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锆及锆合金无缝管材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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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使用的要求。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a) 管壳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a) 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b) 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10<上标4>。超出1.5条范围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建造。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热交换器:a) 直接火焰加热的热交换器;b) 烟道式余(废)热锅炉;c) 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热交换器;d) 非金属制热交换器;e) 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热交换器。热交换器界定范围:a) 热交换器与外部管道连接:1)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2)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3)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4)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c)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d) 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垫板等;e) 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锆及锆合金无缝管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冷轧(冷拔)方法生产的锆及锆合金无缝管。本标准中的Zr-0、Zr-2和Zr-4牌号的管材适用于核工业,Zr-1、Zr-3和Zr-5牌号的管材适用于一般工业,可用于热交换器,也可用于管道。
本规范适用于铜、铝、铅、镍、钛、锆、钽、铌及其合金的工业管道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工业有色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1 制造厂成套设计整装于设备的管道。2 军用设施及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3 海上设施和矿井用管道。
本标准规定了脉冲堆铀-氢化锆燃料元件(下称燃料元件)及其材料、零件的技术要求、取样与试验方法,供方应提交的燃料元件质量文件以及燃料元件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燃料元件及其材料、零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与验收,也适用于燃料元件的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U-ZrHx或U-ZrHx-Er作为燃料芯体的非脉冲堆燃料元件,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包括防止核临界事故的规定以及对卫生、安全和环境防护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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