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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X射线荧光分析方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烧失量(LOI)、SO<下标3>、不溶物(IR)、SiO<下标2>、Fe<下标2>O<下标3>、Al<下标2>O<下标3>、CaO、MgO、TiO<下标2>、Cl<上标->、K<下标2>O、Na<下标2>O、S<上标2->、MnO、P<下标2>O<下标5>、CO<下标2>、ZnO、F<上标->、游离氧化钙(fCaO)、SrO的测定。水泥化学分析方法又分为基准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种测定方法,当有争议时以基准法为准。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和制备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方法提要、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测定步骤、结果计算、方法精密度和试验报告。本标准规定的氮气干燥法(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空气干燥法(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易氧化的煤除外)和无烟煤。本标准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煤和水煤浆的水分、灰分和挥发分的测定方法和固定碳的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无烟煤和水煤浆。
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硫的艾士卡法、库仑法、高温燃烧中和法的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在仲裁分析时,应采用艾土卡法。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无烟煤和焦炭,也适用于水煤浆干燥煤样。
本标准规定用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铁、钢、高温合金和精密合金中0.10%(m/m)~5.00%(m/m)碳含量的测定。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测定钢铁总碳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质量分数为0.003%~4.5%的碳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煤和水煤浆中碳氢分析的三节炉法、二节炉法及用电量法测定煤及水煤浆干燥煤样中的氢、用重量法测定碳的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装置、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无烟煤和水煤浆。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中用卡尔·费休试剂测定微量水分的通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产品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能与卡尔·费休试剂的主要成分反应并生成水的样品以及能还原碘或氧化碘化物的样品中水分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原料、纸浆、纸和纸板在575 ℃、900 ℃下的灼烧残余物(灰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造纸原料、纸浆、纸和纸板灼烧残余物(灰分)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钠钙硅玻璃的化学分析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钠钙硅玻璃、以钠钙硅为主要成分的其他玻璃,如着色玻璃等。
本标准规定了炭素材料灰分含量测定的术语和定义、仪器和设备、试样的采取与制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和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炭素材料灰分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灰中铁、钙、镁、钾、钠、锰、磷、硅、铝、钛、硫的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及方法精密度。本标准适用于煤、焦炭、水煤浆和煤矸石。
本标准规定了增塑剂加热减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增塑剂加热减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钛颜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结果的判定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硫酸法或氯化法生产的二氧化钛颜料。该产品主要用于涂料、橡胶、塑料、油墨及造纸等行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色漆、清漆、色漆与清漆用漆基、聚合物分散体和缩聚树脂如酚醛树脂(可熔酚醛、线型酚醛树脂溶液等)的不挥发物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也适用于含有颜料、填料和其他助剂(如增稠助剂和成膜助剂)的分散体。本标准也能用于未增塑的聚合物分散体和胶乳,其不挥发剩余物(主要为聚合材料和少量助剂如乳化剂、保护胶体、稳定剂、作为成膜助剂加入的溶剂,特别是用于胶乳浓缩液中的防腐剂)在试验条件下应化学稳定。对可增塑的样品,不挥发剩余物通常包括增塑剂。 注1:样品的不挥发物含量不是一个绝对量,取决于测定时采用的加热温度和时间。所以采用本方法时,由于溶剂 的滞留、热分解和低分子量组分的挥发,使所得到的不挥发剩余物含量仅仅是相对值而非真值,因此本方法主要用于同类产品不同批次的测试。 注2:本方法适用于合成胶乳,只要其加热时间合适(IS0 124规定加热时2 g试样在相继两段加热时间内的质量损 失应少于0.5mg)。 注3:测定不挥发物的方法通常还包括采用红外线或微波辐射的干燥方式。由于这些方法不通用,对这些方法是不能进行标准化的规定。一些聚合物组分在此处理条件下会分解而得到错误的结果。 IS0 3233:1998色漆和清漆通过测量干涂层密度来测定不挥发物的体积分数,它规定了测定色漆、清漆及有关产品不挥发物的体积分数的方法。
GB/T 1819的本部分规定了锡精矿中硫量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锡精矿中硫量的测定。方法1 测定范围:0.050%~0.50%;方法2 测定范围:>0.50%~20.00%。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石膏除杂后制备的食品添加剂硫酸钙。
本标准适用于对羟基茴香醚或对苯二酚与叔丁醇反应生成的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本标准适用于以愈疮木酚或亚硫酸纸浆废液木质素或对甲酚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食品添加剂香兰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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