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40-9567|
热强钢药芯焊丝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规定了输电线路铁塔(以下统称“铁塔”)制造过程中的材料、技术要求、检验、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输电线路角钢塔制造,电力微波塔、电力通信塔及类似钢结构制造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包括软、硬钎焊及热切割)的常用标准术语名称、定义及对应英文名称。 本标准适用于编写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技术书籍、教材、论文报告。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游乐设施(以下简称游乐设施)的总则、材料和紧固件、设计、制造与安装、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的基本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型游乐设施。本标准不适用于竞技体育设施和健身设施。
本标准规定了埋弧焊用热强钢实心焊丝、药芯焊丝和焊丝-焊剂组合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复验和供货技术条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埋弧焊用热强钢实心焊丝、药芯焊丝和焊丝-焊剂组合的分类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热强钢药芯焊丝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复验和供货技术条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热强钢药芯焊丝(以下简称“焊丝”)。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H型钢的订货内容、代号及规格表示方法、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和生产、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焊接H型钢的选用、制作及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长输(油气)商品介质管道(GA类)建设、投产,在役管道的运行、维修及检验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长输管道建设的设计、材料、安装、无损检测、投产和在役管道的运行、维修及检验。本长输管道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本标准适用的管道系统范围见图1所示。油气田集输管道符合本标准的相关条件的可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公用管道(GB类)、工业管道(GC类)、动力管面(GD类);也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管道,如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海上设施和矿井的管道、移动设备上的管道、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城镇的门站后所属的燃气管网。
本标准规定了高强钢药芯焊丝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复验和供货技术条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熔敷金属小抗拉强度要求值不小于590 MPa的气体保护和自保护电弧焊用高强钢药芯焊丝(以下简称“焊丝”)。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且不大于4MPa、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50m<上标3>以支柱支撑的碳素钢和合金钢钢制焊接球形储罐的施工。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球形储罐的施工:1 受核辐射作用的球形储罐;2 非固定的球形储罐;3 双层结构的球形储罐;4 膨胀成形的球形储罐。
本规范适用于储存石油、石化产品及其他类似液体的常压和接近常压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罐体及与储罐相焊接附件的施工,不适用于埋地的、储存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人工制冷液体的储罐。
为提高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设备和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强焊接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碳素钢、合金钢、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钛及钛合金(低合金钛)、镍及镍合金、锆及锆合金材料的焊接工程的施工。本规范适用的焊接方法包括气焊、焊条电弧焊、埋弧焊、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自保护药芯焊丝电弧焊、气电立焊和螺柱焊。焊接工程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当需要修改设计文件及材料代用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本规范应与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配合使用。焊接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和改建输气管道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输送原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储存石油、石化产品及其他类似液体的常压和接近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的设计,不适用于埋地、储存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人工致冷液体储罐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油气输送管道跨越人工或天然障碍物工程的施工。不适用于沿既有桥梁敷设管道。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原油、天然气、煤气、成品油等站内工艺管道工程的施工。本规范不适用于炼油化工厂、天然气净化厂厂内管道,以及站内泵、加热炉、流量计、撬装设备等设备本体所属管道的施工。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炉容等于或大于1000m
1.0.1为规范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32MPa,设计温度为-20℃~360℃的陆上油田集输钢质管道和设计压力不大于70MPa的陆上气田集输钢质管道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施工。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然气中硫化氢体积含量大于或等于5%的气田集输管道工程的施工。1.0.3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钢制管道的矿浆管线工程,包括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管道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场、站内管道安装工程。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