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电压1kV到35kV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6kV和30kV电缆检测
GB/T 10-2013沉头方颈螺栓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20、产品等级为C级的沉头方颈螺栓。
GB/T 11-2013沉头带榫螺栓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24、产品等级为C级的沉头带榫螺栓。
GB/T 12-2013圆头方颈螺栓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20、产品等级为C级的圆头方颈螺栓。
GB/T 13-2013圆头带榫螺栓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24、产品等级为C级的圆头带榫螺栓。
GB/T 14-2013扁圆头方颈螺栓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5~M20、产品等级为C级的扁圆头方颈螺栓。
GB/T 15-2013扁圆头带榫螺栓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24、产品等级为C级的扁圆头带榫螺栓。
GB/T 117-2000圆锥销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0.6~50mm、A型和B型的圆锥销。
GB/T 118-2000内螺纹圆锥销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6~50mm、公差为h10、材料为易切钢等的内螺纹圆锥销。
GB/T 119.1-2000圆柱销 不淬硬钢和奥氏体不锈钢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0.6~50mm、公差为m6和h8、材料为不淬硬钢和奥氏体不锈钢的圆柱销 。
GB/T 119.2-2000圆柱销 淬硬钢和马氏体不锈钢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1~20 mm、公差为m6、材料为钢:A型(普通淬火)和B型(表面淬火),以及马氏体不锈钢的圆柱销。
GB/T 120.1-2000内螺纹圆柱销 不淬硬钢和奥氏体不锈钢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6~50mm、公差为m6、材料为不淬硬钢和奥氏体不锈钢的内螺纹圆柱销。
GB/T 120.2-2000内螺纹圆柱销 淬硬钢和马氏体不锈钢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6~50mm、公差为m6、材料为钢:A型(普通淬火)和B型(表面淬火),以及马氏体不锈钢的内螺纹圆柱销。
GB/T 121-1986销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柱销及锥销的技术条件。
GB/T 131-2006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
本标准规定了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技术产品文件包括图样、说明书、合同、报告等。同时给出了表面结构标注用图形符号和标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表面结构有要求时的表示法。表示法涉及到下面的参数: a)轮廓参数 , 与 GB/T 3505 标准相关的参数有: ——R 轮廓(粗糙度参数); ——W 轮廓(波纹度参数); ——P 轮廓(原始轮廓参数)。 b)图形参数 , 与 GB/T 18618 标准相关的参数有: ——粗糙度图形; ——波纹度图形。 c) 与 GB/T 18778.2 和 GB/T 18778.3 相关的支承率曲线参数。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表面缺陷(如孔、划痕等)的标注方法,如对表面缺陷有要求时,参见GB/T 15757。
GB/T 139-2008使用硫酸亚铁剂量计测量水中吸收剂量的标准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硫酸亚铁酸性水溶液剂量测量系统测量电离辐射水中吸收剂量的制备方法和测试程序。该系统又称为Fricke剂量测量系统,由剂量计和相关的分析仪器组成。本标准规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测定Fricke剂量计的程序。本标准适用于γ射线、X射线(轫致辐射)和高能电子束吸收剂量的测量。本标准适用于在下述条件下测量吸收剂量的Fricke剂量计剂量测量系统:吸收剂量范围:20Gy~400Gy。吸收剂量率:≤10<上标 6>Gy•s<上标 -1>。辐射能量:γ射线源的初始光子能量应大于0.6MeV;对于X射线(轫致辐射),用于产生光子的电子初始能量应等于或大于2.0MeV;对于电子束,电子的初始能量应不小于8.0MeV(见ICRU 34和35号报告)。剂量计的辐照温度:10℃~60℃。本标准不涉及与使用相关的安全问题(如果存在)。本标准的使用者负责建立适用的安全和健康标准,并在使用前确定其适用的限制范围。
GB 142-2013坑木
本标准规定了坑木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与材积计量。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作支柱、支架等用途的原木。
GB/T 144-2013原木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原木产品检验的尺寸检量、材质评定、检量工具、原木标志、原木材积计算。本标准适用于原木生产、流通、使用、监督检验等领域。
GB/T 147-2020印刷、书写和绘图用原纸尺寸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书写和绘图用原纸的尺寸和方向的表示方法、尺寸和纵向的表示以及偏差。本标准适用于印刷、书写和绘图用原纸的尺寸。
GB/T 148-1997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本标准规定了某些类别的书写纸、静电复印纸及印刷品切边后的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商业及技术用纸切边后的尺寸,如表格、目录表等。
GB/T 150.1-2011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压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本部分规定了金属制压力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钢制容器不大于35MPa。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设计温度范围:-269℃~900℃。钢制容器不得超过按GB 150.2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的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