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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机组 振动测量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风力发电机组 振动测量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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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47.1-2017中小功率内燃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1147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小功率内燃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道路车辆、船舶、农用拖拉机和林业机械、工程机械、发电机组、排灌机械用中小功率内燃机(以下简称内燃机),其他目前尚无合适标准可用的中小功率内燃机也可参照执行。

GB/T 1147.2-2017中小功率内燃机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1147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小功率内燃机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道路车辆、船舶、农用拖拉机和林业机械、工程机械、发电机组、排灌机械用中小功率内燃机(以下简称内燃机),其他中小功率内燃机也可参照执行。

GB/T 2820.5-2009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5部分:发电机组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由往复式内燃(RIC)机和交流(a.c.)发电机组合为机组运行的术语、设计和性能。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

GB/T 2820.9-2002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9部分;机械振动的测量和评价

本部分描述了在规定测量点对发电机组的外部机械振动特性进行测量和评价的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刚性和(或)弹性安装的交流发电机组。本部分适用于陆用和船用发电机组,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用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 对于某些特殊用途的发电机组(如医院、高层建筑的供电等),有必要提出一些补充要求。本部分的有关规定可作为基础。 对于由其他往复式发动机(如沼气发动机、蒸汽机等)驱动的发电机组,本部分的规定也可作为基础。

GB/T 3471-2011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的项目及其试验条件、试验内容及程序、试验记录与报告的一般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海洋船舶常规项目的试验。本标准规定以外的特殊装置与设备及海上移动平台的试验可参照执行。

GB/T 5578-2007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规范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大功率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设备的术语定义、保证值、调节、运行和检修、部件等的要求,其他型式的汽轮机和小功率汽轮机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驱动发电机的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有些条款也适用于其他用途的汽轮机。

GB/T 6075.2-2012机械振动.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第2部分:功率50MW以上,额定转速1500 r/min、1800 r/min、3000 r/min、3600 r/min陆地安装的汽轮机和发电机

GB/T 6075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器现场振动烈度的评价,适用于所有主轴承箱体或轴承座在轴的径向(即横向)和推力轴承的轴向测量的宽带振动。它们包括:——正常稳态运行工况下的振动;——瞬态变化(包括升速或降速、初始加负荷和负荷变化)时其他(非稳态)工况期间的振动;——在正常稳态运行期间发生的振动变化。本部分适用于额定转速1500r/min、1800r/min、3000r/min或3600r/min,输出功率大于50MW的陆地安装的汽轮机和发电机,也适用于直接与燃气轮机联接的汽轮机和(或)发电机(例如联合循环应用)。在这些情况下,本部分的准则仅适用于汽轮机和发电机(包括同步离合器)。ISO 7919-4和ISO 10816-4适用于燃气轮机振动的评价。本部分的这些评价准则不适用于在发电机定子铁芯和外壳上的2倍频的电磁激励振动。本部分所规定的数值不准备作为评价振动烈度的唯一依据。对于大型汽轮机和发电机,通常也用旋转轴的振动来评价。对这些振动测量的要求见GB/T 11348.1和GB/T 11348.2。

GB/T 6075.3-2011机械振动.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第3部分:额定功率大于15kW额定转速在120 r/min至15000r/min之间的在现场测量的工业机器

GB/T 6075的本部分给出了现场测量时评估振动水平的准则,该准则适用于功率大于15 kW、运行转速在120 r/min至15 000 r/min的机组。本部分所涵盖的机器为:——功率不大于50 MW的汽轮机;——汽轮机组功率大于50 MW、但转速低于1 500 r/min或高于3 600 r/min(即不包括ISO 10816-2中涵盖的机组);——旋转式压缩机;——功率不大于3 MW的工业燃气轮机;——发电机;——各种类型的电动机;——鼓风机或风机。下列机器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功率大于50 MW陆地安装的汽轮发电机组,其转速为1 500 r/min, 1 800 r/min,3 000 r/min,3 600 r/min(见ISO 10816-2);——功率大于3 MW的燃气轮机(见ISO 10816-4);——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见ISO 10816-5);——与往复式机器联接的机器(见ISO 10816-6);——包含集成电动机的转子动力泵,例如,叶轮直接安装在电动机轴上或与其刚性连接(见ISO 10816-7); ——回转压缩机(例如螺杆压缩机);——往复式压缩机;——往复泵;——潜水电动泵;——风力涡轮机。本部分的振动准则适用于额定工作转速内、稳定运行状况,在机器轴承、轴承座或机座上现场进行的宽频带振动测量。它们涉及到验收试验及运行监测。本部分的评价准则用于连续与非连续监测情况。本部分包含带齿轮或滚动轴承的机器,但不涉及这些齿轮或滚动轴承状态的诊断评价。本部分仅适用于由机器本身产生的振动,而不适用于由外界振源传递到机器的振动。

