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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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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及试验和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a) 驱动电动机功率为1.5 kW~630 kW、排气压力为0.25 MPa~1.4 MPa的一般用喷油回转空气压缩机(包括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机和一般用喷油涡旋空气压缩机);b) 驱动电动机功率为2.2 kW~315 kW、排气压力为0.25 MPa~1.4 MPa的一般用变转速喷油回转空气压缩机(包括一般用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和一体式永磁变频螺杆空气压缩机);c) 驱动电动机功率为0.75 kW~75 kW、排气压力为0.25 MPa~1.4 MPa的一般用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包括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和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d) 驱动电动机功率为0.55 kW~22 kW、排气压力为0.4 MPa~1.4 MPa的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e) 直联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本标准对在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设施中,用于抽取真空或提高压力或两者都有的干螺杆和喷油螺杆回转压缩机规定了术语和定义、基本设计、辅助设备、检验、试验和装运准备及卖方资料等要求。是用作专门用途的工艺流程压缩机。本标准不适用于一般的空气压缩机、液环式压缩机和叶片式压缩机。
本标准规定了电机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电动机选型,电动机调速方式和调速装置的选择,以及风机系统、泵系统、空气压缩机系统的优化设计和评价。本标准适用于电机系统(风机、泵、空气压缩机)的节能优化设计和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与照明、通信与信号、运营显示设备、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与电梯,动力设备、其他设备的节能要求,以及测试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能效评定。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类型铁矿石烧结厂的新建和改造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节能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用机泵的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建设及生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本规范为企业的设备检修提供指导意见,可作为企业制定设备检修细则、检修操作规程和设备完好标准的依据。本规范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炭法律、法规、规程和管理标准,执行和有关煤炭行业的所有技术标准。本规范通用部分的技术要求和计量单位等执行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工业档案著录标引的细则及著录标引用的汉语主题词表。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工业档案的著录标引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及设备大修的真空制盐工厂整体安装设备和现场组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包括卤水净化、蒸发结晶、脱水、干燥、包装、储运工序和副产品芒硝及石膏等的生产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循环水设备。其他类似采用真空蒸发制盐工艺及装置生产的无机盐(如芒硝)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亦可参照本规范执行。热压制盐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参照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包括供热、发电、机修、供水(不含制盐循环水)、自控、电气等和国外设备的安装,其施工及验收,应按有关现行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和国外随机技术条件(含设计图)的规定执行。本规范涉及的管道安装工程,其施工与验收,应按现行标准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18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的相关规范规定执行。本规范所引用的标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容积式压缩机的型号编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容积式压缩机。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螺杆空压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驱动机功率为2.2 kW~630 kW、额定排气压力为0.3 MPa (0.5 MPa)、0.7 MPa (0.8 MPa)、1.0 MPa和1.25 MPa的一般用固定及其改装的移动螺杆空压机。额定排气压力不大于1.6 MPa的其他螺杆空压机亦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一般用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驱动电动机功率为(2.2-315)kW、额定排气压力为0.7(0.8)MPa、1.0MPa和1.25MPa的一般用固定的风冷和水冷变频螺杆空压机。
JB/T 11706的本部分规定了三相交流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拖动的螺杆空压机机组(以下简称空压机机组)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喷油螺杆空压机机组、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压机机组、一般用喷油变频螺杆空压机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一体式永磁变频螺杆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永磁同步电动机额定功率为2.2 kW~315 kW,额定排气压力不大于1.25 MPa的一般用喷油、固定、风冷和水冷空压机。额定排气压力不大于1.6 MPa的其他空压机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的检修项目和技术管理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工作。其他容量和燃料类型的火力发电企业的设备检修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防火和灭火措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发电单位、电网经营单位,以及非电力单位使用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电力设计、安装、施工、调试、生产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本规程不适用于核能发电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