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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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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低亚硫酸钠。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油脂(通常是硬化植物油)经甘油解制成脂肪酸甘油一酯和甘油二酯的混和物,用五氧化二磷进行磷酸化反应,并用氨中和而得的食品添加剂铵磷脂。
本标准适用于以巴西棕榈蜡(Copernicia cerifera)的叶和叶芽为原料,经提取精制制得的食品添加剂巴西棕榈蜡。
本标准适用于由新熟化的石灰与合成二氧化硅反应而得的食品添加剂硅酸钙。
本标准适用于GB 2760允许使用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本标准适用于以石油甲苯为原料,经催化氧化、精制提纯制得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
本标准适用于用发酵法或以乙烯或丙烯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正丁醇(食品用香料)。
本标准适用于沉淀制得的食品添加剂轻质碳酸钙和粉碎石灰石、方解石以及牡蛎壳制得的食品添加剂重质碳酸钙。
本标准适用于以4-氨基-5-甲氧基-2-甲基苯磺酸为原料经重氮化后与6-羟基-2-萘磺酸钠偶合,经盐析、精制而得的食品添加剂诱惑红。
本标准适用于以酒精发酵、碳酸盐煅烧、合成氨、乙烯催化氧化及煤气化工艺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为原料,经提纯、净化、干燥、冷却、加压等工序而制得的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葵花籽、油菜籽等植物油籽料或其加工副产物为主要原料,经脱水、脱杂、脱色或脱脂等工序,或以蛋黄为主要原料经提取、精制等工序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磷脂。
本标准适用于以对甲酚、异丁醇为原料,以浓硫酸作为催化剂,氧化铝作为脱水剂,反应生成的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本标准适用于冷冻饮品和制作料。本标准不适用于现制现售的冷冻饮品。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 ℃~105 ℃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 g的样品。第二法(减压干燥法)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 g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第三法(蒸馏法)适用于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 g/100 g的样品。第四法(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含微量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含有氧化剂、还原剂、碱性氧化物、氢氧化物、碳酸盐、硼酸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上标-3> g/100 g的样品。
本标准第一法规定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第二法规定了食品中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第三法规定了食品中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淀粉类灰分的方法适用于灰分质量分数不大于2%的淀粉和变性淀粉),第二法适用于食品中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第三法适用于食品中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菌和藻类、豆类制品、坚果与籽类、糖果、粮食制品、焙烤食品、调味品、饮料、酒类、果冻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叶黄素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配方奶粉、乳品、冷冻饮品、米面制品、焙烤食品、果酱、果冻和饮料中叶黄素的液相色谱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食品中1,2-丙二醇含量的方法。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糕点、膨化食品、奶油、干酪、豆制品、奶片、生湿面制品、冷冻饮品、液体乳、植物蛋白饮料、乳粉、黄油、奶油中1,2-丙二醇含量的测定;第二法适用于糕点、膨化食品、干酪、豆制品、奶片、生湿面制品中1,2-丙二醇含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