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40-9567|
船舶电气装置 额定电压为1kV 和3kV电力电缆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上所用电气设备的系统设计的要求。
GB/T 9089的本部分规定了户外严酷条件下场所电气设备及附件的一般要求。GB/T 9089.1-2008的范围适用于本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敷设的额定电压0.6/1(1.2)kV和1.8/3(3.6)kV(见2.1)挤包绝缘船用电力电缆。各种型式电缆的结构要求参见3.1。除非本标准另有规定,结构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20637-2006的规定。本标准的目的:旨在使按GB/T 13029.1-2003要求敷设时,安全性和可靠性均得到保障的电缆能标准化;规定了直接或间接安全敷设时,该种电缆的生产要求和特性;规定了试验方法以检查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 150/250V(300V)(见第 4 章 ) 固定敷设的挤包绝缘电缆。主要用于船舶及离岸装置控制和仪器回路用屏蔽和非屏蔽电缆。第 8 章所列各类电缆 , 除非本标准另有规定 , 结构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 20637—2006 的规定。本标准的目的 :——旨在按 GB/T 13029.1-2003 要求所选择和安装的电缆标准化 , 从而保证其安全、可靠 ;——规定了电缆的生产要求以及与安全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特性 ; ——规定了检查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发射、抗扰度和性能准则的电磁兼容性(EMC)的低要求,有助于满足海事组织(以下简称IMO)A.813决议的要求(参见附录A)。 依据本标准进行试验和安装的设备满足相关的IM0要求。 注1:本标准的规范性内容已作为EMC系列标准中的一个标准。 注2:本标准未涉及对人员的影响。 本标准针对测量方法给出了进一步的指南和建议,来实现下列各组设备中的电气与电子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A组:无线电通信和导航设备 B组:发电和变电设备 C组:以脉动能量工作的设备 D组:开关设备和控制系统 E组:内部通信和信号处理设备 F组:非电气零件和设备 G组:综合系统 IEC 60945是A组和C组的基础EMC标准。 注:本标准没有具体说明诸如对电击和设备介电(强度)试验时保护的非安全操作和基本安全要求。
GB/T 11017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110 kV(U<下标m> = 126 kV)铜芯、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基本结构、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及验收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本部分适用于通常安装和运行条件下使用的单芯电力电缆,但不适用于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缆,如海底电缆。
GB 12668 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传动系统(PDS)的电磁兼容性(EMC)要求。PDS的定义如3.1中所述。这里的电气传动系统包括调速的交流电动机传动和直流电动机传动。这些EMC要求是针对变流器输入和/或输出电压(线电压)有效值在交流35 kV以下的PDS而规定的。本部分适用于对PDS的评价。同时也可用于对单独销售的CDM或 BDM(见3.1)的评价。本部分包含:对于要投放市场的产品的符合性评价要求;对于在设备投放市场之前不能测量出高频发射的场合(这类PDS在3.2.6中被定义为C4类)推荐的工程设计实践。
GB 12668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调速电气传动系统或其元件有关电气、热和能量安全方面的要求。除接口要求外,本部分不覆盖被传动设备。本部分适用于包括电力变流设备、传动控制设备和电动机的调速电气传动系统。但不包括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 kV及以下,50 Hz或60 Hz的直流传动系统以及变流器输入或输出电压35 kV以下,50 Hz或60 Hz的交流传动系统。《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的其他部分涉及额定值的规定、电磁兼容性(EMC)及功能安全性等。如果用作电气传动系统(PDS)组成部分的设备符合相应环境下有关产品标准的安全要求,则本部分的范围不包括这些设备。例如,PDS中所使用的电动机就应当符合IEC 60034相关部分的要求。除非有特别规定,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PDS的所有部分,包括CDM/BDM(见图1)。
GB/T 1270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1 kV(U<下标m>=1.2 kV)和3 kV(U<下标m> = 3.6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结构、尺寸和试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配电网或工业装置中额定电压1 kV(U<下标m> = 1.2 kV)和3 kV(U<下标m> = 3.6 kV)固定安装的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本部分不适用于特殊安装和运行条件的电缆,例如架空线路、采矿工业、核电厂(安全壳内及其附近)以及水下或船舶的电缆。
GB/T 1270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6 kV到30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结构、尺寸和试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配电网或工业装置中固定安装的额定电压6 kV到30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本部分也适用于纵向阻水结构电缆及其试验。在决定电缆应用时,宜考虑径向进水的可能风险。本部分不适用于特殊安装和运行条件的电缆,例如架空电缆、采矿工业、核电厂(安全壳内及其附近),以及水下或船舶的电缆。
GB/T 12706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配电网或工业装置中,额定电压35 kV固定安装的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结构、尺寸和试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纵向阻水结构电缆及其试验。本部分不适用于特殊安装和运行条件的电缆,例如用于架空电缆、采矿工业、核电厂(安全壳内及其附近),以及用于水下或船舶的电缆。
GB/T 12972的本部分规定了矿用橡套软电缆产品分类、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U<下标0>/U为6/10kV及以下矿用铜芯橡皮绝缘橡皮护套软电缆。本部分应分别与GB/T 12972的后续部分共同使用。
GB/T 1297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21/35kV、26/35kV(U<下标 m>=40.5kV)铜芯或铝芯浸渍纸绝缘铅套电力电缆(不包括压气和充油电缆)的一般规定和结构要求。GB/T 12976的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21/35kV、26/35kV(U<下标 m>=40.5kV)铜芯或铝芯浸渍纸绝缘铅套电力电缆(不包括压气和充油电缆)。海底电缆及特殊用途电缆,不包括在本部分内。1.2 大允许运行温度表1多给温度适用于粘性油浸渍和不滴流浸渍。当采用其他高可允许持续运行温度时,试验温度应作相应调整。表1:不同电压及绝缘的导体高温度
GB/T 13029的本部分规定了船用通信电缆和射频电缆的选择和敷设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船用低频(频率不大于100kHz)、射频(频率大于100kHz)信号设备之间的连接线的选择和敷设。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力推进系统(以下简称推进系统)的分类、技术和试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推进系统主要机械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侧推进装置以及所有由辅助电站和蓄电池供电的推进机械和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岸边装卸符合GB/T 1413的20 ft和40 ft集装箱的起重机。
GB/T 16895的本部分规定了布线系统的选择和安装的要求。
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连接到电气装置的家具(和类似家具)的布线系统。例如:装有灯具、插座、开关电器、布线系统等电器设备的床、橱柜、桌子和店铺的展示柜。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采用固定布线连接到建筑物电气装置的家具,也适用于成品的家具和用手头插座供电的家具,除非这些家具在其他标准中另有规定。家具内的电气设备应接到不大于240V的单相供电线路上,总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6A。这些要求不适用于专门设计用于安装在家具中的其他标准中规定的电气用具和电气设备,例如:装在家具中的便于通过手头插座连接到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收音机、电视机、冰箱和实验桌。在一些特殊场所,可能需满足其他特殊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固定式和移动式近海装置用电力、控制、仪表、通信及数据电缆绝缘材料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以及特殊性能的要求。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