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40-9567|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12~M30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的形式尺寸、技术条件及标记。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和公路桥梁、锅炉钢结构、工业厂房、高层民用建筑、塔桅结构、起重机械及其他钢结构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12~M30高强度大六角螺母的形式尺寸、技术条件及标记。 本标准适用于与GB/T 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配套使用的钢结构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本标准规定了规格为12mm~30mm高强度垫圈的形式尺寸、技术条件及标记。 本标准适用于与GB/T 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纹》配套使用的钢结构摩擦型高强度螺纹连接副。
本标准规定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及连接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和公路桥梁、锅炉钢结构、工业厂房、高层民用建筑、塔桅结构、起重机械及其他钢结构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
本标准规定了输电线路铁塔(以下统称“铁塔”)制造过程中的材料、技术要求、检验、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输电线路角钢塔制造,电力微波塔、电力通信塔及类似钢结构制造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吊具分类、型号、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和伸缩式单箱集装箱吊具,其他类型集装箱吊具(以下简称吊具)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16~M30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型式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记方法及验收与包装。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梁、塔桅结构、锅炉钢结构、起重机机械及其他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本标准确立了起重机总体、结构、机械、电气与安全等部分设计应共同遵守的必要准则,规定了设计、计算要求和方法,并可作为对设计进行分析和评价的技术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桥架型起重机、臂架型起重机和缆索型起重机,但不涉及上述起重机设计的特殊问题。本标准也可供其他起重机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游乐设施(以下简称游乐设施)的总则、材料和紧固件、设计、制造与安装、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的基本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型游乐设施。本标准不适用于竞技体育设施和健身设施。
本标准规定了GB/T 6974.3所定义的塔式起重机设计计算的规则、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可组装与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永久性安装的塔式起重机;——电力或内燃机(发动机)驱动的塔式起重机;——其他型式或用途的塔式起重机。本标准不适用于:——可装设塔身的流动式起重机;——带或不带臂架的安装桅杆;——标准发布前制造的塔式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包括拦污栅,下同)制造、安装及验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工程钢闸门的制造、安装及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其重量为3.2t~320t通用桥式起重机的型式分类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中工作的通用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或抓斗或起重电磁铁(电磁吸盘),或同时用其中二种或三种。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320t的通用桥式起重机或其他桥式起重机的相同部分,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使用的起重机:——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粉尘及有腐蚀性气体环境;——核辐射环境、有毒气体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起重量为3.2t~320t通用门式起重机的型式分类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中工作的通用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或抓斗或起重电磁铁(电磁吸盘),或同时用其中二种或三种。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320t的通用门式起重机或其他门式起重机的相同部分,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使用的起重机:——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粉尘及有腐蚀性气体环境;——核辐射环境、有毒气体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浮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浮式起重机)在设计、制造、检验、使用与管理、维护、报废等方面基本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港湾水域作业的各种浮式起重机,其他类型的浮式起重机也可以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吸粮机(以下简称吸粮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吸粮机。
本标准规定了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装卸符合GB/T 1413规定的集装箱的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岸边装卸符合GB/T 1413的20 ft和40 ft集装箱的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门座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港口件杂货、散货、集装箱、成套设备等装卸作业用的起重机。船厂、电站用的同类起重机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门座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修理及其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件杂货、散粒物料、集装箱、成套设备等装卸作业用的起重机。安装、电站用的同类起重机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以下简称正面吊运机)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与保养、检验与维修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起重量不小于24000kg的正面吊运机,起重量小于24000kg的正面吊运机亦可参照使用。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