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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系统和配管的机械连接管件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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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663的本部分规定了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适用性的术语和定义、符号、缩略语、组件类型、试样制备和要求。本部分与GB/T 13663的其他部分一起,适用于水温不大于40 ℃,大工作压力(MOP)不大于2.0 MPa,一般用途的压力输水以及饮用水的输配管道系统及其组件。
本标准界定了热塑性塑料管材、管件与阀门的通用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热塑性塑料和部分热固性塑料管材、管件与阀门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用、标准化及其他相关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领域管道系统用球阀、止回阀、闸阀和旋塞阀的设计、制造、试验和文件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工业领域管道系统,满足GB/T 24259《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道输送系统》要求的球阀、止回阀、闸阀和旋塞阀。本标准不适用于海底管道阀门。本标准不适用于额定压力值超过PN 420(Class 2500)的阀门。附录A提供的订购指南有助于买方确定阀门的类型和确定阀门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灌溉用聚乙烯(PE)压力管机械连接管件(以下简称“管件”)的产品分类、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外径小于110mm、使用压力不大于0.6MPa、水温不超过45℃的灌溉用聚乙烯压力管的机械连接管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建筑冷热水系统及其水介质的流体输送系统用管件。
本部分制定了整套水下生产系统从设计到废弃各个阶段的一般要求和推荐做法,作为一个纲领性文件用于指导和制定涉及到水下生产系统各个组成部分更为详细要求的子系统标准。同时,对于子系统标准内未包括的某些部分,如系统设计、结构、管汇、吊装设备、颜色和标记等,也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要求。对那些应用范围有限的特种设备,如密闭在干式舱中的组合式采油树、采油树和管汇等,这里未做专门讨论,但本部分中的相关条款同样适用于这类设备。
GB/T 214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水下井口装置、泥线井口装置、钻通泥线井口装置以及水下立式和卧式采油树规范,以及设备搬运、试验和安装所需的相关工具。还规定了独立的分总成(用来建造完整的水下采油树总成)和完整的水下采油树总成的设计、材料、焊接、质量控制(包括工厂验收试验)、标志、贮存和运输。用户有责任确保水下设备满足其安装地所属政府法规的任何附加要求。这不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当适用时,本部分也可应用于卫星井、丛式井和用于基盘式的多层完井等方面的设备。本部分适用于下列设备:a)水下采油树--采油树连接装置和油管悬挂器;--阀、阀组和阀驱动器;--节流阀和节流阀驱动器;--排放阀、测试阀和隔离阀;--TFLY形四通;--再入接口;--采油树帽;--采油树管路;--采油树导向架;--采油树送人工具;--采油树帽送入工具;--采油树安装的出油管线或控制管缆连接装置;--油管头和油管头连接装置;--出油管线底座和送入回收工具;--采油树安装的控制装置接口(仪器、传感器、液压管或管配件、电气控制装置电缆和附件);b)水下井口装置--导管头;--井口头;--套管悬挂器;--密封总成;--导向基座;--孔保护装置和耐磨衬套;--防腐帽;c)泥线悬挂系统--井口装置;--送入工具;--套管悬挂器;--套管悬挂器送入工具;--水下完井回接工具;--泥线井口装置水下完井异径连接装置;--油管头;--防腐帽;d)钻通泥线悬挂系统--导管头;--表层套管悬挂器;--井口头;--套管悬挂器;--环空密封总成;--孔保护装置和耐磨衬套;
本标准给出了石油和天然气工业海上生产平台新建管道系统的设计和安装的低要求和指南。管道系统的高压力高达69000kPa(G),在温度范围内对材料的要求满足ASME B31.3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使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怅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材工厂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编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发光二极管工厂的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
本标准规定了冷热水用无规共聚聚丁烯(以下简称PB-P)管材及管件的术语和定义、符号、缩略语、使用条件级别、材料、产品分类、管系列S值的选择、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及表面辐射冷管道系统等冷热水用管材及管件。
为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保证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供气压小于或等于0.8MPa(表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用户、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工业企业(不含用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港口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和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等水运工程质量的检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及设备大修的真空制盐工厂整体安装设备和现场组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包括卤水净化、蒸发结晶、脱水、干燥、包装、储运工序和副产品芒硝及石膏等的生产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循环水设备。其他类似采用真空蒸发制盐工艺及装置生产的无机盐(如芒硝)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亦可参照本规范执行。热压制盐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参照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包括供热、发电、机修、供水(不含制盐循环水)、自控、电气等和国外设备的安装,其施工及验收,应按有关现行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和国外随机技术条件(含设计图)的规定执行。本规范涉及的管道安装工程,其施工与验收,应按现行标准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18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的相关规范规定执行。本规范所引用的标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性能、设计、材料检查、尺寸和公差、标志、搬运、贮存及运输等要求。本标准的目的是提供适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工业输送石油、天然气和非饮用水的埋地、地面及衬管用聚乙烯管线管标准。本标准不提供设计、安装和使用的产品在安全方面的相关问题解决办法。健康和安全方面因素是标准使用者的责任。按本标准制造的产品应使用与使用压力匹配的材料,但产品可能会在增压、无压或负压情况下使用。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和非饮用水的产出和输送用聚乙烯管线管。产品可在新建、更换、管线扩建及维修时的地面管线和埋地管线中使用。本标准包括的特定产品如下:a) 聚乙烯管线管。b) 聚乙烯管件。适用于本标准的标准压力等级的使用条件如下:a) 静水压设计基数(HDB)按50年设计。b) 服役温度为-34℃~60℃。c) 输送流体为石油、天然气和非饮用水。d) 轴向载荷仅包括由压力产生的管端载荷。除本标准的使用条件外,其他使用条件见第5章。
本标准规定了滩海陆岸石油设施发证检验应遵循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滩海陆岸石油设施。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岛石油设施发证检验应遵循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人工岛石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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