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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液用降黏剂 两性离子聚合物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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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X射线荧光分析方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烧失量(LOI)、SO<下标3>、不溶物(IR)、SiO<下标2>、Fe<下标2>O<下标3>、Al<下标2>O<下标3>、CaO、MgO、TiO<下标2>、Cl<上标->、K<下标2>O、Na<下标2>O、S<上标2->、MnO、P<下标2>O<下标5>、CO<下标2>、ZnO、F<上标->、游离氧化钙(fCaO)、SrO的测定。水泥化学分析方法又分为基准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种测定方法,当有争议时以基准法为准。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和制备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1.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平板或曲面形状的固体塑料在厚度方向吸水性的方法。本标准也规定了当试样进入水中或在一定湿度的条件下,测量规定塑料试验样尺寸的吸水量。对单相材料假设通过试样厚度方向上具有恒定吸水性的费克扩散行为,那么可以测定通过厚度方向的水分扩散系数。该模型对均质材料和增强聚合物基料在玻璃化温度以下的试验是有效的。然而一些两相基料,如固化的环氧树脂可能要求多相吸收模型,不包含在本标准范围内。1.2 材料的吸水性和(或)扩散系数适于比较塑料暴露于相同条件下的平衡吸水量。若在非湿度平衡条件下比较材料的性能,就不局限于单相费克扩散行为。1.3 另一种情况是在一定时间内将规定尺寸的塑料试样浸泡于水中或规定的湿度下,该方法可用于相材料不同批次的比较,或给定材料质量控制。所有试样尽可能相同,有相同的物理性质即表面光洁度。内应力等。然而在这些条件下试样达不到平衡吸水性,所以该试验不能用于比较不同种类塑料的吸水性。为了保证结果的可靠性,建议试验同时进行。1.4 本标准得到的结果适用于大多数塑料,但不适用于具有吸水性和毛细管效应的泡沫塑料、颗粒或粉末。塑料暴露于潮湿条件一定时间,可用于塑料间的相互比较。测定扩散系数的试验不适用于所有塑料。方法2不适用于浸入沸水中后不能保持形状的塑料(见6.4)。
GB/T 1040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规定条件下测定塑料和复合材料拉伸性能的一般原则,并规定了几种不同形状的试样以用于不同类型的材料,这些材料在本标准的其他部分予以详述。本方法用于研究试样的拉伸性能及规定条件下测定拉伸强度、拉伸模量和其他方面的拉伸应力/应变关系。本方法适用于下列材料:——硬质和半硬质(见3.12和3.13)热塑性模塑、挤塑和浇铸材料,除未填充类型外还包括填充的和增强的混合料,硬质和半硬质热塑性片材和薄膜;——硬质和半硬质热固性模塑材料,包括填充的和增强的复合材料,硬质和半硬质热固性板材,包括层压板;——混入单向或无定向增强材料的纤维增强热固性和热塑性复合材料,这些增强材料如毡、织物、无捻粗纱、短切原丝、混杂纤维增强材料、无捻粗纱和碾碎纤维等;预浸渍材料制成的片材(预浸料坯);——热致液晶聚合物。鉴于ISO 1926,本方法一般不适用于硬质泡沫材料或含微孔材料的夹层结构材料。
GB/T 1040的本部分在第1部分基础上规定了单向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拉伸性能的试验条件。见GB/T 1040.1--2006中的1.2。本部分适用于用单向纤维增强的,并满足GB/T 1040本部分测试要求(包括破坏模式)的所有聚合物复合材料。本部分适用于用热塑性材料或热固性材料制成的复合材料,包括预浸渍材料(预浸料)。涉及到的增强材料包括碳纤维、玻璃纤维、聚芳酰胺纤维或其他类似纤维。涉及到的增强材料几何形状,包括单向(即完全成一条直线的)纤维、无捻粗纱以及单向织物和窄带织物等。本部分不适用于由几种单向层压板在不同角度下复合成的多向复合材料(见GB/T l040.4-2006)。本部分应使用两种不同类型试样中的一种,试样类型取决于与纤维方向有关的施加应力的方向(见第6章)。见GB/T 1040.1---2006中的1.5。
本标准规定了在标准条件下测定塑料压缩性能的方法。规定了标准试样 , 但其长度可以调整 , 以防止其压缩翘曲而影响试验结果 , 以及试验速度的范围。本标准用于研究试样的压缩行为并用来测定在标准条件下压缩应力 -应变与压缩强度、压缩模量及其他特性的关系。本标准适用于下述材料 :——硬质和半硬质热塑性模塑和挤塑材料 , 包括用短纤维、小条、小片或颗粒填充的增强复合材料以及未填充的复合材料或半硬质的热塑性片材 ;——硬质或半硬质的热固性模塑材料 , 包括填充或增强的复合材料 , 硬质或半硬质的热固性片材 ;——热致液晶聚合物。按照 IS0 10350-1:1998 与 GB/T19467.2-2004, 本标准适用于加工前纤维长度≤7.5mm 的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本标准一般不适用于纺织纤维增强的复合塑料和层压材料、硬质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或泡沫橡胶的夹层结构的材料.本标准采用的试样可以是选定尺寸的模塑试样 , 也可以是用标准多用途试样中部机加工而成的试样 (GB/T11997-2008) 或由如模塑、挤塑或铸塑成板材的成品或半成品上机加工而成。本标准规定了优选的试样尺寸。用不同的试样或用不同条件下制备的试样所进行的试验 , 其结果是不可比较的。其他因素 , 如试验速度和状态调节情况 , 也能影响试验结果。因此。当需要对试验数据进行比较时 , 应严格地控制这些因素并把它们记录下来。
GB/T 1232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圆盘剪切黏度计测量生胶或未硫化混炼胶的应力松弛率(MSR)的方法,本方法通过门尼黏度的测量获得材料除黏性响应之外的弹性响应特征。
