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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电动工具(手持式圆锯)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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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81的本部分规定了环保型水性浸渍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本部分适用于环保型水溶浸渍漆和水乳浸渍漆。
本标准规定了固结磨具安全要求用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重大危险列表、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和贮存、安装和使用。本标准适用于固结磨具。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设备用的可变电容器、电位器和可变电阻器。由于IEC 60390和IEC 60620包括的尺寸范围太大,以及包含了许多不同的电子设备用电容器和电阻器,本标准给出的尺寸是基于这两项标准进行了选择。因此本标准包含了轴端、轴套、单孔安装、轴套安装和轴控可变电容器、可变电阻器及电位器的优选尺寸。如果本标准没有列出其他必须要用的尺寸,也可从上述标准中选择这些尺寸。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发电机组用交流(a.c.)发电机在其电压调节器控制下的基本特性,是对GB 755-2008有关要求的补充。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用、但不适用于航空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用交流(a.c.)发电机。
本部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电动工具的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电工技术中涉及电动工具的技术领域。
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基本术语。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技术交流活动。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锅炉的专用名词术语。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锅炉的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带电作业技术领域用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与带电作业相关的技术领域。
本部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的电器附件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电工技术中涉及电器附件的所有科学技术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包括软、硬钎焊及热切割)的常用标准术语名称、定义及对应英文名称。 本标准适用于编写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技术书籍、教材、论文报告。
本部分规定了焊接防护具的分类、标记、技术要求、包装、标识和储运。本部分适用于各类焊接工防御有害弧光、熔融金属飞溅或粉尘等有害因素对眼睛、面部伤害的防护具。
本文件给出了下列三种声测量仪器的电声性能规范:——测量指数时间计权和频率计权声级的时间计权声级计;——测量时间平均和频率计权声级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测量频率计权声暴露级的积分声级计。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声级计,当声音从自由声场中某一主要方向或持续地由无规方向入射至传声器时,应具有规定的频率响应。本文件规定的声级计是用于测量人耳通常听觉范围的声音。本文件规定了两种性能等级:1级和2级。通常,1级和2级声级计的规范有相同的设计目标,主要是接受限和工作温度范围不同。2级的接受限大于或等于1级的接受限。本文件适用于多种形式的声级计。声级计可以是自身包含传声器和显示器的手持式仪器,也可以是由一个或多个分开的组件组成,并可显示多种声信号级的仪器。声级计可以包括扩展的模拟和数字信号处理器,它们可以是分开的,也可以是组合的,可以具有多路模拟和数字输出。声级计可以包括通用计算机、记录仪、打印机和其他必要的设备。声级计可以设计成由操作者现场操作,也可以是使用者不在现场自动和连续测量声级。本文件对声波响应的规范适用于操作者不在声场中。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本标准规定了GB/T 18379中定义的I区段电压等级的限值,用以指导正确选择人体在正常和故障两种状态下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并处于各种环境状态下可触及导电零件的电压限值。 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考虑了一些重要因素之后,如经验表明能达到合理的安全水平,可以选取本标准之外的电压限值。 本标准不涉及医学用途中病人接触用的电压等级。 本标准不涉及任何绝缘系统或防护方法。IEC 60050—826中定义的电源自动切断用的常规接触电压限值不属本标准范围。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保护型式为“i”)结构和评定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整体或部分拟用于I类、Ⅱ类或Ⅲ类设备场所的本质安全电气系统。本部分是对GB 3836.4—2010的补充,GB 3836.4—2010的要求适用于本质安全电气系统中的电气设备。按照本部分要求设计的Ⅱ类或Ⅲ类本质安全电气系统的安装要求在GB/T 3836.15—2017中予以规定。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煤矿井下,以及用于煤矿地面存在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Ⅰ类EPL Ma级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要求。本部分适用的环境条件为:大气压力80 kPa~110 kPa、环境温度-20 ℃~+60 ℃,空气中标准氧含量(体积比):21%。本部分适用于煤矿井下,以及煤矿地面存在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Ⅰ类EPL Ma级设备的所有电气和非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如果输电电缆、管道和光纤构成用于瓦斯和/或煤尘危险环境设备的一部分,则本部分也适用于这些电缆、管道和光纤。本部分不适用于矿用帽灯(GB 7957另有规定)。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园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简称“工具”。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本部分不适用于:--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医疗用工具;--与化妆品和药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热工具;--电动机驱动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电器;--工业机床用电气设备;--用来制作模型的由低压变压器驱动的小型台式工具,如制作遥控飞机模型或汽车模型等。
除下述条文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1.1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在额定能力下额定转速不大于附件线速度80m/s的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包括角向的、直向的和立式的。本部分适用于额定能力不大于230mm的工具。 本部分不适用于无规则摆动式抛光机和无规则摆动式砂光机。这些产品包含在GB 3883.4中。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增加:本部分适用于锤类工具。本部分内所涉及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镐、电锤、锤钻。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增加:本部分适用于混凝土振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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