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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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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泵、包括无动力消防泵、消防泵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介质以清水、泡沫灭火剂或泡沫溶液为主要灭火剂的消防泵。
本标准规定了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包括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高背压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泡沫钩管、泡沫炮、泡沫枪、中倍数泡沫产生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消火栓、单向阀、控制阀门、过滤器、控制盘、控制柜、半固定式(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连接软管、泡沫消火栓箱、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等)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准则、包装、运输贮存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
本标准规定了泡沫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泡沫混合液为喷射介质的各类泡沫枪,不适用于压缩空气泡沫系统中所用的泡沫枪。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
1.0.1 为统一建设工程分类,规范建设工程分类方法和要求,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科学水平,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咨询等,不适用于军事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1.0.3 建设工程按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大类,按使用功能可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资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各行业建设工程可按自然属性进行分类和组合。1.0.4 本标准每一大类工程依次可分为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等,基本单元为分部工程。具体编码可符合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的规定。1.0.5 建设工程分类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民用、公告设施建设安装工程的计量和工程计量清单编制。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本规程适用于立式可燃液体储罐设置的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港口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和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等水运工程质量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消防设施性能评价与监督的基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消防设施在其运营周期内开展的性能评价与监督工作。本标准适用于以下消防设施的性能评价与监督:核电厂控制区大门(UA)范围以内生产厂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非能动防火结构及其他辅助系统。本标准尚未明确评价与监督具体方法的消防设施,宜参照本标准所确立的原则和方法开展相应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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