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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所学的声学和电声学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绘制频率特性图和极坐标图的标度的标准比例。本标准不适用于听力图。
本标准给出了声学和有关声学的常用的和基础的名词和术语。 本标准给出的声学术语共有914条,分成十三章(第2-14章)。当一术语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定义时,则用a,b,c分行并列叙述。附录A为汉英声学名词,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此附录同时作为声学术语的汉文索引。附录B为英汉声学名词,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也作为声学术语的英文索引。 本标准声学术语中所列的名词(汉文或英文),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义词时,对于未加区别的名词,表示这些名词的地位是同等的,均可使用。对圆括号()里的名词,一般表示过去曾用过的名词,现在仍可使用,但本标准不作推荐。方括号[]里的字表示可以省略。定义中圆括号()里的字一般是注释。名词中的花括号{}表示主要根据所列学科的规定。斜体表示拼音。
本部分适用于声系统中的扬声器,完全作为无源元件来处理,不包括带内置放大器的扬声器系统。本部分的目的是给出特性解释及使用正弦、指定噪声或脉冲信号时扬声器的相关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号筒扬声器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线广播系统中放声用通频带电动式号筒扬声器(以下简称“扬声器”)。对于特殊用途的扬声器及自身封装有变压器的扬声器,可参照本标准另行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号筒扬声器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有线广播系统中放声用的宽频带号筒式电动扬声器(以下简称“扬声器”),对于有特殊用途的扬声器及自身封装有变压器的扬声器,可参照本标准规定。 本标准不排除使用能获得同样结果的其他测量方法,但应以本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为判定依据。
概述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测定连接管道的风机和其他通风设备进、出口端辐射入具有消声末端的管道内声功率的方法。本方法适用于空气温度为-50 ℃~+70 ℃和辐射稳态宽、窄带和离散频率噪声的风机。测试管道直径范围为0.15 m~2 m。附录H和附录I分别描述了直径d<0.15 m和d>2 m的测试管道内测定风机声功率的方法。本标准的测定方法对传声器头部位置气流大平均流速的限值取决于传声器防护罩的类型:--泡沫球风罩:15 m/s;--鼻锥:20 m/s;--采样管:40 m/s。若超过这些值,靠上述的传声器防护装置不足以抑制湍流压力脉动(见3.9)。声功率测试时,要按照GB/T 1236规定的方法测量气流参数。因此,测试管道通常在风机出口端装有“星形”整流栅以使涡流小(见5.2.9和7.3)。按照GB/T 1236 C型安装的大风机,可以省去整流栅,但只限于旋涡角不超过15°的条件(附录J举例说明了旋涡角的测定方法)。适用的声源类型本标准描述的测试方法适用于风机至少有一端与管道相连的声源,以及其他风机/消声器的组合或被称作“黑匣子”的风机组合体。本标准涉及的风机和其他设备包括:--连接管道的离心风机;--连接管道的轴流风机;--连接管道的混流风机;--连接管道的空气处理机;--连接管道的吸尘装置;--连接管道的空调装置;--连接管道的热风机。本标准也适用于辅助风机传送的气流平稳、且测试管道内声压与湍流压力脉动的信噪比不低于6 dB (见7.2.1)的其他气动声源,例如静压箱、风阀和节流装置。GB/T 25516规定
1.1 GB/T 18696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法向入射时吸声材料和结构的吸声系数、反射因数和表面声阻抗率或表面声导纳率的方法,这些数据是根据阻抗管中法向入射条件下入射正弦平面波和从试件反射回来的平面波叠加后产生的驻波图测定的。由于只需少量的吸声材料作试件,所以它对于吸声材料的参数研究和设计特别适合。 1.2 本部分的方法,与混响室测量吸声系数的方法(见ISO 354)比较,有一些重要差别。阻抗管法既可用来测定吸声系数,也可用来测定声阻抗率或声导纳率。本方法规定声波法向入射到试件表面。混响室法(在理想条件下)测定无规入射吸声系数。 阻抗管法的根据是存在一个入射平面声波,这种条件下它能给出准确的测量值(测量误差和安装误差除外)。混响室中吸声系数的测定,建立在对声场和试件大小的一些简化和近似的假设的基础之上,因此,有时会得到大于1的吸声系数。 阻抗管法要求试件与阻抗管的横截面一样大。混响室法要求相当大的试件,同时混响室法还可用于在横向和/或表面的垂直方向有明显不均匀结构的试件。在阻抗管中对这种不均匀试件所作的测量必须小心地解释(见9.1条)。 把阻抗管法(法向入射)的测试结果换算为无规入射条件的计算方法参见附录D。 1.3 因为现在实验室都备有计算机,所以本部分采用数值计算方法,而不采用图表查找法。本部分公式中的某些量是复数。三角函数的宗量用弧度表示
