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40-9567|
绿色食品 豆制品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规定了汉字键盘输入用通用词语。 本标准适用于汉字键盘输入、方案优化和评测。中文信息处理的其他领域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非发酵豆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试验方法、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包装、标签、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不适用于未经制浆工艺制成的豆制品,非大豆的其他豆类加工的产品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非发酵豆制品生产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文件要求、原辅料要求、厂房与设施、生产设备、人员的要求及管理、卫生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标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非发酵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豆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及文件要求、良好操作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标准操作规程(SOP)和HACCP体系的建立规程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豆制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冷冻饮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冷冻饮品。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发酵调味品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发酵方法生产的绿色食品酱油、食醋、酿造酱、腐乳、豆豉、纳豆及其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豆制品的术语与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豆类为原料加工制成的绿色食品豆制品(包括熟制豆类、豆腐、豆腐干、腐竹和腐皮、干燥豆制品、豆粉、大豆蛋白),不适用于豆类饮料、膨化豆制品和发酵性豆制品。
本规程规定了东北地区小粒大豆生产的环境条件、地块选择、种子标准、耕作与施肥、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东四盟地区的小粒大豆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膨化食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经过直接挤压、焙烤、微波等膨化方式制成的绿色食品非油炸型膨化食品,不适用于膨化豆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臭豆腐(臭干)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包装、标签、检验规则、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3.1所指臭豆腐(臭干)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管理。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