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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镇流灯1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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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作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为一体的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自镇流灯)。本标准对该种灯规定了安全和互换性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和检验其是否合格的条件。 适用范围如下: -额定功率不超过60W; -额定电压100 V~250 V; -爱迪生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 本标准的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 关于全部产品的检验和批量产品的检验方法正在考虑之中。

GB/T 16915.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6915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的分类、标志、防触电保护、结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63 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般用途开关。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开关的额定电流限为大16 A。本部分涵盖的开关是指预期用以控制正常使用的:--钨丝灯负载电路;或--荧光灯负载(包括电子镇流器)电路;或--功率因数不低于0.95的实质上电阻式负载电路;或--额定电流不高于10 A且功率因数不低于0.6的用于电机负载的单相电路;或--自镇流灯负载电路(如,LEDi或CFLi);或--卤素灯负载电路;或--以上类型的组合电路。本部分亦适用于开关的安装盒,但不适用于暗装式开关的安装盒。本部分还适用于:--装有信号灯的开关;--电磁遥控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装有延时装置的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带有开关和其他功能组合的开关(但不适用于与熔断器组合的开关);--电子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装有软缆保持装置和软缆出口装置的开关(见附录B);--隔离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开关适于在通常不超过35 ℃,但偶尔会达到40 ℃<上标1)>的环境温度中使用。在特殊环境,例如在车、船上和在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的开关,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GB/T 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以下简称“灯”)的分类和型号、技术要求、验收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220 V,频率为50 Hz,额定功率为60 W及以下,采用螺口式、卡口式、插脚式灯头或相关标准规定的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的自镇流荧光灯。本标准的性能要求是对GB 16844的补充。凡是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环境温度为-10 ℃~40 ℃之间的条件下应能启动并正常工作。

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

本部分涉及注入到公用供电系统中的谐波电流的限制。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谐波分量按照附录A和附录B进行测量。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 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非专用电弧焊设备,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 A,属于本部分的范畴。专用电弧焊设备的有关规定在IEC 60974-1中给出,本部分不涉及,可依据IEC/TR 61000-3-4或IEC 61000-3-12中给出的安装限制。按照本部分所进行的试验为型式试验。特殊设备的试验条件在附录C中给出。对于标称电压低于220 V(相电压)系统的限值尚未考虑。

GB/T 17626.13-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低压电网(5O Hz)中每相额定电流小于或等于 16A 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骚扰频率高至 2kHz 的谐波、谐间波的抗扰度试验方法,并提出了基本试验等级的范围。 本部分不适用于连接到16<上标2/3>Hz或40OHz交流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这些网络中的设备的试验将在其他标准中考虑。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基准,以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谐波、谐间波和电网信号频率的低 频抗扰性能。本部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是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谐波、谐间波和电网信号频率的抗扰性能的通用方法。GB/Z 18509-2001中详细说明本部分是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使用的基础标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使用该抗扰度标准,如果确定使用该标准,则负责确定使用的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GB/Z 18509-2001 也表明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其分委员会将准备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作制订相关产品特殊抗扰度试验的评价标准。 电气部件(例如电容器,滤波器等)的可靠性鉴定不属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也不考虑长期(超过15分钟)的热效应。 推荐的试验等级非常适合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对重工业环境,产品委员会根据需要的水平负责确定等级X,也可能根据需要规定更复杂的波形。不过,建议的简单波形已经在单相网络(单相系统 中经常出现平顶波)和工业网络(三相系统中经常出现尖顶波)中观测到。

GB/T 18595-2014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本标准关于电磁抗扰度的要求适用于灯及其相关设备,如低压电源或电池组供电的灯泡、附件及灯具。本标准不适用于在其他IEC或CISPR标准中对抗扰度要求已作出规定了的设备,如:——运输车辆用照明设备;——用娱乐照明控制设备;——内置于其他设备中的照明器具,如:•测量用照明设备或指示灯;•影印机;•幻灯机和投影仪;•多媒体设备。对于那些多功能设备中可以独立于其他设备工作的照明部分,应符合本标准中的电磁抗扰度要求。本标准是以IEC 61000-6-1:2005所规定的室内、商业及工业环境照明要求的内容制定的,根据照明工程实际情况作了修订。符合本标准的照明设备在其他环境中也应能满意地工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必须采取措施以保证产品更好的抗扰度。本标准未能涵盖所有可能的环境要求,某些特殊要求需在供应商及客户之间另行规定。