GB/T 6075.5-2002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和评价机器的机械振动 第5部分;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在非旋转部件上振动的测量和评价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正常工况下在轴承、轴承支架或轴承座上进行振动测量和评价。 本标准对在非旋转部件上振动的测量和评价准则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稳态运行的振动值,二是稳态运行时可能出现的振动变化,所规定的数值不作为振动评价的唯一依据,因为评价机械的振动状态通常要考虑转轴振动和轴承座振动两个方面(见GB/T 6075.1和GB/T ll348.1的引言)。 本标准适用于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其额定转速为(60~1 800)r/min,轴瓦类型为筒式或分块瓦式轴承,主机功率大于或等于1 MW。轴线的位置可以是垂直、水平或与这两个方向成任意角度。 本标准适用的机组有以下组合: a)水轮机和水轮发电机; b)水泵和作电动机运行的电机; C)水泵一水轮机和电动机一发电机。 包括辅助设备(如轴线上的启动水轮机或励磁机)。目前本标准只对机组的主要轴承。 本标准也适用于通过齿轮或径向弹性联轴器与发电机或电动机连接的水轮机或泵。但是,这种类型的电机主要应该用GB/T 6075.3规定的准则来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机器: a)热电厂或工业设备上的泵(见GB/T ll348.3); b)用滚动轴承的水力机器。 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的轴承座振动确定的目的与GB/T 6075.1一致,即: a)任务A:监测振动性能的变化; b)任务8:预防过量的动载荷。 本准则主要用于机组自身产生的振动。必要时也应专门考虑外部振源传给机组的振动。

GB/T 6075.6-2002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和评价机器的机械振动 第6部分;功率大于100kW的往复式机器

本标准采用测量整机非旋转及非往复部件振动的方法,评价往复式机器的机械振动。轴的振动,包括扭振,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本标准适用于刚性或弹性安装的额定功率大于l00 kW往复活塞式机器上,如舰船用推进发动机、船用辅机、柴油发电机、气体压缩机和机车柴油机。 本标准一般用于运行监测和验收试验,还用于评价机器的振动是否对直接装于机器上的仪器设备有不利的影响。 本标准还应用于由往复式机械驱动或驱动往复式机械的机器,这些将依照相关的标准和分级来评定。 必须清楚,当考虑机器内部部件的效果时本标准的应用是有限制的,如阀门、松弛活塞、活塞环等的问题,不大可能从测量中反映出来,这些问题的鉴别需要本标准范围之外的研究技术,噪声也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陆用车辆(如卡车、客车、自推进的建筑机械和拖拉机)。

GB/T 7064-2017隐极同步发电机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隐极同步发电机(或调相机)的总要求、空冷、氢冷或液冷发电机(或调相机)的一般要求、燃气轮发电机和核电用隐极同步发电机的特殊要求,及氢气作为冷却介质的同步发电机(或调相机)注意的事项:包括发电机(或调相机)运行所需的辅助设备、厂房内氢气可能积聚的区域。本标准适用于容量大于10 MVA三相2极或4极隐极同步发电机以及三相隐极同步调相机。

GB/T 10283-2016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振动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以汽油机为动力的便携式风力灭火机(以下简称灭火机)振动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林业机械便携式风力灭火机振动的测定,也适用于林业机械便携式风力喷水灭火机的振动的测定。

GB/T 11348.1-1999旋转机械转轴径向振动的测量和评定 第1部分;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转轴绝对和相对的径向振动,但扭转振动和轴向振动除外。它适用于机器的工况监测及在试验台上和安装后的验收试验。本标准也规定了运行限值的设定。 对不同类型机器的评定准则将包括在本系列标准的其他部分中,同时在附录A中给出总则。 本标准使用“转轴振动”术语,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测量将在机器转轴上进行。然而,只要合适且遵守本总则,本标准也可应用在其他旋转元件上。 本标准不适用于往复式机器。

GB/T 11348.2-2012机械振动.在旋转轴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第2部分:功率大于50MW,额定工作转速1500 r/min、1800 r/min、3000 r/min、3600 r/min陆地安装的汽轮机和发电机

GB/T 11348的本部分给出了评价位于或靠近主轴承处测得的旋转轴现场径向振动烈度的具体规定。包括:——正常稳态运行工况下的振动;——瞬态变化(包括升速或降速、初始加负荷和负荷变化)时,其他(非稳态)工况期间的振动;——正常稳态运行工况期间发生的振动变化。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工作转速1500r/min、1800r/min、3000r/min或3600r/min,输出功率大于50MW的陆地安装的汽轮机和发电机,也适用于直接与燃气轮机连接的汽轮机和(或)发电机(例如联合循环应用)。在这些情况下,本部分的准则仅适用于汽轮机和或)发电机(包括同步离合器)。燃汽轮机振动按照GB/T 11348.4和GB/T 6075.4评价。 本部分所规定的这些振动数值并不是评价振动烈度的唯一依据。对于大型汽轮机和发电机通常也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的振动值来评价。对这些振动测量的要求见GB/T 6075.1和GB/T 6075.2。

GB/T 11348.3-2011机械振动.在旋转轴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第3部分:耦合的工业机器

