污染控制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废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及计算机产品、通信设备、视听产品及广播电视设备、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产品、仪器仪表及测量监控产品、电动工具及电线电缆共七大类,并包括构成这些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见附录A)。其他产品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池、照明器具及医疗电子电器设备等产品。

GB/T 27686-2011电子废弃物中金属废料废件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废弃物中金属废料废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作为再生金属原料的电子废弃物中金属废料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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