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分类 第1类 爆炸品检测
GB 190-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图示标志(以下简称标志)的分类图形、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
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分类、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和危险货物编号。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经销及相关活动。
GB 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一般要求、结构和危险货物品名表。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经销及相关活动。
GB 14371-2013危险货物运输 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程序及配装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品(GB 6944规定的第1类危险货物)的认可和危险性分项的基本要求,包括认可程序、分项程序、配装组的确定和配装要求、分项试验项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具有爆燃或爆炸特性的物质”或其制品(导弹和核武器除外)的危险性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对下述危险性的评定:a)爆炸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b)无包装爆炸性物质在运输中的危险性;c)因受静电或电磁场影响所造成的危险;d)因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危险;e)其他非正常运输条件下的特殊危险性。
GB/T 14372-2013危险货物运输 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品认可、分项所需的试验方法的原理、仪器和材料、试验条件、试验步骤及结果的表述。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的认可、分项试验。
GB 19269-2009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军品除外)包装的分类、代码和标记、要求、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本标准适用于第4章中除第2类、第6类的6.2项和第7类外的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压力贮器、净重大于400kg的包装件、容积超过450L的包装件。
GB 19359-2009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不包括军品)的分类、代码和标记、要求、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本标准适用于第4章中除第2类、第6类的6.2项和第7类以外的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压力贮器、净重大于400kg的包装件、容积超过450L的包装件。
GB 19432-2009危险货物大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大包装的分类、要求、代码和标记、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大包装的检验和鉴定。
GB 19454-2009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的要求、标记、性能检验、使用鉴定。本标准适用于装运第3类至第9类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的检验。
GB 19455-2004民用爆炸品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炸品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分类、要求、试验、代码和标签、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爆炸品危险货物危险特性的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下述货物危险性的检验: ——军用爆炸品的危险性; ——在生产过程中的爆炸品的危险性; ——无包装的爆炸物质在运输中的危险性; ——因受静电或电磁场的影响所造成的危险性; ——因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危险性; ——其他非正常运输条件下的特殊危险性。
GB 19458-2004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通则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标志及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危险特性的检验。
GB/T 19914-2005射钉弹
本标准规定了射钉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测试方法、抽样检验程序、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射钉弹的设计、生产、检验、销售和使用,但不适用于非金属弹壳和无壳射钉弹。
GB 20300-2018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标志和随车文件。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汽车和挂车(以下简称车辆)。
GB/T 21243-2007烟花爆竹危险等级分类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危险等级分类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产品。
GB/T 27476.5-2014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5部分:化学因素
GB/T 27476的本部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中与化学因素有关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实验室,校准和科研实验室可参照使用。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场所内的实验室,其他场所的实验室可参照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GB 27834-2011危险化学品自反应物质包装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自反应物质包装的分类、要求、标记和标签。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自反应物质包装的检验。
GB 30000.2-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部分:爆炸物
GB 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炸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指导、标签。本部分适用于爆炸物按联合国《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
CNCA 02C-023-2008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
本规则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类汽车、N类汽车和O类挂车(包括完整的或不完整的)。不适用于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农业与林业用拖拉机和各种工程机械以及其他非道路车辆和三类底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