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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使用的要求。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a) 管壳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a) 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b) 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10<上标4>。超出1.5条范围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建造。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热交换器:a) 直接火焰加热的热交换器;b) 烟道式余(废)热锅炉;c) 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热交换器;d) 非金属制热交换器;e) 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热交换器。热交换器界定范围:a) 热交换器与外部管道连接:1)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2)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3)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4)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c)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d) 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垫板等;e) 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法兰连接尺寸按GB/T 2501、CB/T 4196、JIS B 2220、JIS B 2239、JIS B 2240,结构长度按GB/T 12221、JIS B 2002的船用中心型对夹式和法兰式蝶阀(以下简称蝶阀)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管路用中心型蝶阀的设计、制造与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按GB/T 2501-2010、CB/T 4196-2011、JIS B 2220—2004、JIS B 2239-2004、JIS B 2240-2006,结构长度按GB/T 12221、JIS B 2002的船用双偏心型对夹式和法兰式蝶阀(以下简称蝶阀)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管路用双偏心型蝶阀的设计、制造与验收。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装置的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预作用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离心泵(以下简称泵)的术语和定义、设计、材料、工厂检查和试验、发运准备。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应用的具有任何驱动和安装形式的单级、多级、卧式或立式结构(联轴器联接或共轴式)的泵。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储罐阻火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原油、汽油和煤油等轻质油品储罐上安装的石油储罐阻火器(以下简称阻火器)性能的评定和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泵、包括无动力消防泵、消防泵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介质以清水、泡沫灭火剂或泡沫溶液为主要灭火剂的消防泵。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铁路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涂装与标记标识、出厂文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制罐体的设计压力不小于0.1 MPa,且与走行装置永久性连接的标准轨距罐车。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罐车:a)罐体材料为有色金属或非金属的;b)罐体为真空绝热结构的;c)罐体为国防军事装备用有特殊要求的。本标准适用的罐车范围包括罐体、管路、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以及走行装置、走行装置与罐体的连接件等。罐体界定范围如下:a)罐体与管路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b)罐体与管路、安全附件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c)罐体开孔部分的端盖、端塞及其紧固件;d)罐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罐体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体、封头以及公称直径不小于50 mm的接管(承压)、凸缘、法兰、法兰盖板等。管路包括所有与罐体相连接的管子与管件。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减温减压阀的术语和定义、订货指南、技术要求、材料、检验和试验、质量证明书、标志、包装、供货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P≤35 MPa,工作温度t≤625 ℃的电站蒸汽系统用减温减压阀。工作压力P≤35 MPa,工作温度t≤625 ℃的电站蒸汽系统用减压阀和工作温度t>625 ℃的电站蒸汽系统用减温减压阀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阀门的压力-温度额度值、材料、设计要求、检验与试验、标志和对特殊压力级阀门及限定压力级阀门的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承压件采用表1A和表1B给出的材料;阀体采用铸造、锻造滚压、轧制和组焊加工;法兰、螺纹和焊连接,以及对夹式和用于单法兰安装的阀门。本标准包括公称压力为Class系列和PN系列的阀门。本标准适用的钢制阀门参数范围为:a) Class系列阀门的压力等级为Class150~Class4500,其中Class4500仅适用于焊连接阀门;PN系列阀门的压力等级为PN2.5~PN400;b) 法兰连接阀门的公称尺寸不大于DN1250;c) 承插焊接阀门和螺纹连接阀门的公称尺寸不大于DN65;d) 螺纹连接阀门的额定温度不大于538 ℃,压力等级不大于Class2500;e) 法兰连接阀门仅适用于标准压力级,不适用于特殊压力级和限定压力级阀门;f) 法兰连接阀门没有中间压力等级。
本标准规定了螺栓连接阀盖钢制截止阀和升降式止回阀结构型式、技术要求、材料、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运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PN16~PN420、公称尺寸 DN15~DN400、使用温度-29℃~538℃,螺栓连接阀盖的、端部连接形式为法兰或焊接,用于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截止阀和升降式止回阀。 本标准适用于直通式结构、角式结构形式和Y型结构形式的钢制截止阀,钢制升降式止回阀、钢制截止止回阀。 钢制节流阀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螺栓连接阀盖钢制旋启式止回阀(简称为“止回阀”)的结构形式、技术要求、材料、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防腐、涂漆、包装和储运等。 本标准适用于螺栓连接阀盖的法兰连接或焊接的钢制旋启式止回阀。其参数为:公称压力PNl6~PN420,公称尺寸DN50~DN600,使用温度-29℃~538℃,使用介质石油、化工、天然气及相关制品等。
本标准规定了法兰和对夹连接弹性密封蝶阀的结构形式、技术要求、材料、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涂漆、包装和储运。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不大于PN25,公称尺寸DN50~DN4000的法兰连接弹性密封的蝶阀;公称压力不大于PN16,公称尺寸DN50~DN1200的对夹连接弹性密封的蝶阀。介质为非腐蚀性的液体和气体,全开位置时,管道内介质的流速不大于5m/s。
本标准规定了减压阀的术语和定义、订货要求、压力一温度等级、材料、技术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供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PNlO~PN63,公称尺寸DN20~DN300,介质为气体、蒸汽、水等管道用减压阀。
本标准规定了先导式减压阀的结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PNl6~PN63,公称尺寸DN20~DN300,工作介质为气体或液体的管道用先导式减压阀。
本标准规定了DN15~DN800(NPS 1/2~NPS 24)碳钢、合金钢和不锈钢对焊无缝管件的符号和代号、尺寸与公差、材料、制造、检验、试验、标志、防护与包装等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DN 15~DN 1500(NPS1/2~NPS60)钢制对焊管件(以下简称管件)的类型与代号、管件的压力设计、管件尺寸、表面轮廓、端部坡口、公差、标志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制对焊无缝和焊接管件。
本标准规定了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按GB/T 9112-2010(PN系列)的管路补偿接头(以下简称补偿接头)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输送海水、淡水、冷热水、饮用水、生活污水、原油、燃油、滑油、成品油、空气、燃气、温度不高于205 ℃的蒸汽、热气体和粉状颗粒物等介质管路的补偿接头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按GB/T 569、ISO 7005-1(PN系列)和J类法兰(JIS B2220、JIS F7805)的不锈钢波形膨胀节(以下简称膨胀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内燃机排气等管路的膨胀节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混流泵、轴流泵的订货条件、技术要求、工厂检验和试验要求及性能试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输送清水或物理化学性质类似于清水的液体的泵及输送海水的泵。输送液体的温度不高于50℃。当多个文件之间含有相抵触的技术要求时,应按以下顺序决定各文件的适用性:a)订货单;b)数据表;c)本标准;d)订货单提到的其他标准。