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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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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465.2-2008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图形符号

GB/T 546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及其名称、含义和应用范围。本部分的图形符号适用于以下用途:——标识设备或其组成部分(如控制器或显示器);——指示功能状态或功能(如开、关、告警);——标示连接(如端子、接头);——提供包装信息(如包装物的标识、装卸说明);——提供设备的操作说明(如使用限制)。本部分的图形符号不适用于以下用途。——安全标记;——公共信息;——图样的简图;——产品技术文件。

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节一起阅读。GB 7000第2部分的每个标准详述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灯具光度数据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2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和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与试验,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体标准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标准特殊要求部分确定范围内的特定类型的灯具。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节序号无特殊意义,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适用条款的顺序由相应的GB 7000第2部分标准规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标准内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当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以“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辞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时,这句话是应被解读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该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明显不适用的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标准(在GB 7000第2部分中选择适用的)的要求,当GB 7000标准与IEC 60079标准有矛盾时,IEC 60079的规定优先。要关注含有“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试验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的改进以进行中的修订版和修改件为基础的方式在标准内体现。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派生的标准中有一个覆盖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产品的声明。声明可以对这类产品提出应用标准的时间要求,即直到应使用新标准的规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

GB 7000.2-2008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使用电光源的应急照明灯具的要求。 GB 7000的本部分不涉及非应急电压降低对高压气体放电灯灯具的影响。 对于含有诸如遥控器、指示器和转换器等附加特性的控制装置,本部分也包括GB 19510.5和GB 19510.8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应实施并符合的试验。

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光度测试的标准条件,并推荐了测试程序,同时为光度实验室的试验和灯具性能数据的表达提供指导。对于实际测试条件不同于标准测试条件的灯具,标准给出了修正系数的测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部分类型灯具的光度测试。为极其的设施设计的特殊灯具类型,对测量和数据表达有特殊需要时,本标准不能覆盖其特性,应使用补充标准。这些补充标准在本标准适当章条内引用,并在必要时定义特殊要求和测量条件。

GB/T 16895.20-2017低压电气装置 第5-5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其他设备

GB/T 16895的本部分包括低压发电设备、辅助回路以及固定电气装置的灯具和照明装置的选择和安装。

GB/T 16915.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6915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的分类、标志、防触电保护、结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63 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般用途开关。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开关的额定电流限为大16 A。本部分涵盖的开关是指预期用以控制正常使用的:--钨丝灯负载电路;或--荧光灯负载(包括电子镇流器)电路;或--功率因数不低于0.95的实质上电阻式负载电路;或--额定电流不高于10 A且功率因数不低于0.6的用于电机负载的单相电路;或--自镇流灯负载电路(如,LEDi或CFLi);或--卤素灯负载电路;或--以上类型的组合电路。本部分亦适用于开关的安装盒,但不适用于暗装式开关的安装盒。本部分还适用于:--装有信号灯的开关;--电磁遥控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装有延时装置的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带有开关和其他功能组合的开关(但不适用于与熔断器组合的开关);--电子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装有软缆保持装置和软缆出口装置的开关(见附录B);--隔离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开关适于在通常不超过35 ℃,但偶尔会达到40 ℃<上标1)>的环境温度中使用。在特殊环境,例如在车、船上和在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的开关,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GB/T 16915.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2-1部分:电子开关的特殊要求

GB 16915.1中的本章改为下述内容: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子开关和相关的电子辅助装置的分类、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结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的技术要求、GB 16915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子开关和相关的电子辅助装置、本部分适用于操作照明电路、控制灯的亮度(调光器)、控制电动机(例如,排气扇等用的)转速和作其他用途(例如,加热控制)的电子开关,这些开关的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6 A、上述的操作和/或控制是人为地通过起动元件、传感面和传感装置,借助于触摸、接近、旋转、光、声、热或其他影响等方式来实现的、本部分也适用于一般用途的带有内置自动功能的电子开关,这类电子开关的操作和/或控制是由物理量的改变而被激励,例如,光、温度、湿度、时间、风速、人的存在等等、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子开关的安装盒,但暗装式电子开关的安装盒除外、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子遥控开关(RCS)和电子延时开关(TDS),其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25 A,预期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符合本部分的电子开关适合在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的环境温度中使用、在特殊条件的场所,例如,在船上、车辆上以及类似场所和在危险场所(如,可能发生爆炸的地方),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GB/T 19436.2-2013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2部分:使用有源光电保护装置(AOPDs)设备的特殊要求

第1部分的本章内容做如下替换:GB/T 19436的本部分规定了作为特殊设计的安全相关系统的组成部分,敏感功能使用有源光电保护装置(AOPDs),用于检测人体的电敏保护设备(ESPE)的设计、制造和试验的特殊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针对其特性,要确保达到适宜的安全相关性能。ESPE可能包括一些可供选择的安全功能,对此类功能的要求在GB/T 19436.1-2013和本部分的附录A给出。本部分没有规定检测区的尺寸或形状以及它在任何特殊应用中涉及危险部件的布置,也未说明由什么构成任何机械的危险状态。本部分只限于ESPE的功能及如何与机械进行连接。本部分不包括使用辐射波长在400 nm~1 500 nm范围以外的AOPDs。本部分可能与那些对非人体保护的应用有关,例如:保护机械或产品免于机械损坏。在这些应用中,可能需要附加的要求,例如必须由敏感功能辨认的材料,具有不同于人的一些特性。本标准不涉及电磁兼容性(EMC)的发射要求。