GB/T 1303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用热固性树脂工业硬质层压板(以下简称层压板)的定义、分类及一般要求。层压板是以下述任一树脂作粘合剂制成的:环氧、三聚氰胺、酚醛、聚酰亚胺、有机硅、不饱和聚酯以及其他类树脂。下述补强材料可以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纤维素纸、棉布、玻璃布、玻璃粗纱、玻璃毡、聚酰布以及木质胶合板。
本标准规定了纸浆在铜乙二胺(CED)溶液中的特性粘度值的测定方法和聚合度的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可溶于铜乙二胺(CED)溶液的漂白化学浆,也适用于可完全溶于铜乙二胺(CED)溶液的其他各种纸浆。
GB/T 1632的本部分规定了有机聚合物稀溶液的比黏度、特性黏度和K-值测定的通用条件。本部分规定了黏度测定的标准参数,可作为各种不同聚合物溶液黏度测定标准的基础,也适用于无专用标准的聚合物溶液黏度的测定和报告。
GB/T 1632的本部分规定了聚乙烯和聚丙烯稀溶液135℃时的比浓黏度(也称为黏数)和特性黏度测定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聚乙烯和聚丙烯材料。试样中存在的添加剂可能会对聚合物稀溶液黏度的测量结果产生影响。如果样品带有填料或其他添加剂,用本方法测定的黏度结果是不可靠的。
GB/T 1632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聚碳酸酯稀溶液中黏数(也称为比浓黏度)和相对黏度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聚碳酸酯(PC)纯料和共混物以及有或者未添加其他填料的混合物。
本部分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溶剂中热塑性聚酯(TP)稀溶液黏数(也用"比浓黏度"表示)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对苯二甲酸环己烯二亚甲基醇酯(PCT)和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 ,以及ISO 7792-1:1997中规定的聚酯共聚物和其他聚酯,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能溶于某一种规定的溶剂。黏数的测定按照GB/T 1632.1一2008中规定的通用方法测定,并遵照本部分规定的试验条件。测定热塑性聚酯的黏数提供了一种用于测定聚合物相对分子质量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色漆、清漆、色漆与清漆用漆基、聚合物分散体和缩聚树脂如酚醛树脂(可熔酚醛、线型酚醛树脂溶液等)的不挥发物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也适用于含有颜料、填料和其他助剂(如增稠助剂和成膜助剂)的分散体。本标准也能用于未增塑的聚合物分散体和胶乳,其不挥发剩余物(主要为聚合材料和少量助剂如乳化剂、保护胶体、稳定剂、作为成膜助剂加入的溶剂,特别是用于胶乳浓缩液中的防腐剂)在试验条件下应化学稳定。对可增塑的样品,不挥发剩余物通常包括增塑剂。 注1:样品的不挥发物含量不是一个绝对量,取决于测定时采用的加热温度和时间。所以采用本方法时,由于溶剂 的滞留、热分解和低分子量组分的挥发,使所得到的不挥发剩余物含量仅仅是相对值而非真值,因此本方法主要用于同类产品不同批次的测试。 注2:本方法适用于合成胶乳,只要其加热时间合适(IS0 124规定加热时2 g试样在相继两段加热时间内的质量损 失应少于0.5mg)。 注3:测定不挥发物的方法通常还包括采用红外线或微波辐射的干燥方式。由于这些方法不通用,对这些方法是不能进行标准化的规定。一些聚合物组分在此处理条件下会分解而得到错误的结果。 IS0 3233:1998色漆和清漆通过测量干涂层密度来测定不挥发物的体积分数,它规定了测定色漆、清漆及有关产品不挥发物的体积分数的方法。
GB/T 1844的本部分规定了添加塑料材料中的阻燃剂的统一符号。符号是由缩略语“FR”和后续的一个或多个编码构成,这些编码在第5章给出。将这些符号与表示塑料材料的符号一起使用,以对塑料材料进行命名并对塑料制品进行鉴别和标记。
GB/T 1845的本部分规定了聚乙烯(PE)热塑性塑料材料的命名系统,该系统可作为分类基础。不同类型的聚乙烯热塑性塑料材料用下列指定的特征性能的值以及推荐用途和(或)加工方法、重要性能、添加剂、着色剂、填料和增强材料等为基础的一种分类系统加以区分:a) 密度;b)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本部分适用于聚乙烯均聚物以及其他1-烯烃单体质量分数小于50%和带官能团的非烯烃单体质量分数不多于3%的共聚物。本部分适用于常规为粉状、颗粒或碎粒状,未改性或经着色剂、添加剂、填料等改性的材料。本部分不适用于母料和EPM橡胶。本部分也不适用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PE-UHMW)。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的命名和分类参见GB/T 21461.1-2008。本部分不意味着命名相同的材料必定具有相同的性能。本部分不提供用于说明材料特殊用途和(或)加工方法所需的工程数据、性能数据或加工条件数据。如果需要,可按GB/T 1845的第2部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确定这些附加性能。为了说明某种聚乙烯热塑性塑料材料的特殊用途或为了确保加工的重现性,可以在字符组5中给出附加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苍子油或柠檬草油为原料经单离制得的、或以异戊烯酸和异戊烯醛或脱氢芳樟醇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柠檬醛。
本标准适用于由黄樟精油或香桂精油或黄樟素或1,2-亚甲基二氧苯等为原料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洋茉莉醛(又名胡椒醛)。
GB/T l981的本部分涉及电气绝缘用漆。漆可用作覆盖装饰或浸渍,可在室温或高温下干燥或固化。
GB/T 1981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绝缘用漆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电气绝缘用漆在干燥和/或固化前以及干燥和/或固化后的性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