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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频广播接收机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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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所列名词术语适用于电信各的生产、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科研、教学、出版及援外等方面。
为了确定声音广播接收机的RDS接收性能,本标准对所用的测量条件、测量性能、测量方法作了规定,以便有可能对不同测试者的测量结果进行比较。本标准不规定性能要求(可接收的RDS特性要求的限值)。本测量方法是为了确定接收机的总性能而不是分别研究各个功能单元。
本标准规定了调频广播接收机的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作频率为87 MHz~108 MHz的单声和立体声调调频广播接收机(包括调谐器、汽车收音机、组合机中的调频收音部分;以及专用调频广播接收机—以上统称接收机)进行电声性能测量的标准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包括无方向信标台、超短波定向台、航向信标台、下滑信标台、指点信标台、方位台、仰角台、全向信标台、测距仪台、塔康导航台、分米波近程导航台、分米波航向/测距信标台、分米波下滑信标台以及精密进场雷达站。
本准规定了电缆分配系统运行特性的基本测量方法,以评定这些系统的性能、性能限额值及安全要求。 注:本标准所述的测量方法是基本的。但是任何确保同样精度的等效方法都可采用。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广播电视的主要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广播电视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300Ω平衡输入端与75Ω不平衡输出端的阻抗变换器,该产品供黑白、彩色电视接收机及调频广播接收机用。
本标准规定了声音广播接收机的基本参数、分类、极限指标及相应的测量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声音广播接收机(以下简称收音机)和调谐器,也适用于收录机的收音部分;但不适用于特殊机种(例如汽车收音机等)和签订协议的产品及玩具收音机,也不适用于数字收音机。
本标准适用于规定频段的调频(或调相)无线传声器系统性能的测量。
本标准规定了地球站电磁环境干扰允许值以及干扰电平计算方法。本标准规定了地球站电磁环境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作频段为1 GHz~40 GHz同步卫星通信地球站、同步气象卫星地球站以及海岸地球站。
本标准规定了频段30~1000MHz内电视和调频广播场强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电视和调频广播覆盖效果,测量电视和调频广播干扰信号,以及发射天线馈电系统的辐射性能。 本标准也适用于研究该频段的电波传播规律,为电视、调频广播网规划,为频道分配和频率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音频组合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家用音频组合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1400MHz以下地面无线电业务的信号/干扰射频保护比和小可用场强。 本标准适用于无线电业务之间的干扰协调、无线电频率管理部门进行频率管理及各种地面无线电业务网络的规划和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频率测量方法和空间电波频率的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频率为1.6~1000MHz的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同时可为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及有关管理部门,对发射频率进行检测和监测提供技术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电缆分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辐射测量方法和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系统的设计、验收时对系统辐射的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从150 kHz~2 500 MHz频率范围内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用于车辆、挂车和装置的电子/电气零部件。本标准中频率分布的细节参考了电信联盟(ITU)出版物及在中国的实际应用情况。本标准中的限值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使其免受同一车内零部件/模块产生的骚扰。第5章提供了整车(无论连接到电网充电与否)测量的方法和限值,第6章提供了零部件/模块测量的方法和限值。只有根据车辆限值进行的整车试验才能被用于终评价零部件的兼容性。被保护的接收机类型包括:广播接收机(声音和电视),地面移动通信,无线电话,业余的、民用的无线电设备,卫星导航系统(北斗、GPS等)、Wi-Fi和蓝牙设备。本标准中的车辆是以内燃机、电力或二者共同实现自行驱动的装置。车辆包括(但不限于)乘用车、货车、农用拖拉机及雪地车。可参照附录A中的流程图判定装置或设备是否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不包括保护电控系统免受射频(RF)发射、瞬态或脉冲电压波动影响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在其他标准化委员会出版物中。本标准中的限值为推荐值,在车辆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可以更改。本标准也适用于车辆制造商、零部件和设备供应商在车辆交付使用后,附加和连接在车辆线束或车载电源连接器上的零部件和设备。由于安装位置、车身结构和线束设计会影响无线电骚扰对车载接收机的耦合,第6章定义了多种限值等级。使用的限值等级(作为频带的函数)需经车辆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一致同意。本标准定义的试验方法用于帮助车辆制造商和供应商改善整车和零部件设计,以确保车载射频发射控制在一定水平。整车试验限值作为指导,其制定基于典型无线电接收机使用车载天线这一情况,如果未配备该特定天线,则使用试验天线。出于经济原因,车辆制造商应自主确定哪些频段用于车内可能的无线电业务。例如,虽然电视波段占用了无线电频谱的一段重要部分,但是许多车型可能不会安装电视接收机,在这样的车上试验和改善该频段噪声源是不经济的。1979年,世界管理无线电通信大会(WARC)将第一区域的低频限制到148.5 kHz。就车辆而言,150 kHz试验就足够了。用于传导骚扰和车辆充电模式测量的人工网络见附录E。存在脉冲噪声的情况下判断无线电通信降级的定性方法可参见附录H。电动和混合动力车辆车内屏蔽的高压电源系统的试验方法见附录I。零部件试验用ALSE的性能确认方法可参见附录J。
本标准规定了定位系统(GPS)常用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GPS范围内的各种标准的制定、各类技术文件的编制,也适用于科研、教学等方面。
GB/T 28438的本部分规定了符合GB 20600-2006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室外固定接收信号覆盖质量的客观评估和测量方法。对于能够确保同样测量不确定度的任何等效测量方法也可以采用。有争议时,应以本部分为准。本部分适用于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室外固定接收。
GB/T 28438的本部分规定了符合GB 20600—2006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系统移动接收信号覆盖质量的客观评估和测量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系统移动接收。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调频数据广播系统发布的道路交通信息的内容结构,包括总则、道路交通信息服务编码结构以及调频广播漫游切换信息、本标准适用于广播数据系统(RDS)、数据广播通道(DARC)广播传输环境下的道路交通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