GB 19436.3-2008机械电气安全.电敏防护装置.第3部分:使用有源光电漫反射防护器件(AOPDDR)设备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传感功能使用有源光电漫反射防护器件(AOPDDRs),用于机械安全防护的电敏防护装置(ESPE)的设计、制造和试验的附件要求。对那些确保装置达到适宜安全性能的要求给予了特别的关注。ESPE可以包括一些可选的安全功能,选择功能的要求在本部分的附录A和GB/T 19436.1-2004 的附录A中均给出。本部分只限于ESPE的功能,不规定检测区的尺寸或结构以及在任何特殊应用中危险部件的布局,也未规定构成任何机械的危险状态。本部分不适用于辐射波长在820nm~946nm范围外的AOPDDR,以及不是由自身发射光线的那些AOPDDR。对于使用辐射波长在该范围以外的传感器件,本部分可为指南。另外,对于标称检测能力在50mm~100mm范围外的AOPDDRs也不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可能与那些非人体保护的应用有关。本部分不涉及电磁兼容性(EMC)发射要求。那些只具有一维、点光源距离测量的光电器件,例如接近开关等,也不在本部分讨论范围之内。

GB/T 19436.4-2016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4部分:使用视觉保护装置(VBPD)设备的特殊要求

GB/T 19436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敏保护设备(ESPE)的设计、制造和测试的要求。该设备做为安全相关系统的一部分,专门设计用于探测人体,它采用视觉保护装置(VBPD)实现敏感(或感应)功能。本部分对于确保VBPD实现适当的安全相关性能的特性给予了特别关注。ESPE可以包括选择性的安全相关功能,GB/T 19436.1-2013的附录A和本部分对此做出了要求。本部分没有规定检测区的尺寸或形状,以及对于任何特殊应用相关危险部件的布置,也没有规定是由什么构成任何机械的危险状态,只限于ESPE的功能及其怎样与机械连接。本部分只限于无需进行人工干预的自动式视觉检测型ESPE。本部分只限于检测进入或存在于检测区内物体的自动式视觉检测型ESPE。本部分不包含应用辐射波长超出400 nm~1 500 nm范围的VBPD。本部分不涉及对被检测物体的复杂分类或差异的要求。本部分可能与那些非人体保护的应用有关,例如:保护机械或产品免于机械损坏。在这些应用中,可能需要附加的要求,例如由敏感功能辨认的材料具有不同于人体的一些特性。本部分不涉及电磁兼容性(EMC)的干扰要求。

GB 19510.1-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250V以下直流电或50H<下标z>或60H<下标z>的1000V以下交流电的灯的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本部分还适用于尚未标准化的灯所使用的控制装置。本部分涉及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GB 19510.2-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2部分:启动装置 (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50H<下标z>或60H<下标z>的1000V以下的交流电源的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用启动装置的特殊要求。该启动装置能产生不大于100kV的启动脉冲,并与IEC 60081,IEC 60188,IEC 60192,IEC 60662,IEC 60901,IEC 61167,GB 18774,GB 16843,GB 19510.9,GB 19510.10等标准所规定的灯和镇流器一起使用。

GB 19510.3-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IEC 60357所述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这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250V以下的直流电源或1000V以下的50H<下标z>/60H<下标z>的1000V以下的交流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所产生的额定输出电压≤50V或≤50√2V。

GB 19510.4-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供IEC 60081和IEC 60901所述荧光灯以及其他高频荧光灯使用的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这种电子镇流器使用50H<下标z>或60H<下标z>/1000V以下交流电源,但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的频率。

GB 19510.5-2005灯的控制装置 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采用无瞬态浪涌电源进行工作的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安全要求,此种镇流器用于休闲设备,例如大篷车,并直接使用不带充电器的电池进行工作。 性能要求在GB/T 19656中给出。

GB 19510.6-2005灯的控制装置 第6部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汽车、火车、电车和船舶等公共运输工具的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安全要求,这种镇流器的工作电源有可能出现瞬态变化及浪涌现象。 性能要求在GB/T 19656中给出。

GB 19510.7-2005灯的控制装置 第7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安全要求,其工作电源有可能出现伴随的瞬态变化和浪涌电流。 性能要求在GB/T 19656中给出。

GB 19510.8-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持续应急照明和非持续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包括了对IEC 60598-2-22所述应急照明灯具用的镇流器和控制装置的特定要求。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可以装有也可以不装电池。

GB 19510.9-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1 000 V以下50 Hz或60 Hz交流电源的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不包括电阻型镇流器)。与其配套的荧光灯可以带预热阴极,也可以不带预热阴极,可以带启动器工作,也可以不带启动器工作,这些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及特性应符合IEC 60081和IEC 60901中的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完整的镇流器及其组成部件,例如:电抗器、变压器和电容器。热保护式镇流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B中给出。 本部分涉及的是在电网频率下正常工作的灯所用的镇流器,不包括高频工作的交流电子镇流器,该镇流器的要求见GB 19510.4。 电容值大于0.1 µF的电容器的要求,见GB 18489和IEC 61049。电容值小于或等于0.1µF的电容器的要求见IEC 60384—14。 性能要求在IEC 60921中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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