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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电工电子产品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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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确定空气中悬浮的沙尘对产品的影响的试验方法。 本试验方法不适用于检测空气过滤器。只有试验方法Lc2适用于模拟高速粒子(大于100m/s)的腐蚀效应。
本标准适用于构成通信网设备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储存、运输、包装。它是保护产品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完整无损的通用技术条件。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以下内容代替。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微波炉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组合型微波炉,具体要求见附录AA。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员可能会遇到的。本部分一般不考虑:——无人照看的幼儿的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电子衡器(以下简称“衡器”)产品的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称重传感器和电子称重仪表的非自动衡器,包括电子汽车衡、电子地中衡、电子地上衡、电子料斗秤及各种特殊的固定式电子衡器等。本标准不适用于悬挂称量方式的电子衡器。
本标准规定了核仪器环境条件的分级、分类、分组、严酷等级和环境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核仪器、同位素与辐射应用核仪器、放射性探矿与选矿核仪器、医用核仪器、核反应堆仪器和辐射防护仪器。 本标准规定的核仪器环境条件的分组和试验方法是制定核仪器产品标准和有关文件中的环境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的依据。 核仪器在规定环境条件下的性能要求不属本标准范围,由有关产品标准规定。 超出本标准规定的应用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应由用户和厂家根据有关的产品标准协商解决。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电厂安全级(1E级)核仪器。 不能进行整机试验的设备,可分别进行分体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的项目及参数、条件及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考核水文仪器对工作环境、运输贮存环境的适应性。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的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供编写和阅读电工电子产品有关环境条件标准和技术文件时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无线电导航设备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制订地面无线电导航设备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通信设备的可靠性的一般要求和可靠性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为指标,预期寿命服从指数分布或近似指数分布的数字通信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可靠性验证试验和可靠性测定试验。 本标准推荐的可靠性试验方法适用于设备的任何一个或几个阶段:研制(样机)、试生产、批量生产及现场使用。这些试验可以列入初始鉴定程序(设计定型)、重新鉴定程序(生产定型)以及正常生产过程(批量生产)的验收程序。这些试验方法适用于实验室试验及现场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可靠性增长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设备机柜的分类与标记,设计和制造的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雷达、测控、通信、计算机等地面、车载、舰载、机载用各种结构形式的电子设备机柜。
本标准规定了2~8GHz频段内各种容量的地面数字微波收发信机的设备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项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的中频调制方式、射频频段在2~8GHz范围、传输容量在2~140Mbit/s的数字微波收发信机。
本标准规定了在移动通信无线通信系统中采用调频(F3E)技术的调频收发信机(以下简称调频机)的分类和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产品检验规则,以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还规定了调频机的模拟话信道作数据传输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供陆地、内河或沿海移动通信(无线)网中使用的工作频为25 MHz~1 000 MHz、发射机射频输出功率不大于50 W的各类调频机,其他符合F3E的移动通信调频收发信机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和使用说明书的主要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
本标准与GB/T 18487.1结合,给出传导连接到电动车辆的交流/直流充电机(站)(按GB 156-1993,交流电压大值为660V,直流电压大值为1000V)的具体要求。 对于交流充电站,本标准不包括不具有充电控制功能的盒式装置,它配有给电动车辆提供能源的插座。 根据GB/T 18487.1规定,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站)充电模式为模式4。 本标准不包括与维护有关的其它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车载卫星导航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车载卫星导航设备的研制和生产。以无线通信和卫星导航相结合,并具备路径导航功能的其他车载电子产品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在乘用车(除驾驶员座位外不多于8座,即M1类车辆)上的车辆防盗报警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的目的是确保车辆防盗报警系统具备高的安全性、防护性和可靠性,以及减少误报警。 本标准适用于在设置警戒状态下对未经许可打开任何车门、行李厢门、前盖或发动机仓盖的行为实施探测、发出报警信号并能止动车辆的报警系统。 本标准既适用于作为车辆原装设备的车辆防盗报警系统,也适用于交付车辆后安装的车辆防盗报警系统。
GB/T 2085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设备的应用总则、关键设备总体技术要求、OBE数据结构、应用接口和应用安全、交易流程。本部分适用于公路和城市道路电子收费系统,自动车辆识别、车辆出入管理等领域可参照使用。
GB/T 21156的本部分规定了干热沙漠地区使用的沙漠型工程机械和沙漠专用型工程机械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防护与贮存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配套动力的、在于热沙漠环境下使用的沙漠型工程机械和沙漠专用型工程机械。 干热沙漠环境使用的其他专用机械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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