GB/T 19258.1-2022杀菌用紫外辐射源 第1部分:低气压汞蒸气放电灯

本文件规定了低气压汞蒸气放电紫外线杀菌灯(以下简称“灯”)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石英玻璃或其他透紫外线玻璃生产的有臭氧或无臭氧、紫外辐射峰值波长为253.7 nm的双端、单端或自镇流灯。本文件适用于标称功率为58 W以下的灯,不包含冷阴极紫外线灯。

GB/Z 17624.4-2019电磁兼容 综述 2 kHz内限制设备工频谐波电流传导发射的历史依据

《电磁兼容 综述》的本部分为指导性技术文件,回顾了电网上在2 kHz内工频谐波电流传导发射的来源及其影响,说明了IEC 61000-3-2:2000+AMD1:2001以及IEC 61000-3-12:2004中设备现有发射限值的推导过程。本部分中的概念适用于所有低压交流供电系统,但数据仅适用于欧洲230 V/400 V、50 Hz供电系统。

GB/Z 18039.5-2003电磁兼容 环境 公用供电系统低频传导骚扰及信号传输的电磁环境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涉及频率范围lo kHz及以下并扩展到电网信号传输系统的传导骚扰。在GB/T l8039.3(IEC 61000—2—2)中给出了不同电压等级系统的兼容水平。 .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不涉及兼容水平评估的应用,如对具体设备或装置允许发射的骚扰评估,因为这必须考虑随频率变化的阻抗等其他一些系统参数。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对有关产品委员会提出的抗扰水平的规范加以评判,而只提供指导。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考虑的骚扰现象有: ——谐波; ——谐间波; ——电压波动; ——电压暂降和短时供电中断; ——电压不平衡; ——电网信号传输; ——电源频率变化; ——直流分量。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目的是给出公用供电系统预期能出现的各种类型骚扰的资料,是有关标准给出兼容水平值的参考文件。

JJF 1261.22-2017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

本规范规定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不含带罩的自镇流荧光灯)(以下简称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为220 V、频率为50 Hz的交流电源、额定功率为(3~60) W、采用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且不可拆卸的自镇流荧光灯的能源效率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接受检测的自镇流荧光灯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UL 1574-2004道路照明系统

1.1 These requirements cover track lighting systems intended for permanent connection to sources of supply in commercial or residential ordinary loc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NFPA 70. The track lighting systems covered by this standard are rated: a) 300 volts or less; b) 150 volts or less to ground; and c) 50 amperes or less. 1.2 Lighting track is intended to be permanently installed and permanently connected to a branch circuit not exceeding 277 volts, nominal to ground, and 50 amperes. 1.3 These requirements cover: a) Track networks consisting of track and connectors; b) Mono-, duo-, and multi-point canopies; c) Incandescent, fluorescent, and 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HID) luminaire assemblies intended to be electrically connected to and physically supported by the track in track networks and canopies; d) Mounting means for the track; and e) Accessories. 1.4 These requirements do not cover: a) Busways intended for lighting, receptacles, or other general-purpose adaptors covered by the Standard for Busways, UL 857, and intended for use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364 of the 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NFPA 70; or b) Track lighting systems for marine use aboard a ship or boat. 1.5 Track lighting systems are not intended for use: a) In wet or damp locations; b) In installations where the track is concealed; c) In hazardous locations; d) Where subject to physical damage; e) Where the track is extended through walls or partitions of building structures; f) Where subject to corrosive vapors; or g) In storage battery rooms. 1.6 A track lighting luminaire assembly that uses a tungsten-halogen lamp, fluorescent lamp, or high-intensity-discharge lamp shall also comply with the applicable requirements from the Standard for Luminaires, UL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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