GB/T 11348的本部分给出了对正常运行状态下位于或靠近耦合的工业机器轴承处测量的轴振动的评价准则的应用指南。这些指南是依据稳态运行下的振动及其可能产生的任何幅值变化两方面来提出的。所规定的数值不专门用作评价振动的唯一依据。总体来说,机器振动状态的评价要考虑到轴振动以及相关联的结构的振动两个方面。本部分适用于高连续额定转速在1 000 r/min至30 000 r/min范围内且具有滑动轴承的耦合的 工业机器。机器大小和功率方面不受限制,包括:——汽轮机;——透平压缩机;——汽轮发电机;——涡轮风机;——电力驱动装置及耦合的齿轮变速装置;——转子动力泵(涡轮泵)。本部分提供的关于泵的信息与ISO 10816-7提供的信息互为补充。在特定情况下,评价泵的轴振时,应考虑现场运行条件,进行验收试验时的条件和ISO 10816-7给出的轴承间隙的影响。本部分不适用于输出功率大于50 MW的电厂陆地安装汽轮发电机组(参见ISO 7919-2),也不适用于输出功率大于或等于1 MW的水轮发电机组和泵站机组(参见ISO 7919-5)。

GB/T 11348.5-2008旋转机械转轴径向振动的测量和评定.第5部分: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

GB/T 11348的本部分给出的准则适用于正常运行条件下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在轴承或靠近轴承处测量的转轴振动的评定。根据稳态运行工况下的振动值和这些值可能出现的幅值变化来提出这些准则。本部分适用于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其额定转速为60r/min~1800r/min,轴瓦类型为筒式或分块瓦轴承,主机功率大于或等于1MW。轴线的位置可以是垂直、水平或与这两个方向成任意角度。本部分适用的机组有以下组合:a)水轮机与水轮发电机;b)泵与作电动机运行的电机;c)水泵-水轮机和电动机-发电机;d)水轮机、泵和电动发电机组(典型的蓄能机组)。包括辅助设备(如同轴线上的启动水轮机或励磁机)。本部分也适用于通过齿轮或径向弹性联轴器与发电机或电动机连接的水轮机或泵。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机器:a)热电厂或工业设备中的泵(这类机器见GB/T 11348.3);b)用滚动轴承的水力机器;c)用水润滑轴承的水力机器。按GB/T 11348.1的规定,水力发电厂和泵站组转轴振动测定的任务如下:a)任务A:振动特性的变化;b)任务B:过大的动载荷;c)任务C:径向间隙的监测。

GB/T 14099.3-2009燃气轮机.采购.第3部分:设计要求

GB/T 14099的本部分给出了采购方从成套商采购各种用途的燃气轮机和燃气轮机系统(包括用于联合循环系统的燃气轮机)及其辅助设备的设计要求,同时,为采购过程提供帮助和技术信息。本部分不涉及设备安装地需遵守的地方或的立法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开式系统中的简单循环、联合循环和回热循环的燃气轮机。本部分不适用于推进式飞机、筑路和运输机械、农业用和工业用的牵引机械和公路车辆用的燃气轮机。本部分的基本内容也适用于利用特殊热源(如化学过程、核反应堆、增压锅炉)的燃气轮机。GB/T 14099的相关部分适用于闭式和半闭式的系统。

GB/T 14099-2005燃气轮机 采购

本标准为采购方提供向制造商采购燃气轮机装置包括联合循环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时所需的技术资料。由于燃气轮机的实际运行模式有很大的差别,本标准(有关部分)对运行模式进行明确分类,各类运行模式都有相应的标准额定值,这些额定值是基于ISO标准环境条件制定的。 本标准对投标时所必需满足的各种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要求提出了依据,在可能情况下还给出了确定这些要求是否已被满足的标准。本标准不涉及燃气轮机安装时所必须遵守的或地方的法律和规定。 本标准对所涉及到的燃料和其他问题,例如用户及制造商双方应提供的资料制作了规定,但并不意味包含了合同所需的全部资料,每台燃气轮机的安装部应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制造商与用户之间应进行技术协调,以保证所供应的设备互相配合,当由几个制造商共同供应设备时更须注意。 本标准适用于常规燃烧系统的开式循环燃气轮机动力装置以及闭式循环、半闭式循环和联合循环的燃气轮机动力装置。对于采用自由活塞式燃气发生器型燃气轮机或具有特殊热源(如化学流程、核反应堆、增压锅炉等)的燃气轮机,本标准也可作为依据,但需作适当修改。 本标准不适用于飞机、建筑机械、农业和工业牵引机械及汽车上采用的燃气轮机。

GB/T 16301-2008船舶机舱辅机振动烈度的测量和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汽轮发电机、柴油发电机、压缩机、泵、通风机、制冷机和电机等船舶机舱辅机振动烈度的测量方法和评价。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舱辅机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振动烈度的测量和限值的评价。本标准不适用于寻找振源、诊断故障、研究局部振动或其他研究目的。

GB/T 16750-2015潜油电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潜油电泵机组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装配要求、试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潜油电泵机组包括潜油电机(简称电机)、电机保护器(简称保护器)、吸入及处理装置、潜油泵(简称泵)、潜油电缆(简称电缆)、潜油电泵专用控制柜(简称控制柜)、潜油电泵专用变压器(简称变压器)和潜油电泵专用接线盒(简称接线盒)。本标准适用于潜油电泵机组的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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