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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电气装置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标准规定了地铁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技术要求、安全设施、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保证期限等方面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组合式空调机组(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样本和说明书的基本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以功能段为组合单元,能够完成空气输送、混合、加热、冷却、去湿、加湿、过滤、消声、热回收等一种或几种处理功能的机组。冷媒为盐水、乙二醇和直接蒸发盘管以及采用电加热器的机组,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带冷、热源的空调器机(器)、风机盘管机组、暖风机等。
本标准规定了由车轮支持和导向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制成后的投入使用前的检查与试验规则。这些车辆由其内部控制的旋转电动机或直线电动机提供动力。 该试验方法适用于下列车辆: ——由外部直流电源供电的交流传动车辆; ——带司机室拖车或中间车辆,这种车辆没有安装动力设备或牵引电动机,但其设计与同一列车中动车相类似,并且装有一些与安装在动车上的电气和/或气动设备相连接的同类设备。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车辆组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通过检查与试验验证达到下列要求: 车辆型式试验的结果与用户和制造商双方签订的合同相符合; 每辆通过例行试验的车辆与型式试验验证的设计标准相符合。 本标准不包括用以验证耐久性或可靠性的试验项目。
本标准界定了供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的构造、性能通用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供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的设计、生产和应用,也适用于供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的科研、教学和出版工作。本标准不适用于锅炉等热源设备和交通工具使用的供暖设备、消烟、排毒设备和通用的风机等通风设备以及交通工具和特殊用途的空调设备。
本标准界定了制冷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制冷的产品制造、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管理以及科研、教育等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洁净手术室或其他类似的有微生物控制要求场所用空气调节机组(以下简称“空调机组”)的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蒸发式或冷水式或两者组合在一起的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
GB/T 19668的本部分规定了基础设施工程新建、升级和改造中各阶段的监理目标、监理内容和监理要点。本部分适用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以及部署实施部分各阶段的监督管理。
GB/T 20299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平台、该平台由通信系统、信息系统与监控系统以及支持这些系统工程的基础设施包括信息网络平台、综合布线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机房系统、基础系统集成等组成。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系统平台的设计和实施,也可作为建筑及居住区选择数字化系统配置的依据。
本部分规定了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的检测内容、方法和验收要求等,包括通信系统、信息系统与监控系统以及支持这些系统工程的基础设施(包括:信息网络平台、综合布线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机房系统、基础系统集成等)的检测验收。 本部分适用于对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系统的功能与质量的第三方检测,相应的改扩建系统和其他应用项目可以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由电动机驱动的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以下简称“空调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集中送风的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远洋船舶上厨房和具有烹调设备的配餐室的通风及空气处理(当船东对此类通风和空气处理有要求时)的设计要求和一般考虑。本标准适用于除极冷或极热气候(即超出4.3和4.4所规定的低或高温度)以外的所有海域的正常环境。本标准适用于厨房和具有耗电量超过仅需小量电力的咖啡壶、食物保暖电热板、电热水壶等烹调设备的配餐室。
GB/T 2276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售后服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售后服务中有关文件的编制、实施及服务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产品的分类、节能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附录A所列出的各种用能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精密空调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控制调节温度不大于±1℃、相对湿度不大于±5%范围的空调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对一级、二级和三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移动式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不包括对移动式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和开放或半开放饲养动物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要求。第6章以及7.1和7.2是对移动式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基础要求,需要时,适用于更高防护水平的移动式实验室。针对与感染动物饲养相关的实验室活动,本标准规定了对移动式实验室内动物饲养设施和环境的基本要求。需要时,7.3适用于相应防护水平的动物生物安全移动式实验室。本标准适用于涉及生物因子操作的移动式实验室。
GB/T 28847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功能框架、基本功能,以及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的功能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的功能设计和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水蒸发冷却空调机组(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样本、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直接蒸发冷却器、间接蒸发冷却器或多级蒸发冷却器为空气冷却段的机组,其他冷源作为空气冷却段辅助冷源的水蒸发冷却空调机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的项目边界划分及能耗统计范围、基本要求、测量和验证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电为驱动能源的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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