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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玻璃体温计(以下简称体温计)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测温留点结构、感温液为汞或其他金属液体的医用温度计;该产品供测量人体、动物(兽用)的体温用。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的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用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用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控制。
GB/T 5169的本部分涉及用于测量电工电子产品或其材料燃烧流毒性组分的实验室试验,并提供了这些试验结果的使用和说明,讨论了与ISO/TC 92/SC 3制定的ISO 13344:2004、ISO 13571:2007、ISO 16312-1、ISO/TR 16312-2、ISO 19701、ISO 19702 和 ISO 19706一致的现行可用毒性危险评定方法。本部分还提供了这些毒效数据在着火危险评定中的使用导则,构成着火危险评定中可燃性和毒性资料的指导原则。本部分描述的试验方法适用于有关燃烧流致无能力效果和致死效果的数据。
GB6675的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本部分适用于消费者首次得到的玩具,也适用于通过合理的、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后的玩具,除非另有特殊声明。本部分规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结构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状、尺寸、轮廓、间隙(如摇铃玩具、小零件、锐利尖端、锐利边缘、铰链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参数要求(非弹性头弹射物的大动能、某些乘骑玩具的小倾倒角等)。本部分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这些要求随玩具所对应不同年龄组而不同。特定年龄组儿童使用的玩具的要求是根据危险的特性及儿童应对的智力和体力而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猪鬃的产品规格,质量要求、检验以及包装、标识、贮存、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包括水煮或未经水煮、染色、漂白的各类猪鬃。
GB/T 12668的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交流调速传动系统,该系统包括电力变流器、控制设备和一台或数台电动机。不适用于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 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kV以下,50Hz或60Hz,负载侧频率达600Hz的电气传动系统(PDS)。 IEC 61800-3中包括了电磁兼容性(EMC)特性。 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性及其与整个交流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说明了关于变流器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标准还论述了诸如控制方案、诊断和拓扑的应用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以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各类乳制品的生产企业。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屠宰加工过程中畜禽验收、屠宰、分割、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卫生控制操作的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于规模以上畜禽屠宰加工企业。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条件,实验室区域(检验区、准备区和办公室等)的布局,以及不同区域的建设要求和应达到的效果。虽然许多基本原理是类似的,但本标准未涉及产品检验中的专项检查或企业内部品质控制等对检验设施的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基本性能的所有规则和要求,以使相应范围内的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获得一致,避免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所需试验。 本部分中包含了各类产品标准中所有被认为是基本要求的内容以及具有广泛意义和用途的特定项目,例如:温升、介电性能等。 对各类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确定其所有要求和试验只需两个主要标准: 1) 本部分,在各类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标准中简称:“GB14048.1”; 2) 相关的产品标准,在下文中称作“有关产品标准”或“产品标准”。 对适用于某一特定的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在产品标准中应明确,并应标出引用GB14048.1标准的有关条款号,例如:GB14048.1中7.2.3。 对某一特定的产品标准可不规定基本要求,因此可以省略该项内容(当不适用时),或可以增加某些内容(如认为基本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时),除非有充分的技术理由,产品标准不允许与基本规则相违背。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定义数据的数字化表达与交换的信息结构,适用于计算机的辅助设计和计算机辅助制造(CAD/CAM)系统间的数据交换。本标准为表示几何、拓扑及非几何产品定义数据而定义了文件结构与语言格式。这些格式独立于所使用的建模方法,并且它们支持用物理介质或电子通讯协议(在其他标准中定义的)所进行的数据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橡胶的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橡胶工业所使用的术语。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术语均为名词。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的生产,如确有必要制定某类食品生产的专项卫生规范,应以本标准作为基础。
本技术报告(TR)的目的是向可编程序控制器(PLC)的终用户介绍GB/T l5969系列标准,并帮助他们按GB/T l5969系列标准选择PLC装置及技术规范。本用户导则的主要读者群是PLC终用户 。 PLC及其应用程序和相关的外围设备都被视为一个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因此,PLC用户应注意到,本部分不涉及PLC和PLC系统所在的自动化系统,而只是涉及PLC装置。但是,当采用此用户导则时,建议对整个系统的体系结构进行评估。整个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安全不属于本部分的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对生产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企业的人员、设计与设施、原料、生产过程、成品贮存与运输以及品质和卫生管理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机电式接触器,其主触头用于连接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440 V(线电压)、使用类别AC-7a下额定工作电流小于或等于63 A、使用类别AC-7b和AC-7c下额定工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2 A、额定限制短路电流小于或等于6 kA的电路。本标准所涉及的接触器一般不用于分断短路电流,所以在设备安装时应配备适当的短路保护电器(见9.3.4)。本标准不适用于下述电器:——符合IEC 60947-4-1的接触器;——半导体接触器;——特殊用途的接触器;——接触器的辅助触头,其要求见IEC 60947-5-1。本标准规定了:a) 接触器的特性;b) 接触器应符合的要求:1) 操作和性能;2) 介电性能;3) 外壳防护等级(如适用);4) 结构;5) 电磁兼容性。c) 验证满足上述要求所采用的试验及试验方法;d) 试验程序及试品数量;e) 接触器或制造商样本中应提供的信息。
GB 18278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器械湿热灭菌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本部分包含以下湿热灭菌过程,但不限于此:a) 饱和蒸汽-重力排气系统;b) 饱和蒸汽-动力排气系统;c) 空气蒸汽混合气体;d) 水喷淋;e) 水浸没。本部分未规定对海绵状脑病(如羊痒症、牛海绵状脑病和克雅症)病原体灭活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对于处理潜在受这些病原体污染的材料,某些制定了特殊的规范。本部分不适用于以湿热和其他灭菌剂(如:甲醛)组合作为灭菌因子的灭菌过程。本部分未详述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特定要求。本部分未规定控制医疗器械生产的所有阶段的质量管理体系。本部分未规定与湿热灭菌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相关的职业安全要求。
GB 18279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器械环氧乙烷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按照本部分要求确认和控制的灭菌过程不可推断为可有效灭活海绵状脑病的致病因子,如羊瘙痒病、牛海绵状脑病和克雅氏病。有些已制定了处理可能受此类因子污染物质的详细建议。本部分未详述标示为无菌的医疗器械具体要求。本部分没有规定用于医疗器械生产所有阶段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本部分未规定与环氧乙烷灭菌设施的设计和操作相关的职业安全要求。本部分不包括将环氧乙烷或含有环氧乙烷的混合物直接注入到单个产品包装内的灭菌,或持续的灭菌过程。本部分不包括确定环氧乙烷和/或其反应产物残留水平的分析方法。
GB 18280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器械在辐射灭菌过程中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使用以下辐射源的辐照装置:a)使用放射性核素钴-60或铯-137;b)电子加速器发出的电子束;c)X射线发生器发出的X射线。本部分未规定用于灭活诸如羊痒病、牛海绵状脑病、克-雅病等海绵状脑病病原体的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常规控制的要求。对于受此类病原体潜在污染的材料的加工,在特定,有详细规定介绍。本部分未详述指定医疗器械为无菌的规定要求。本部分未规定用于医疗器械生产过程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本部分不要求在辐射灭菌的确认和监测中使用的生物指示剂,也不要求使用药典中的无菌检查放行产品。本部分未规定与辐照工厂的设计、运行操作相关的职业安全要求。本部分未规定已使用过的和再加工过的医疗器械的灭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