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35-0567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吸收二氧化氮气体制得的亚硝酸钠。
本标准适用于以葡萄糖为原料经发酵、酯化、转化、精制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
本标准适用于以酶工程法、发酵法制得的食品添加剂L-苹果酸。
本标准适用于甘草(Radix Glycyrrhizae)的根经物理方法用有机溶剂提取精制所得的食品添加剂甘草抗氧化物。
本标准适用于由2-(2-喹啉基)-1,3-茚二酮或三分之二2-(2-喹啉基)-1,3-茚二酮和三分之一[2-(6-甲基喹啉基)]-1,3-茚二酮的混合物磺化而制得的食品添加剂喹啉黄。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乳脱脂、经酸点制的凝乳或由干酪素制品为原料,经氢氧化钠或碳酸钠处理、干燥制成的食品添加剂酪蛋白酸钠。
本标准适用于以1-萘胺-4-磺酸钠为原料经重氮化后与2-萘酚-6,8-二磺酸二钾盐偶合制得的食品添加剂胭脂红。
本标准适用于以4-氨基-5-甲氧基-2-甲基苯磺酸为原料经重氮化后与6-羟基-2-萘磺酸钠偶合,经盐析、精制而得的食品添加剂诱惑红。
本标准适用于以对甲酚、异丁醇为原料,以浓硫酸作为催化剂,氧化铝作为脱水剂,反应生成的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本标准适用于1-萘胺-4-磺酸钠经重氮化后与2-萘酚-3,6-二磺酸钠偶合而制得的食品添加剂苋菜红。
本标准适用于由对氨基苯磺酸重氮化后与1-(4′-磺酸基苯基)-3-羟基甲(乙)酯-5-吡唑啉酮偶合并水解或由对氨基苯磺酸重氮化后与1-(4′-磺酸基苯基)-3-羟基-5-吡唑啉酮偶合而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柠檬黄。
本标准规定了对硝基苯胺、邻硝基苯胺、间硝基苯胺的要求、安全信息、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对硝基苯胺、邻硝基苯胺、间硝基苯胺的产品质量控制。分子式:C<下标6>H<下标6>N<下标2>O<下标2>相对分子质量:138.13 (按2013年相对原子质量)CAS RN:对硝基苯胺:100-01-6邻硝基苯胺:88-74-4间硝基苯胺:99-09-2
本标准适用于由对氨基苯磺酸重氮化后与薛佛氏盐偶合而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日落黄。
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的骨、皮、筋、腱和鳞等为原料经适度水解所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明胶。
本标准规定了猪肉糜类罐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糜类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火腿罐头的产品代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火腿罐头的生产、销售和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由对氨基苯磺酸经重氮化后与5-乙酰氨基-4-萘酚-2,7-二磺酸钠偶合,经盐析、精制而成的食品添加剂新红。
本标准规定了平遥牛肉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平遥牛肉。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山西老陈醋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山西老陈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