传递函数法测定法向入射条件下吸声材料的吸声系数,涉及阻抗管的使用、两个传声器的位置和数字频率分析系统。本方法也能用来测定吸声材料的表面声阻抗率或表面声导纳率。由于吸声材料的声阻抗率与它的物理特性(诸如流阻、孔隙率、弹性模量和密度)有关,所以本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在有关的基础研究和产品开发方面也有用处。 本方法与ISO 10534-1规定的方法相似,都要用一支一端接声源,另一端安装试件的阻抗管,但是测量方法完全不同。在本方法中,管中的平面波由噪声源产生,干涉场的分析则用两只安装在管壁一定位置的传声器(或一只可在管中移动的传声器)作两点声压的测量来实现,然后完成复传递函数、吸声材料法向入射吸声系数和声阻抗率的计算。本方法目的是提供另一种较之驻波比法更为快捷的测量方法。 将本方法与ISO 354规定的混响室吸声测量方法比较可以看出二者有很大差别。(理想条件下)混响室法测定扩散入射吸声系数,能用于测试横向和法向有明显不同结构的材料。然而混响室法要求较大的测试样品,这对只能提供小样品吸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有不便之处。阻抗管法仅限于法向入射参数的研究,要求测试样品与阻抗管的横截面一样大。对于局部反应的材料,扩散入射吸声系数能从阻抗管法得来的测量结果估算。阻抗管法(法向入射)的测试数据换算到扩散入射的相应结果的算法见附录F
本标准规定了下列测试方法:有气流和无气流状态下,管道消声器的频带插入损失;消声器再生气流噪声的频带声功率级;有气流通过时,管道消声器的全压损失;风道末端单元的频带传声损失。本标准规定的是环境温度下实验室的测量方法。而消声器的现场测量方法在GB/T 19512中作了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本标准得到的实验室测试结果没有必要与现场(安装)得到的测试结果相一致。不同的声场和流场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例如,实验室测出的压力损失会比现场的低。不过,不同实验室的测试结果可以进行对照。本标准适用于包括通风和空调系统、燃气的进气和排气系统以及其他类似系统所有类型的消声器。另一些无源通风装置,如弯头、风道末端和T型连接管等也可根据本标准进行测试。本标准不适用于机动车的抗性消声器。
本标准规定了电声换能器大信号集总参数模型的基本术语与参数、测量方法以及测量结果的报告形式。本标准适用于换能器,例如扬声器单元、扬声器系统、头戴耳机、微型扬声器、振动器和其他使用电动式或电磁式驱动器与力学悬置系统耦合的激励器。
本标准规定了在紧急情况下,能在被保护区域内进行广播的应急声系统设备主要性能的测试方法,包括应急扬声器的测试、控制与指示设备的测试。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的扩声及分布系统。本标准也适用于在警告信号不包括语音信息的广播系统中使用的类似控制与指示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只有发声器或者电铃的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的无缝钢管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型钢轧钢工程设计。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用传递矩阵法在阻抗管内测量声学材料或声学结构的法向入射隔声量(或称法向入射传声损失)。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海绵、棉毡及测试频率处于质量控制区的软质薄板等局部反应声学材料(即材料内部没有与其表面平行的声传播)的法向入射隔声量的测量;适用于研制阶段声学材料隔声性能的对比;由于材料的传声损失与它的物理特性(诸如弹性模量、密度、结构因子等)紧密相关,所以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的测量方法可以应用于有关的基础研究和产品开发。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不适用于产品隔声性能的鉴定测试。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使用阻抗管、一个或多个传声器及数字采集分析系统。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和公共建筑的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内河I~VII级船闸的电气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