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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兽药残留量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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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鲜(冻)畜、禽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即食生肉制品。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性水产制品。
本标准适用于生乳、不适用于即食生乳。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量检测的制样方法和液相色谱一质谱/质谱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猪肝、猪肾、牛奶、鸡蛋等动物源性食品中恩诺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依诺沙星、洛美沙星、吡哌酸、萘啶酸、奥索利酸、氟甲喹、西诺沙星、单诺沙星14种喹诺酮类兽药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一质谱/质谱法测定和确证。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的制样方法、液相色谱检测方法和液相色谱一质谱/质谱确证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动物肌肉、内脏组织、水产品、牛奶等动物源性食品中二甲胺四环素、土霉素、四环素、去甲基金霉素、金霉素、甲烯土霉素、强力霉素7种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的液相色谱测定和二甲胺四环素、差向土霉素、土霉素、差向四环素、四环素、去甲基金霉素、差向金霉素、金霉素、甲烯土霉素、强力霉素lO种四环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一质谱/质谱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干海参。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畜禽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肉制品(包括调制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焙烤肉制品、肉干制品及肉类罐头制品),不适用于畜肉、禽肉、辐照畜禽肉制品和可食用畜禽副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不适用于骨及血类等畜禽可食用副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骨粉(糊)的定义、分类、加工厂卫生要求、原辅料要求及加工技术要求、包装与标签、标识、运输及储存等工序的加工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骨和鱼骨为原料生产的骨粉(糊)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咸鸭蛋黄的术语和定义、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技术要求、生产加工工程的质量管理、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储存与销售和召回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化妆品理化测定方法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表述规则以及标准制定的技术指标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化妆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化学元素、持久性环境污染物、食品添加剂、营养成分等理化指标测定方法标准的编写;适用于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化学元素等理化指标测定方法标准的编写。饲料理化测定方法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表述规则以及标准制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曲安西龙、泼尼松龙、氢化可的松、泼尼松、地塞米松、氟米松、曲安奈德残留量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猪肾中糖皮质激素类兽药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76种兽药(β-受体激动剂类、磺胺类、苯二氮卓类、硝基咪唑类、苯并咪唑类、三苯甲烷类)残留量的制样和液相色谱-质谱测定。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猪肝、鸡蛋、虾、牛奶中76种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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